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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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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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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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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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苏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常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洁宇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苏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常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洁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苏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常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洁宇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2024-023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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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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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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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2024-019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以专人送达及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刊登于2024年4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刊登于2024年4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担保的公告》(临2024-020号)。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中化财务公司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该议案关联董事苏赋、吴孝举、Thomas Gary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中化财务公司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认为:公司增加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可以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平台,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选择和支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可以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平台,使公司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选择和支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中化财务公司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4-021号)。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22号)。
以上第2、3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2024-020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辽宁优创植物保护有限公司和南通宝叶化工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董事会决定为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和辽宁优创植物保护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单笔不超过4亿元、两家公司年度发生总额合计不超过10.17亿元,余额合计不超过10.17亿元的保证担保,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与担保相关的文件,授权期限至2025年6月30日;同意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为南通宝叶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余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在该余额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授权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总经理签署与担保相关的文件,授权期限至2025年6月30日。
2023年末本公司为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担保的余额合计为50,000万元,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为南通宝叶化工有限公司担保的余额为1,940.17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无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优士”)
辽宁优创植物保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优创”)
南通宝叶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宝叶”)
担保金额:公司为江苏优士和辽宁优创两家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单笔不超过4亿元、两家公司年度发生总额合计不超过10.17亿元,余额合计不超过10.17亿元的保证担保,授权总经理签署与担保相关的文件,授权期限至2025年6月30日。江苏优嘉为南通宝叶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余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在该余额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授权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总经理签署与担保相关的文件,授权期限至2025年6月30日。
(二)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7名董事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江苏优士是本公司的直接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6,000万元,注册地址:仪征市大连路3号(扬州化学工业园),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农药(按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和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制造、加工、销售、技术开发、应用服务;精细化工产品、农药及中间体制造、加工、销售、技术开发、应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辽宁优创本公司的直接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注册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东山街1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精细化工产品的制造、价格;精细化工产品、农药的技术研发、应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该公司目前处于项目建设期,尚未进行生产运营。
南通宝叶是江苏优嘉的直接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化工园区海滨四路,经营范围:农药及制剂产品及副产生产;危险化学品销售。
被担保方2023年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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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控制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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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江苏优士和辽宁优创是本公司的重要生产基地,两家公司为了业务发展,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为了降低融资成本,更顺利地取得授信批准,由本公司担保帮助两家公司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是必要的,风险是可控的。江苏优嘉和南通宝叶均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中南通宝叶是江苏优嘉的全资子公司,江苏优嘉为南通宝叶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南通宝叶业务的开展,风险是可控的。
江苏优士、江苏优嘉、辽宁优创和南通宝叶是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此本公司为江苏优士、辽宁优创两家公司提供担保,及江苏优嘉为南通宝叶提供担保,均没有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单位担保,本公司为子公司江苏优士担保的余额合计为50,000万元,江苏优嘉为南通宝叶担保的余额为1,940.17万元,担保余额合计为51,940.1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7%,无逾期担保。
五、其他事项说明
鉴于辽宁优创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2024-021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中化财务公司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3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化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其中同意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合计拟向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15.87亿元等值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中化财务公司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本公司拟将向财务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增加至不超过29.87亿元。
财务公司是本公司控制方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3年度,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发生总金额为173.40亿元。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是中国中化控制的企业,现在与本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2、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3层
法定代表人:夏宇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单体财务报表列报的资产总额为652.79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07.56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为541.01亿元,发放贷款及垫款405.27亿元。2023年度实现利息收入14.00亿元,手续费收入0.06亿元,利润总额7.08亿元,净利润6.00亿元。
三、关联交易调整主要内容
1、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原向财务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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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信有效期均为2025年6月30日。
现调整为: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29.87亿元的综合授信,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在各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额度调剂,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有效期截止2025年6月30日。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与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内容
根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将会根据本公司及成员单位的要求为其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委托贷款服务、结算服务、商业汇票服务、买方信贷服务、担保服务、结售汇服务、财务顾问服务、网上银行服务及财务公司提供的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二)定价基本原则
1、扬农化工及成员单位将资金存入其于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财务公司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应按不低于其他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的存款利率向扬农化工及成员单位支付存款利息。
2、扬农化工及成员单位从财务公司获得的贷款,财务公司收取贷款利息利率水平应不高于其他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的贷款利率。
3、扬农化工及成员单位通过财务公司获得委托贷款安排,其每年应付的服务费金额不应超过按相同条款向其他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以同样年期取得的委托贷款应付的服务费金额。
4、扬农化工及成员单位从财务公司取得结算服务应支付的费用不应超过向其他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以同等条件取得的服务应付的服务费金额。
5、扬农化工及成员单位从财务公司获得财务公司商业汇票服务安排,其应付的服务费连同贴现利息金额不会超过同期按相同条款向其他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以同等条件取得的服务应付的服务费及利息金额。
6、扬农化工及成员单位无须就买方信贷服务向财务公司支付任何服务费。
7、扬农化工及成员单位从财务公司获得其他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服务时,财务公司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同等条件下按照不高于其他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收取或中国人民银行指定(如适用)的服务费用。
(三)上限金额
1、扬农化工及成员单位于每日营业终了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不包括第3.3款所述因委托贷款而增加的存款)上限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2、扬农化工及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贷款所涉及利息的年度总额上限为10000万元人民币;
3、扬农化工及成员单位向财务公司支付的其他金融服务费用的年度总额上限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平台,使公司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选择和支持,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
六、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钟华、任永平和李晨于会前召开了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认为:公司增加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可以充分利用中化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平台,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选择和支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中化财务公司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3、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中化财务公司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苏赋、吴孝举和Thomas Gary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投赞成票。
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李钟华、任永平和李晨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可以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平台,使公司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选择和支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5、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发生总金额为173.40亿元,其中贷款发生额9亿元(期末余额为0),开具商业汇票2,477.96万元,存款发生额85.90亿元,取款发生额77.90亿元,收取存款利息3,435.37万元,支付贷款利息及手续费104.52万元。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开发西路203号扬农大厦5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7日
至2024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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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已刊登于2024年3月26日、4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7、9、10、11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9、10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与招标事务部
4、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20-21日 8:30一12:00、13:30一17:00
六、其他事项
1、为了便于公司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请参加现场会议的人员提前扫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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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农化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预登记二维码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开发西路203号 扬农大厦
邮政编码:225127
联系人:陆东升、任杰
电话:(0514)85860486
传真:(0514)85889486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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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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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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