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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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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4-1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3年,公司根据当前抓出口、中期转出行、远期打造全产业链零碳排放汽车生态体的战略目标,紧紧围绕“转型”和“出口”两条工作主线,积极开展企业转型与对外合作,在B端赛道新能源汽车产品合作项目、氢燃料电池汽车合作项目等项目中取得实质性突破。同时,公司狠抓出口产品质量,加强海外市场宣传推广,依托出口市场和原点市场稳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6亿元,同比增长7.12%;产品产量30,371台,同比增长28.33%;产品销量27,957台,同比增长14.6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亿元,同比增长204.31%。

具体工作方面,2023年度公司经营取得如下成果:

1.产品创新方面

公司围绕海南自贸港全产业链零碳排放汽车生态体车辆产品需求,在氢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产品领域持续创新。2023年3月,公司海马7X改款新品上市销售、与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相关合作伙伴就盒子智行合作项目签署相关合作协议;5月,搭载丰田汽车电堆系统的海马氢燃料电池汽车7X-H首台功能样车正式下线;11月,海马EX00首批试制车成功下线;12月,海马EX00亮相第五届中国网约出行产业峰会并获得行业及终端客户好评与认可,海马氢燃料电池汽车7X-H获国家工信部新产品公告认证。

2.国内市场方面

公司坚持深耕原点市场,依托海马7X大单品系列产品,聚焦细分市场,持续打造“海岛心服务”特色服务体系,努力占领用户心智。于C端市场,深耕海南原点市场,持续开展全员营销活动,努力通过加大体验满意度、直销和售后直营的方式获取更多的订单;于B端市场,郑州基地推进B端赛道新能源汽车产品项目按计划落地,海口基地持续发力,抢占海南公务、租赁和行业大客户等细分市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马邦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响应《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已完成相关租赁资质及运营车辆备案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市场合规化运营奠定基础。与此同时,公司正积极推进海马7X-E纯电动巡游车出行业务、海马 7X-H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项目,争取以更丰富的产品与差异化的服务,参与到海南自贸港旅游及出行市场中。

3.海外市场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在前期海外市场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相关市场拓展及营销工作。在狠抓出口产品质量的同时,加强海外市场宣传推广,大服务前移格局初步形成。与此同时,进一步开拓“一带一路”等沿线市场,扩大国际市场版图,越南等新兴市场开发初见成效。2023年底,公司完成越南河内展厅建设,签订15家经销商,并成功举办海马汽车越南上市发布会。报告期内,公司汽车产品出口2.68万辆,同比增长25.80%。

4.机制创新方面

在经营工作寻求突破的同时,公司持续深化机制创新,全面提升人效比;努力实现管理团队年轻化、提升员工收入水平;以项目制管理为根基,构建底层管理制度体系。

5.其他方面

本报告期,公司以开放的态度和创新的方式,积极与合作伙伴共同推进相关项目,并努力寻找新的合作机会;扩大零部件公司经营范围,海南海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经营步入正轨并实现盈利;进一步聚焦主业并优化资源配置,继续坚决盘活存量资产、处置低效无效资产,不断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其他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②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

2023年12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在披露定期报告时,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执行本规则对可比会计期间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自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时执行该规定,并对2022年和2021年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事项外,无其他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4-21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24年4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马销售”)、海马销售的子公司郑州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新能源销售”)拟与金融机构签订《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约定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资产池业务。

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合作协议中其他成员单位的代表,拟与该金融机构签订《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以下简称“担保合同”),上述公司将在该业务中进行相互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7月17日

3.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689号

4.法定代表人:孙忠春

5.注册资本:431,578万元

6.经营范围:工业园开发建设;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开发、试制试验、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租赁;机械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专营及化学危险品除外)、家用电器、农副土特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汽车安全检验服务。

7.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海马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

8.经查询,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71,501.37万元,负债总额为230,723.84万元,净资产为140,777.5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60,083.88万元,利润总额为-21,250.16万元,净利润为-21,247.5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64,374.30万元,负债总额为228,147.77万元,净资产为136,226.53万元。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6,014.34万元,利润总额为-4,526.60万元,净利润为-4,514.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海马销售的基本情况

1.名称: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2月2日

3.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689号

4.法定代表人:孙忠春

5.注册资本:63,000万元

6.经营范围:海马品牌汽车、福仕达品牌汽车,奥路卡品牌汽车,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机械产品、工具器具、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家用电器、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建筑材料的销售、售后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以上范围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7.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海马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持有海马销售100%股权。

8.经查询,海马销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马销售的资产总额为9,484.44万元,负债总额为6,769.74万元,净资产为2,714.7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131.98万元,利润总额为-1,634.84万元,净利润为-1,634.8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海马销售的资产总额为9,105.76万元,负债总额为6,481.43万元,净资产为2,624.33万元。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52.42万元,利润总额为-90.37万元,净利润为-90.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郑州新能源销售的基本情况

1.名称:郑州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7月15日

3.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689号

4.法定代表人:孙忠春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经营范围:汽车、新能源动力汽车模块系统零部件销售;汽车租赁;汽车装饰;二手车销售;停车场管理;充电桩安装及运营;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会务及礼仪服务。

7.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海马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持有海马销售100%股权,海马销售持有郑州新能源销售100%股权。

8.经查询,郑州新能源销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郑州新能源销售的资产总额为55.10万元,负债总额为6,394.35万元,净资产为-6,339.2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9.16万元,利润总额为-189.78万元,净利润为-189.7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郑州新能源销售的资产总额为50.42万元,负债总额为6,399.89万元,净资产为-6,349.47万元。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33万元,利润总额为-10.22万元,净利润为-10.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同意以资产池内质押资产及资产池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为债务人依债权债务合同与质权人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

(二)如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所在企业集团在金融机构开展集团资产池业务的,则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主办单位及成员单位的资产池融资额度,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进行计算与分配调剂。

(三)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作为出质人同意以其资产质押池内全部质物及资产池保证金为海马汽车有限公司(若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所在企业集团在金融机构开展集团资产池业务的,则此处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指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主办单位及成员单位)在金融机构处办理融资业务而实际形成的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上述资产池融资额度限额(若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所在企业集团在金融机构开展集团资产池业务的,则此处指集团资产池融资额度限额)的各类债务提供担保。

(四)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资产池融资额度内,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循环办理资产池融资业务。

(五)当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所在企业集团在金融机构办理资产池融资业务时,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作为集团主办单位可以为其成员单位分配资产池融资额度,并可根据需要通过金融机构网银系统或金融机构网点对各成员单位的资产池融资额度进行调整。

四、董事会审议意见

1.本次担保是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在相关业务中的相互担保,是基于有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公平、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9,6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二十次会议决议。

2.《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4-22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并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4-18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许萍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钟慧珍

(3)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麻磊

(4)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萍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及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在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开展了2023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董事会十一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十一届二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六届十一次会议决议;

3.立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4-19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营企业海南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新能源销售”)、联营企业北京盒子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盒子智行科技”)及其子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的关联法人(以下简称“关联方”,具体关联方名称详见“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之间存在相互提供产品、劳务的交易。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8,383.25万元。根据2023年实际发生情况并结合2024年业务发展情况,公司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501万元。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和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每日最高关联存款不超过25亿元,存款利率为0.3%至2.7%之间。

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贷款/借款额度不超过5亿元,利率不超过8%。

2024年度,预计对关联方授信不超过2亿元。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海南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国纲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海马品牌汽车(含小轿车)、汽车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汽车、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工具器具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汽车零部件、机械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家用电器的销售。

住址:海口市金盘工业开发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234.21万元,净资产为-17,792.70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13,047.24万元,净利润为-2,697.2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海南新能源销售是本公司持股50%的子公司。公司董事在海南新能源销售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6.3.3第(四)款规定,海南新能源销售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景柱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高科技项目投资、汽车产业投资;汽车及零配件的开发、试制试验、制造、改装;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租赁;机械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家用电器、农副土特产品的销售。

住址: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牛路2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81,100.12万元,净资产为23,045.03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 1,458.49万元,净利润为706.3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4.46%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6.3.3第(一)款规定,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海南海马会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宗勋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投资;项目投资;会议中心、接待中心;建筑材料、装饰用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家用电器的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住址:海口市秀华路2号一号楼东侧703房。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5,213.36万元,净资产为-5,929.63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782.74万元,净利润为-956.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4.46%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海马会馆是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6.3.3第(二)款规定,海南海马会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树华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主营业务: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住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5号百方广场23层。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29,979.22万元,净资产为65,614.14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113,028.44万元,净利润为-31,824.6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重大影响的联营公司。

5. 北京盒子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署光

注册资本:50603.83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址:北京市顺义区林河经济开发区林河大街22号院20号楼6层617室(科技创新功能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5,090.46万元,净资产为13,566.58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1,196.78万元,净利润为-10,448.9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根据《关于北京盒子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持有盒子智行科技5.56%股份,公司董事在盒子智行科技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6.3.3第(四)款规定,盒子智行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按照日常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开展,有助于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提高海马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运营能力,更大程度上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方式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交易对稳定公司生产经营有积极意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根据2024年度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对当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估,所预计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业务往来而发生,有利于公司提升产品销量,增加业务收入。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的问题。因此,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十一届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4-20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董事会十一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各类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账款回收的可能性,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可能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的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本着谨慎性原则,经过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评估后,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77,873,513.6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2023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报告期,公司参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3]9号)的相关规定,对存放同业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从而计提了存放同业款项减值准备;公司出口销量增长,受客观因素影响,回款放缓,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从而计提了相应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另,因公司发放个人消费贷款减少导致冲回部分贷款减值准备。

综上,公司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4,225,967.94元。

2.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33,302,596.86元,主要系公司受市场环境或政策影响滞销的开发产品及整车、闲置的备品备件等。此类存货属于公司产成品、库存商品和可售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2)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公司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2,687,062.42元,系公司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已出租的车位受市场环境影响滞销,公司根据最新包销政策计算可收回金额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757,886.44元,主要系公司对因生产经营安排或软件迭代、设备技术落后等原因而闲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参考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公司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东权益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对应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4)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公司计提其他资产减值准备900,000.00元,是公司根据与相关单位就公司持有的账面价值为6,000,000.00元的换地权益证书签订的意向收购书而预计的其可收回金额,从而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综上,公司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3,647,545.72元。

三、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本次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末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同时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单位的股东权益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参考上述评估报告结果及子公司净资产情况,公司对所投资的如下子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依《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2.本次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仅减少母公司利润总额,由于合并报表中对其予以抵消,因此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也不影响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经核算,公司 2023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7,787.35万元,将减少2023年度净利润7,849.78万元,减少 2023 年度归母净利润5,870.59万元。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4-15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十一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19日在海口红燕堂酒店1001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孙忠春董事因公务原因委托覃铭董事参加本次会议,景柱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景柱、卢国纲、覃铭回避表决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此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60亿元,在授信额度内的融资,可提供相应信用担保、资产抵押担保或者股权质押担保。其中,办理授信业务的金融机构不限,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开立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开立贴现、信用证开立贴现、应收保理、汽车全程通、流资贷款、境外发债等。该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2024年4月至2027年4月。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此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工作调整需要,张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推举董国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对张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董事会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候选人简历

董国强,男,197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曾任海南马自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网络开发科长,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国际部副部长及海外营销部部长,海南海马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海马汽车俄罗斯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海南海马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董国强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4-23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3日(周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盘路2-8号海马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二十次会议、监事会十一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议案7涉及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相关内容,关联股东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和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信函方式登记。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盘路12-8号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70216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8:00-12:00,13:15-18:15)。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瑞、黄巧莺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898-66822672

联系地址: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盘路12-8号

5.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2.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四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72,投票简称:海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4-16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十一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十一届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19日在海口红燕堂酒店1001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胡建监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监事会十一届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