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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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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3版)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外,本次修订还对原章程、议事规则中数字及部分文字表述进行了规范,条款内容保持不变,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或变更。修改后的《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和《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章程及其附件修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17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完成后,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热电”)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根据准则相关要求,公司拟对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由于公司与潜江热电在其合并入本公司前后均受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因此上述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二、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追溯调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18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的基础上,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此项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诸南虎先生、楼松松先生、余斌先生和胡韶琦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金额不含税)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金额不含税)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

注册资本:140,00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进港西路66号

经营范围:发电(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国内火力发电厂的建设,热力供应。

股权结构: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持股50%、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公司持股10%。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能三发总资产为3,329,024,420.91元,净资产为2,845,911,656.61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514,724,662.54元,净利润698,777,285.01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丰热电”)

法定代表人:邬聚琪

注册资本:5,997.1834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嵩江西路508号

经营范围:电力电量、热量生产及咨询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能源”)全资子公司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开投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丰热电总资产为103,643,804.15元,净资产为102,824,271.87,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61,487.01元,净利润620,627.12元(上述数据为经审计数据)。

(3)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东投”)

法定代表人:陈和伟

注册资本:242,93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318号47-1

经营范围:实业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股权结构: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城投”)全资子公司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宁波城投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东投总资产为26,918,148,354.89元,净资产为12,574,582,796.5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16,869,540.39元,净利润101,917,521.18元(上述数据为经审计数据)。

(4)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宁物业”)

法定代表人:叶文存

注册资本:1,600万人民币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东区兴业四路2号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外);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普通机械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木材、包装材料、纸张、日用品的批发、零售;餐饮管理服务;食堂管理服务;绿化养护;房产中介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物业服务;广告服务;会务服务;市政道路维护服务;普通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公共厕所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全资子公司。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开投集团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宁物业总资产为125.302.060.38元,净资产为69,665,054.39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3,878,095.92元,净利润11,096,711.95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宁波鄞州天宁凯利时尚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餐饮”)

法定代表人:许军

注册资本:650万元

公司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6号-1F、1F、2F

经营范围:大型餐馆:中餐制售(含凉拌菜、冷荤食品、点心制售、水果拼盘);卷烟、雪茄烟的零售(以上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会议服务。

股权结构:天宁物业全资子公司。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开投集团全资三级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凯利餐饮总资产为11,209,525.39元,净资产为-1,967,887.46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452,764.06元,净利润-2,470,816.58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6)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

法定代表人:史庭军

注册资本:556,54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6-22层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本公司房屋租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的批发、零售。

股权结构: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1.02%、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98%。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投集团总资产为121,482,101,951.52元,净资产为55,592,698,305.76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6,322,580,178.26元,净利润4,619,217,435.78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7)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丰热电”)

法定代表人:张俊俊

注册资本:21,00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蟹浦化工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肥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40%、宁波化工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0%、宁波众茂节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

关联关系:本公司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久丰热电总资产为879,949,226.15元,净资产为433,407,726.94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64,495,210.98元,净利润115,179,375.62元(上述数据为经审计数据)。

(8)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热电”)

法定代表人:孙少文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公司住所: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

经营范围:热、电、工业纯水的生产和供应,热力管网建设;硫酸铵的制造、加工、批发和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公司持股35%、宁波大榭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4%。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万华热电总资产为1,125,198,908.93元,净资产为879,667,483.87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97,130,039.40元,净利润218,690,680.78元(上述数据为经审计数据)。

(9)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瀚达”)

法定代表人:钟晓东

注册资本:33,000万元

公司住所:潜江经济开发区章华北路8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煤炭及制品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企业管理;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70%、宁波市涌鑫能源发展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持股15%、北京瀚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高管在过去12个月内担任其董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潜江瀚达总资产为1,144,133,957.14元,净资产为301,995,900.93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3,183,388.69元,净利润-4,084,182.50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0)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液化天然气”)

法定代表人:蒋哲峰

注册资本:188,276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白中线峙北段38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港口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保税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9%、开投集团持股20%。

关联关系:本公司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液化天然气经审计的总资产4,162,841,904.53元,净资产为2,441,986,946.68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72,108,765.12元,净利润300,739,014.45元。

(11)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城投”)

法定代表人:郑铭钧

注册资本:198,987.929868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解放南路208号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实业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城投总资产为106,177,951,475.83元,净资产为44,564,134,062.96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634,784,081.24元,净利润1,101,834,809.99元(上述数据为经审计数据)。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国能三发之间的关联交易,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仑热力在北仑区核心区域内享受热力专营权,而国能三发是该区域内的蒸汽供应方。

(2)公司与长丰热电之间的关联交易,因公司子公司租赁其厂房及办公楼。

(3)公司与开投集团的关联交易是因其为本公司提供所需的办公场所、委托公司管理其下属能源类公司,天宁物业和凯利餐饮为公司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4)公司与宁波东投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租赁办公场所。

(5)公司与久丰热电、万华热电及其子公司、潜江热电、宁波液化天然气、宁波城投及其下属企业、开投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因为公司子公司向前述公司销售煤炭或蒸汽。

2、定价政策

公司与国能三发、长丰热电、久丰热电、万华热电及其子公司、潜江热电和宁波液化天然气等关联方之间的有关货物销售采购等关联交易的价格将遵循协议加市场价格进行。

公司与开投集团、天宁物业、凯利餐饮、宁波城投及其下属企业、宁波东投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将遵循市场价格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能三发为公司在北仑区核心区域提供稳定的蒸汽汽源;长丰热电、宁波东投为公司子公司提供租赁及物业服务,能为子公司提供所需的办公场所及服务;托管开投集团下属能源类公司能够解决同业竞争,有利于公司能源资源整合;开投集团能为公司提供所需的办公场所,天宁物业和凯利餐饮能为公司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公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2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5 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朗豪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下转25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