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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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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17 公司简称:中衡设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595,454.67元。本报告期公司实施了中期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82,771,733.40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7.65%。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的建筑设计行业与宏观经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随着国家和社会对碳达峰(碳中和)、新型城镇化提质增效的重视,建筑业逐步转型和升级,促进了低碳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BIM技术等建筑理念和技术在我国的普及,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业态和商业模式也受到各级政府的鼓励和支持。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1)我国新型城镇化提质增效空间巨大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比2016年末提高7.32个百分点。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型城镇化建设将由追求速度与规模向更加注重质量与品质转变。2022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中提出了推进新型城市建设的要求,并强调顺应城市发展新趋势,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建设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城市。新型城镇化提质增效工程将为我国绿色建筑产业提供了新一轮的发展机遇。

2023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会议强调要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三大工程”不仅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着力点,同时有助于改善民生、拉动内需,对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

(2)我国建筑业转型升级趋势明显

随着国家和社会对建筑质量、节能环保的重视,建筑业的转型和升级迫在眉睫,低碳绿色建筑、数字化转型升级(数字城市、数字园区、数字建筑、AI等)、装配式建筑和建筑师负责制等建筑理念和技术在我国日益普及,前景广阔;另一方面,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业态和商业模式也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鼓励和支持。

①低碳绿色建筑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之一

2020年12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发表题为《继往开来,开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的重要讲话,表示我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李克强总理所作的《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

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发布的《中国建筑能耗研究报告(2020)》,2018年全国建筑全过程碳排放总量为49.3亿吨二氧化碳(占全国碳排放的51.3%),全国建筑全过程能耗总量为21.47亿吨标准煤当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46.5%)。报告还预测全国建筑碳达峰时间为2040年,比国家目标滞后10年,所以降低建筑能耗和碳排放量、大力发展低碳绿色建筑刻不容缓。2020年7月24日,住建部联合发改委、银保监会等六部门印发了《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以积极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确立具体工作目标,即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具体任务包括推动建筑实施绿色设计、完善绿色建筑标识制度、提升建筑能效、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加强技术研发推广等。

②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

202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这是我国数字经济领域的首部国家级专项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聚焦建筑行业,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总结各地CIM基础平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对《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进行了修订,推动城市物理空间数字化和各领域数据融合、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打造智慧城市的三维数字底座,对于推动数字社会建设、优化社会服务供给、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均具有重要意义。

“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将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发生深刻变革,对于设计行业而言,面临广阔机遇,也存在诸多挑战,但这个势头不可逆转,且呈加速演进态势,数字化能力将成为行业优秀企业在新一轮竞争中的关键能力。

③人工智能将为建筑设计行业带来深刻变革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发展智能建造。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指出,围绕安全便捷智能社会建设打造重大场景,以更智能的城市、更贴心的社会为导向,在城市管理、交通治理等领域持续挖掘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机会,开展智能社会场景应用示范。人工智能的新理论和技术创新层出不穷,应用场景日新月异,为整个建筑设计行业带来深刻变革。云计算、元宇宙、AIGC等新兴技术逐步渗透建筑产业链,改变建筑设计的生产方式、应用场景、管理模式以及交付方式,更快的推动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④装配式钢结构及预制PC结构驶入发展快车道

发展装配式建筑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政策端支持力度不断增强。2022年1月住建部印发了《“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并指出“十四五”期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同时提出“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高品质钢结构住宅建设,鼓励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及“完善钢结构建筑标准体系,推动建立钢结构住宅通用技术体系,健全钢结构建筑工程计价依据,以标准化为主线引导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

⑤工程总承包是建筑业主管部门鼓励的优先模式

相较于传统承包模式而言,工程总承包模式具有三个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可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从而加快建设进度、控制成本和提升质量;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2017年12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指出,在全面推行施工总承包的基础上,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综合实力强的大型设计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各地每年都要明确不少于20%的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的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

2019年12月,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明确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垫资建设”,该办法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国务院于2020年7月发布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2022年1月住建部印发了《“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并指出“以装配式建筑为重点,鼓励和引导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工程项目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⑥全过程工程咨询将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必然方向

全过程工程咨询不仅能够提高产业集约度,还能提高行业集中度,是建筑业新兴业态。2019年3月,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从鼓励发展多种形式全过程工程咨询、重点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优化市场环境、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2022年1月住建部印发了《“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并指出“加快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交付标准、工作流程、合同体系和管理体系,明确权责关系,完善服务酬金计取方式。发展涵盖投资决策、工程建设、运营等环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和领军人才。”

随着国家和各省市地区相关指导政策和制度的陆续出台,全过程工程咨询将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必然方向。

⑦建筑师负责制是建筑业的重要改革之一

从2017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加快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到2017年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从2015年启动首个试点一一上海自贸保税区扩大到上海自贸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厦门自贸区、辽宁自贸区大连片区,建筑师负责制这一建筑业重要改革之一,随着国家政策、地方政策的支持和试点的增多,方向逐步变得清晰。

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推行建筑师负责。

2022年1月住建部印发了《“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并指出“在民用建筑工程项目中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在统筹协调设计阶段各专业和环节基础上,推行建筑师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和服务。”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隶属于工程技术服务业,是苏州市首批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主要从事产业服务及城乡建设品质提升相关工程设计及咨询(含绿色低碳智能建筑设计)、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及工程监理业务。公司立足于国内重要城市,尤其是各国家级、省级新城及开发区,以公共建筑、高端工业建筑(如低空经济)、民用建筑为主要业务领域,助力新质生产力。公司专注于提供贯通建筑工程全产业链的工程技术服务,并致力于成为迈向卓越的国际一流设计与工程综合服务企业。

(1)工程设计及咨询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主要包括:前期策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运营咨询及评估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除传统设计服务外,公司也开拓了为企业提供全周期产业咨询的业务板块,从可行性研究分析、选址咨询,到智慧化工厂、绿色智能制造、精益工艺等一系列的产业化服务,以及开发项目投产运营阶段数据汇总分析平台等配套支持服务,致力于为企业实现低耗能、高产能,迈向国际化发展打造一揽子的解决方案。

(2)工程总承包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负责。公司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品牌及资本优势,通过股权投资、基金合作等多种形式实现资本与业务的融合,提升公司业务综合竞争力。

(3)项目管理是指受业主委托,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

2、经营模式

公司是以工程设计为核心的提供贯通建筑工程全产业链的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不仅能为建设项目提供整体设计(包括前期策划、产业策划、规划咨询、造价咨询、方案创作、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智能化设计、装配式设计、BIM设计、绿色生态设计等),还可以为建设项目提供项目管理、工程管理、工程总承包、工程全过程咨询业务。该服务模式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充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技术服务业国际惯例及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各种业务渠道、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信息,并由专人做好客户关系的维护及信息的跟踪。公司主要采取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和客户直接委托等方式承接业务,其中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投标是公司承接业务的主要方式。

2020年1月,公司董事长、首席总建筑师冯正功当选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选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最高荣誉称号,也是江苏省近16年来当选的又一位建筑设计大师。根据住建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鼓励重大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优先由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承担。公司董事长此次被评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一方面极大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行业影响力,另一方面也为公司的技术提升与业务拓展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

3、行业地位

(1)公司是江苏省最大的建筑设计企业,是国内建筑设计领域第一家IPO上市公司。集团本部及主要子公司均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1月,公司董事长、首席总建筑师冯正功当选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选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最高荣誉称号。

(2)在美国《工程新闻记录》(简称“ENR”)和中国《建筑时报》主办的“2023年中国工程设计企业60强”(含交通、化工、市政等全行业)排名中,公司以2022年设计营业收入(不包含总承包的工程施工收入)位列第40位。

(3)公司是国内开展以设计为主导的EPC总承包业务最早的建筑设计企业,历年来成效显著,目前也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颁布后少数通过申报成功获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建筑设计上市企业之一,已完备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所需“设计资质+施工资质”的双资质条件。

(4)2017年下半年,住建部办公厅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建办科函[2017]771号),公司成为首批获得认定的“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之一,一方面彰显公司在装配式建筑设计领域的雄厚技术实力,另一方面为公司进一步拓展装配式建筑设计业务奠定了坚实根基。目前集团在住宅、工业和公建等所有建筑领域,装配式技术都已得到广泛应用,集团约80%以上的项目均包含装配式建筑设计,近100%混凝土住宅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苏州广播电视台现代传媒广场、苏州湾文化中心、苏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等多个项目被列为省级以上装配式示范项目。

(5)2017年上半年公司被住建部选定为全国首批40家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其中设计企业为24家),可提供从前期咨询到招标代理、设计总包、项目管理等全过程技术服务。除之前完成的博世(中国)上海总部大楼等外资项目,近期又完成了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起步区等大量标志性项目,并联合中衡咨询、浙江咨询开展了海门区海创大厦、长三角金融科技产业中心等大型项目,充分发挥集团业务协同联动的优势。

(6)公司子公司一一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国家工程监理最高资质一一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是监理行业的最高资质,根据住建部相关规定,获得该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并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72,950.84万元,同比减少1.73%,其中,设计咨询业务完成营业收入90,132.80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52.11%;工程总承包业务完成营业收入46,943.39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27.14%;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业务完成营业收入24,840.26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14.36%;招标代理及咨询完成营业收入8,580.58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4.96%。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59.55万元;同比增长22.65%。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39,226.01万元,同比减少0.0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6,047.90万元,同比增加3.6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4-021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1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4楼中庭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冯正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595,454.67元。本报告期公司实施了中期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82,771,733.40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7.65%。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3.1《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3票。

独立董事贝政新、杨俊、张浩回避表决。

13.2《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6票。

非独立董事冯正功、张谨、陆学君、张延成、韦文斌、高洪舟回避表决。

13.3《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表决2票。

非独立董事张谨、陆学君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本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以公司自身信用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尚未实缴)。因施工总承包资质在中衡本部,相关业务均在本部开展,拟将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清算并注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在公司四楼中庭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决议中第2、3、5、6、7、8、13、14项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4-022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1日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使用现场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的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决议中第1、2、4、5、6项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4-023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金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595,454.67元。本报告期公司实施了中期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82,771,733.40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7.65%。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2,771,733.40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7.65%。该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10月18日实施完毕。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出席董事同意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4-024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稳健型、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 履行程序:本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稳健型、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含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含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4、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5、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购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以下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仅限于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4-025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中衡设计大厦四楼中庭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4年 4 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和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2、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周二)一2024年5月15日(周三),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5:3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1、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

出现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2、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宛亭

(2)联系电话:0512-62586618

(3)传真号码:0512-62586259

(4)电子邮箱:security@artsgroup.cn

(5)邮政编码:215123

(6)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 111 号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4-026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7日、4月18日、4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2024年4月22日,公司股票价格再次以涨停价收盘,当前公司股价涨幅较大。

●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已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营业总收入17.30亿元,同比下滑1.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亿元,同比增长22.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07.30万元,同比下滑15.93%。

● 公司当前静态市盈率水平高于公司所在“专业技术服务业”静态市盈率。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 当前公司股价涨幅较大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7日、4月18日、4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在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后,4月22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短期涨幅较大。

二、市盈率情况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2024 年 4 月22 日收盘后中国证监会行业市盈率数据显示,公司所处的专业技术服务行业的静态市盈率为28.00,滚动市盈率为29.91;公司静态市盈率为32.63,滚动市盈率为28.76,公司静态市盈率高于行业静态市盈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公司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7日、4月18日、4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在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后,4月22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短期涨幅较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已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营业总收入17.30亿元,同比下滑1.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亿元,同比增长22.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07.30万元,同比下滑15.93%。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冯正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义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王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冯正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义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王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正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义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王艳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1日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