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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证融汇现金管家货币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支付公告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管理人在每个收益集中支付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根据公告分配方案,以现金分红的形式向投资者支付收益。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集合计划分红日为每月23日,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3)本集合计划收益每月集中支付一次。如投资者的累计实际收益为负,则为份额持有人缩减相应的份额。

(4)投资者赎回集合计划份额时,其累计未支付收益不一并支付,将在月度分红时支付。

(5)投资者解约情形下,管理人将按照当期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孰低的原则对该投资人进行收益分配。

(6)本集合计划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并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每日确认各类金融工具的暂估收益。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集合计划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原因是银行存款估值时以成本列示,每日按照约定利率预提收益,直至分红期末按累计收益除以累计份额确定实际分配的收益率,具体差异以公司官网展示为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下列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1)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zronghui.com;

(2)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80105551;

(3)本集合计划销售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集合计划。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资产管理计划

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送出日期:2024年4月23日

根据《东证融汇鑫享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东证融汇禧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东证融汇添添益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及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增加同花顺为东证融汇鑫享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代码:A类,970098;C类,970099)、东证融汇禧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代码:A类,970096;C类,970097)、东证融汇添添益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代码:A类,970132;C类,970133)、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代码:A类,970073;C类,970074)(以下合称“集合计划”)的销售机构。集合计划开户、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办理时间、具体业务规则以及费率优惠规则以同花顺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公司网站:www.ijijin.cn

2、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80105551

公司网站:www.dzronghui.com

本公告仅对集合计划的增加销售机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集合计划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zronghui.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http://eid.csrc.gov.cn/fund)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