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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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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87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 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概述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相关要求,变更有关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如下: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

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计师事务所无需对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说明。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5 月7日至2024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地点: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白璐 电话:0535-3616259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30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10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惟杰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编号:2024-021)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为: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监事2024年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参考国内同行业监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2024年度监事的报酬为不超过40万元。

该议案涉及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获得综合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获得综合授信的公告》(编号为:2024-023)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24-024)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监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监事会听取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14日、2019 年3月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修订稿)》,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79),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6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回购最高价格13.14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7.53 元/股,回购均价11.76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7,839,858.39 元(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年内(即2019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3日)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上述已回购股份在上述期间内未能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原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二、公司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和2022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2022年12月2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非交易过户至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的议案》《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根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报出具的审计意见,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按照《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规定“业绩考核指标: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未完成。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将666,40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 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1101室;

(5)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86人,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79人,从业人员总数138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47名;

(6)2023年度服务客户7000余家,实现收入总额37,578.08万元(未审数),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825.51万元(未审数);证券业务收入12,391.31万元(未审数);

(7)2023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39家,挂牌公司客户16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房地产、汽车制造业;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052.11万元(未审数),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417.03 万元(未审数)。

中喜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本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本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会栓

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至2017年和2020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志刚

注册会计师,2014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过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工作,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新培

1998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审计复核过多家次上市公司。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及本次审计工作量,经双方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70万元,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说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信业务情况

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不含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授信期限为 1 年,公司拟向各银行申报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贷、开立信用证、出口押汇、开立保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贴现、进口开证、商票保贴、进口代付、票据池业务、低风险业务、类低风险业务等品种业务),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银行最终批复的额度为准。

二、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业务文件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一概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

相互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龙股份”或“公司”)、甘肃威龙欧斐堡国际酒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龙欧斐堡”)、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威市威龙”)、龙口市海源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经贸”)、甘肃苏武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苏武”)、浙江威龙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威龙”)、绍兴威龙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威龙”)。

● 本次担保金额: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信贷业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及公司各全资子、孙公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在未来一年期间,对银行为公司以及各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信贷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全资孙公司互为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担保),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其中涉及被担保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全资孙公司为:威龙股份、威龙欧斐堡、武威市威龙、海源经贸、甘肃苏武、浙江威龙、绍兴威龙。

公司2023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浙江威龙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孙公司)

3、甘肃威龙欧斐堡国际酒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4、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孙公司)

5、龙口市海源经贸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6、甘肃苏武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孙公司)

7、绍兴威龙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已根据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在本次担保预计生效前签订的协议外,担保期限为1年,担保期内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公司为其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预计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关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以及下属公司相关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各自经营资金需求,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担保风险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互担保总额为15,180万元,但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暂未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报出具的审计意见,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本次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未完成,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股份666,40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332,749,154元减少至332,082,754元,公司总股本由332,749,154股减少至332,082,754股。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