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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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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1版)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就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因“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工程建设施工方为同一公司,公司与施工方在工程施工进度结算时,未能及时清晰划分2个募投项目的施工进度,导致公司误将1,671.22万元“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款以“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后于公司自查时发现并及时将相关款项转回“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7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2023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下表为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等。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6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395千克多肽原料药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10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等。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除本公告“(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中所述的情况导致公司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中“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其专户余额有误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其他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圣诺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圣诺生物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3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2日,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日常经营服务,有利于双方实现合作共赢。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属于正常商业行为,相关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基数为公司该年度的同类业务(预计或实际)发生额;

2、上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本次预计金额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本年年初至披露日采用的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数据。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8,143.4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成都格莱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丹明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7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02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甲子东道137号(工业集中发展区)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色谱仪器;货物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令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凭其批准文件经营)。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成都格莱高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67.43%股份,陈开明持有其12.57%股份,文丹明持有其10.00%股份,文韡持有其10.00%股份。

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币种:人民币):总资产为7,644.00万元;净资产为3,065.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3,623.00万元;净利润为1,107.00万元。

2、北京海合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战江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700.62893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0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7幢16层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医药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中介除外);销售化工产品;药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市场调查;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71.39%股份,贾培勤持有其23.61%股份,宁波新京茂投资管理中心持有其4.99%股份。

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19,763.40万元,净资产为17,741.0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1,874.99万元,净利润为6,228.57万元。

3、海南佳丰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新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04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老城开发区南一环路1公里处北侧海南生态软件园A-08栋二层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保健品、化工原料、医药用包材、化妆品、个人卫生用品、日用品、医疗器械的销售;医药产品技术开发及转让;先进医疗设备、医用材料、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的研发;药品市场调查、宣传、推广、医药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商务、药品研发、技术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63,232.83万元,净资产为26,335.4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78,917.80万元,净利润为4,478.84万元。

4、四川熔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发胜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5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工业园区西陵大道33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修理;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成都赛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6.00%股份,孙广益持有其8.80%股份,洪海持有其8.00%股份,郭少全持有其8.00%股份,文发胜持有其8%股份。

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17,408.27万元,净资产为8,950.3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616.28万元,净利润为-447.02万元。

5、成都曼蒂尼雅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志良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1月7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青霞街道甲子东道147号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服务(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成都邑斯仁良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其90.00%股份,任志良持有其10.00%股份。

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币种:人民币):总资产为8,000.00万元;净资产为6,00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800.00万元;净利润为500.00万元。

6、成都格莱高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丹明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71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9月10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甲子东道137号

经营范围:精密仪器、制药机械设备、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与转让;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成都赛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2.45%股份,成都瑷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39.97%股份,成都格莱华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8.74%股份,崔墁萍持有其3.85%股份。

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币种:人民币):总资产为6,028.00万元;净资产为2,409.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107.00万元。

7、成都大邑旭友会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韡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09月14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青霞街道甲子东道14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成都赛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99.00%股份,文韡持有其1.00%股份。

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币种:人民币):总资产为244.02万元;净资产为135.0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97.32万元;净利润为35.02万元。

8、成都格莱亨特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丹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04月25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青霞街道建业路北段18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仪器仪表修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实验分析仪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成都格莱高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99.00%股份,文丹明持有其1.00%股份。

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0.73万元,净资产为-0.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27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及货物、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等,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在预计的额度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有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圣诺生物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4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制剂

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7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90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2,801,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5,198,5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4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7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利息及理财收益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2年12月延期至2023年12月。公司“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主要受公共卫生事件、恶劣气候因素变化以及当地政策的影响,上述项目涉及的报建、审批、跨区域采购、用工等环节受到制约,导致项目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

四、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公司于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加强了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并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有效降低了项目的实施成本,形成资金节余。

2、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拟将“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163.78万元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使用。“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针对公司目前多肽小容量注射剂产能不足且缺少卡式瓶制剂生产线的现状,本项目拟对公司大邑县生产基地内的多肽制剂生产车间进行扩能。项目拟新建制剂车间一栋,新车间完全按照国家新版GMP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装修,同步引进一批行业先进的生产和检测设备,并完成相关辅助配套工程。

本次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在建募投项目“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后,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将由8,500.00万元增加至10,663.78万元,项目总投资金额将保持16,841.80万元不变。

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转至“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经营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七、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完成情况,并将募投项目“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5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具体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四)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发行前的滚动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次发行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其他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议案所述本次授权事项尚待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本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6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98号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

至2024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文永均、王晓莉应对议案7回避表决;成都赛诺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圣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文永均、马兰文、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应对议案9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4年5月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到公司证券部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工业大道一段(工业集中发展区内)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联系人:余啸海 张露

联系电话:028-88203615

传 真:028-88203668

电子邮箱:snkj@snbiopharm.com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下转304版)

(上接301版)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文永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杨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文永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杨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