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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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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211 公司简称:中科微至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9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1,608,698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3,971,423股后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27,637,2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83,344.73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36%。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中科微至为客户提供面向输送、分拣、仓储的智能物流系统综合解决方案,并通过自主研发及部分生产相机、分拣小车、动态称重、电滚筒等核心部件,实现了智能物流装备系统全产业链的布局。公司自主研发图像型条码识别技术、视觉位置检测技术、分拣控制系统软件等核心技术,是国内同行业中少数能提供从核心软硬件到系统集成的智能物流输送分拣装备全产业链科技创新企业之一。

图:中科微至产品矩阵示意图

秉承“科技创新、匠心品质”的精神,中科微至引领行业科技创新,为客户提供面向输送、分拣、仓储的智能物流系统综合解决方案。公司的交叉带、摆轮、窄带等分拣单机实现了从小件、大件到重载件的全面分拣;叠件分离、单件分离、居中机等配套单机实现了分拣流程的全自动化;堆垛机、穿梭车、重载机器人等仓储单机可实现仓配一体流程的全自动化。

1)交叉带分拣系统,面向快递的小件包裹。可连续大批次处理各类小件、箱、盒等包裹,从轻小信封件到重达50公斤的货物均可高效分拣。运用了公司自主研发的视觉识别装置,可实现条形码/二维码信息的高速率读取,同时对条码污损、褶皱变形、倾斜、模糊等问题具有良好的应对能力。

2)大件分拣系统,面向快递和快运的大件包裹。以摆轮式大件分拣系统为例,由动态称重设备、3D尺寸测量仪、高精度条码识别系统和分拣摆轮等核心部件组成,具有对于中大包裹的高速传送的能力支持。

3)总集成式分拣系统,包括交叉带分拣系统、大件分拣系统、动态称重设备、输送设备、单件分离系统等多项产品组合的整体输送分拣系统,为客户提供集输送、去堆叠、排序、拉距、供包、数据采集、分拣、集包为一体的总集成式分拣系统。

4)智能仓储系统,面向电商、食品、药品、家居、制造业等行业,产品包括堆垛机、穿梭车、重载机器人等仓储核心单机硬件,结合WCS、WMS等软件系统,可为客户实现仓配一体流程的全自动化。

5)面向民航机场的行李分拣系统:同时提供面向国际性、区域性和地区性枢纽机场的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ICS行李处理系统、环形交叉带、窄带系统等。

6)单机和核心部件:公司提供智能物流装备的单机和核心部件。单机包括分拣小车、动态称重、叠件分离、单件分离、居中机、摆轮等。核心部件则包括以智能视觉为主的工业传感器和包括伺服、驱动、电滚筒等在内的动力科技。核心部件以“一体两翼”战略中的“两翼”之工业传感器和动力科技的部件为主。其中,工业传感器的布局以机器视觉领域为主。机器视觉是与快递物流结合最为紧密的人工智能技术之一,通过对图像的智能分析,使物流装备具有了强大的识别和分析能力,它如今深入到物流行业各场景中,成为智能物流的重要支撑力量。随着机器视觉在物流领域上的应用越来越深入自动化层面,深度学习算法现已在诸多应用场景中替代了传统算法。公司针对物流行业应用的开发了一系列的算法,并基于此,自主研制了基于8K线阵图像传感器的自适应调焦高速读码系统、基于衍射光学元件(DOE)的三维体积测量系统和基于深度学习的叠件自动识别等系统。动力科技的布局则包括伺服、电机、电滚筒等。以电滚筒为例,公司已经有效的解决了高功率密度及高效率电机、一体化传动、密封散热等技术难题,电动滚筒产品线已经实现了系列化产品可应用于物流快递行业和智能仓储行业等。

(二)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的变化。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情况如下:

1、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物流分拣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及销售服务,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采取定制化销售模式。

(1)销售渠道模式

报告期内,根据下游客户的特点,公司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

直销模式下,公司销售团队直接参与中通、顺丰、极兔等国内物流集团型企业的集中采购,以及其他客户的采购,对其提出的各项需求进行快速、精准响应,同时派出经验丰富的营销团队参加国内外各种行业展会,拓展海外市场。

经销模式作为直销模式的补充,主要针对快递物流集团企业分散在各地区的网点加盟商,有助于公司扩大销售网络的覆盖范围。

(2)销售流程

公司主要采取协商谈判、招标等方式获取仓储物流装备项目。

对于协商谈判获取的项目,客户向公司发送产品需求,随后公司会对项目进行项目立项和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完毕后,公司核算并确定项目报价后反馈给客户,经过双方协商确定产品价格并签订合同。

对于招标获取的项目,在获得项目信息后,公司组建包含销售、规划设计、软件、机械以及电控等专业技术人员在内的项目小组,从技术、商务、财务等角度研讨方案,形成投标书或报价单,最终由客户确定中标供应商。

2、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为定制化产品,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通常情况下,在获取客户订单后,公司将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设计,并通过对外采购或自主生产获得所需零部件,最终在项目现场完成安装和调试。公司生产环节主要包括软、硬件协同设计、零部件生产和现场安装等步骤,具体如下:

(1)软、硬件协同设计

公司会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产品参数设计,明确产品方向后进行产品立项,确定产品所需软件及硬件要求。公司的软件研发部负责完成PLC、WCS、核心算法的设计及研发,主要是基于现有软件体系上完成参数的修订和更改。硬件方面,机电系统研发中心、电气研发部等研发部门负责对核心部件的结构设计和制造工艺的管理。

公司根据不同产品的参数,将设计完毕的软件录入至硬件中,进行小规模批量试产,试产品根据测试效果调整相应软硬件设计,试产品完成评估后,公司进行批量生产。

(2)零部件生产

公司产品所需原材料主要分为机械类、电气类、钣金类等,核心原材料主要包括分拣小车、电滚筒、相机、供包机、摆轮分拣机、模组分拣机、动态称、单件分离、居中机等,其中,分拣小车、供包机、电滚筒、相机、摆轮分拣机、单件分离、居中机等核心原材料和下料口等定制件由公司自主开发设计。

(3)现场安装

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图纸进行现场定位、画线工作,确定设备安装位置。设备安装位置确定后,公司将自产零部件和采购零部件运至项目现场,进行机械安装工作。机械安装完毕后由电气工程师、软件技术支持工程师进行设备电气调试、软件录入和调试工作。调试完成以后,进行现场试运行及项目自验工作,并且进行设备联合调试。设备联合调试结束之后,协调客户进行项目初验工作,初验完成后,进行一定时期的运行检测,检测通过之后客户进行终验。现场安装环节均由安装团队在客户指定的安装现场完成。

3、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为定制化产品,主要采取“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分拣小车、供包机、伺服电机、钢平台以及皮带机等。

公司根据以往销售以及未来订单情况,会确定采购范围和价格,并在年初与主要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如果供应商提供原材料为首次使用,公司将认定该方案为非成熟方案,同时公司会要求供应商生产样品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后再通过小批量试用来确定原材料是否合格。公司在获得订单后,会根据采购内容采用询价和比价方式确定供应商,随后与供应商签订采购订单或合同。公司采购的伺服电机、滑触线、通讯元器件等为标准件,供应商会少量备货,以满足公司生产需求。对于定制件,公司会根据客户的要求和研发部提供的图纸,向供应商确定原材料的规格和价格。供应商在规定的交付时间,向指定地点运输原材料,同时公司工作人员在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

4、研发模式

为持续研发新一代技术和产品,巩固并增强公司的技术优势,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微至研发,统筹各研发部门,合理的分配研发任务,下属研发部门包括智能系统实验室、机器人技术研发中心、软件研发中心、机电系统研发中心等。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与客户需求确定研发方向,在项目立项后召开评审会,评审会期间会根据研发情况需要判断是否需要与外部机构合作开发。公司所有涉及研发项目都需要经过阶段性评估,阶段性评估通过后进行评审和验收,最终开始生产样品。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智能物流分拣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及销售服务,属于智能物流装备领域。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根据2018年11月7日公布的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1)智能化是驱动物流业、制造业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智能物流装备是其中重要一环

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对智能物流装备的影响是深远的,不仅提高了物流效率和质量,降低了物流成本和风险,还为物流行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撑。2022年,科技部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了围绕制造业、物流业等重点行业深入发掘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打造包括机器视觉工业检验、机器人分流分拣、物料搬运、智能立体仓储等在内的重大智能场景。

在物流领域,智能物流装备是现代物流业的核心组成部分,是组织、实施物流活动的基础,也是促进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效率升级的重要条件。智能物流装备是智慧供应链的实现前提,主要应用于工业生产及商业配送环节。智能物流装备的落地可提高货物生产及流通效率,提升库存精细化管理,有效降低人工成本,实现生产的柔性化与个性化。具体来看,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值是衡量一个国家物流效率和发展阶段的重要指标,通常情况下社会物流总费用占比越低代表着该国物流行业发展越成熟。2023年,物流运行环境持续改善,行业整体恢复向好,单位物流成本稳中有降,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同比下降。2023年社会物流总费用18.2万亿元,同比增长2.3%。全年各环节物流运行效率全面改善,仓储保管等静态环节占比稳步下降,资金流、物流向动态环节转移,物流要素流动趋于活跃。

在制造业领域,我国产业体量巨大,正处于向高质量转型的关键阶段,产业发展韧性不断增强。2023年传统产业加速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制造业技术改造投资比上年增长3.8%,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升至15.7%、33.6%。智能制造是建设制造强国的主攻方向,其发展程度直接关乎我国制造业质量水平。发展智能制造对于巩固实体经济根基、建成现代产业体系、实现新型工业化具有重要作用。而智能物流装备是助力打造智慧供应链的重要力量,有助于提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与灵活性。

2).智能物流装备市场未来将持续快速发展,应用领域不断拓展

在智能化的大背景下,中国智能物流装备市场持续保持健康快速增长。根据灼识咨询统计,2018-2022年度中国智能物流装备市场规模从319.2亿元增长至829.9亿元,年复合增速为27.0%。未来随着物流智能化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工业智能化的全面推广,预计到2027年度中国智能物流装备市场规模将增长至1,920.2亿元,预测未来五年的年化复合增速达18.3%。

智能物流和智能制造已经成为我国加速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物流装备行业也正在由自动化时代进入智能化时代,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助力企业在实现自动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联通,助力企业提高质量、效率效益,减少资源能源消耗,畅通供应链。在此背景下,中国智能物流装备市场预计将持续保持快速增长。未来快递快运、电商的发展预计将继续保持为智能物流装备行业的最大需求热点。同时,锂电池、光伏、新能源汽车、高端制造业等领域的自动化、智能化趋势将为智能物流装备行业的持续增长提供新动能。叠加政策层面和各行业产业向智能化、信息化方向发展的驱动,智能物流装备的市场需求预计将快速释放。

3).高端智能物流装备技术门槛高、需有核心软硬件能力,且对供应商制造交付能力要求高

智能物流装备系统需要大量研发投入,整合包括存储、传输、分拣、传感器等众多功能模块,且在硬件设备系统的基础上需要结合WCS、WMS等软件系统。因此对供应商的软硬件实力都提出了较高要求。目前仅有少数头部企业具备了包括传感器、驱动系统、关键零部件等关键系统的自主研发、生产和系统集成的一体化能力。包括高精度、高速工业相机、高速条码识别设备、激光雷达等高端设备的国产化机会预计将逐步释放。

在智能物流和智能制造时代,下游客户对智能化、柔性化的仓储物流方案需求强烈,因此对供应商的技术研发能力、产品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要求供应商对下游客户场内操作、货物流转的具体且复杂的应用场景有深刻的理解和案例积累。此外,对智能物流设备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能力提出了更高需求,要求供应商能够更快、更有效地将行业领先的创新技术、研发成果从实验室转化为符合设计条件的产品并实现批量生产,充分发挥研发成果的经济效益。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中科微至主营业务为智能仓储物流装备及其核心组件的研发、生产和制造,是国内智能物流分拣系统领域内领先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位于中国快递快运智能物流装备市场解决方案提供商领域第一梯队,是中国最大的快递快运智能物流装备集成商之一。

作为全球少数几家掌握智能物流装备系统及其核心部件研发、设计、生产一体化能力的公司,中科微至为快递、电商、机场及制造业企业提供输送、分拣及仓储智能化综合解决方案,同时提供电动辊筒、工业级条码/二维码识别、体积测量、2D/3D视觉引导定位、缺陷检测等智能制造场景应用所需的核心部件。公司先后获得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亮点工作,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奖、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荣誉,并获得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最高等级项目“弘光专项”的立项支持。

多年来公司凭借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引领已成为行业领先的只能物流仓储装备厂家,获得行业及头部客户的高度认可,目前,公司业务范围已拓展至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与中通、顺丰、极兔、京东等客户形成了稳固的合作关系,未来公司将持续为成为世界领先的智能物流装备、智能制造企业努力。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智能化发展是现代物流业和制造业发展关键趋势:当前,工业智能化已经成为各国制造业发展的共识和实现战略的关键抓手。借助工业互联网、AI、云计算等创新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物流装备在自动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进入智能时代,助力下游应用借助传感器、物联网、数据分析等技术,实现实时监控、智能调度和无人作业,从而进一步提升供应链管理效率并降低人力成本。因此,智能化的趋势预计将持续为智能物流装备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动能。

智能物流装备渗透率进一步提升:快递、快运、电商、医药、汽车等行业的仓储物流需求旺盛,同时持续面对着物流成本高、管理效率较低、柔性不足等挑战,智能物流装备可以在满足企业仓储物流需求的同时帮助企业应对挑战。根据灼识咨询报告,传统人力分拣效率约为每人每小时100-300件,且存在差错率高、效率上限低、平均单件分拣成本高等问题。而单层智能分拣的效率可以达到每小时超1万件,而多层智能分拣系统的效率甚至可达每小时超3万件,显著突破人类分拣的极限,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存储方面,传统堆叠和货架模式的堆高有限,因此难以有效率用纵向存储空间,借助立体库等高密度存储系统,存储空间可拓展3倍以上。未来,随着企业越发重视效率,智能物流装备的成本、效率优势进一步显现,渗透率预计将快速提升。

技术应用不断发展革新: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为物流行业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和普及,极大地改变了现有仓储、运输、配送等作业的模式。以机器视觉、大数据、深度学习等为基础的智能仓储相关的仓储管理系统、运输管理系统、订单管理系统等软件平台,为物流行业的信息识别、存储、管理、应用开辟了更加高效的路径,技术的应用也变的越发普遍。随着底层技术不断成熟,头部供应商可将研发成果进行产品化,并赋能众多场景的应用。以机器视觉为例,GGII预计至2025年该市场规模将超过1,200亿元,2022年至2025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2%。

智能物流装备供应商国产化替代加速:近年来,国内头部厂商加速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可以面向包括快递、电商、快消品、新能源等众多领域不同应用场景的产品,逐步实现传感器、动力系统、核心零部件的国产化替代,稳步通过建设产业链集群和生产基地降低采购成本和综合交付成本。未来,国内头部供应商的综合竞争力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在解决方案性能、综合项目成本、服务能力、研发能力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凸显,国产化替代的进程预计将加速。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5,739.70万元,同比降低15.44%;实现营业利润1,850.14万元,同比增加17,025.8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740.99万元,同比增加17,151.1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85.27万元,同比增加13,957.2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98.13万元,同比增加14,577.9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16元,同比增加1.06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4-009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0,141,006.36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52,700.49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9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1,608,698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3,971,423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27,637,2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83,344.73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36%。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487,787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447,009.1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上,2023年度公司合计分红金额为30,530,353.88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6.4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长期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和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4-012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黄晓冬,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黄晓冬先生200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晓冬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昱泽,202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昱泽先生201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昱泽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成雨静,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成雨静女士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成雨静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240万元,2024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3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4-016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

至2024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八)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3、14、15、16、17、18、1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0、11、14、15、16、17、18、1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1、12

议案10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中科微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姚亚娟

议案1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功燕、姚益、杜萍

议案1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杜薇、衷健鹏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5、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5月9日17时之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investor_relationships@wayzim.com 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5月9日17时,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17时之前

(三)登记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泰三路979号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泰三路979号

邮编:214000

联系电话:0510-82201088

邮箱:investor_relationships@wayzim.com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4-008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将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51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2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76,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8,557,661.34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09,128,589.34元。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2,758,704,28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0月22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104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82,009,090.57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超募资金转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44,798,141.16元,实际累计已支付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433,014.85元(含手续费13,253.89元),利息收入人民币7,212.71元,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有余额372,339.0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上证发 [2023]) 194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修订了《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及具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注1:2023年度,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0412250000001416,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于南京银行无锡城南支行(注1)分别开立0412290000001382、0412280000001392账户并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

注2: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651001040011017及10651001040011009已于2022年1月完成注销。

(三) 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33,314,923.90 元。该金额不包含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通知存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通知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七天通知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

2022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10,000.00 万元人民币(含)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3年度,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向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交通银行及中信证券累计滚动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人民币4,091,694,166.67元,取得到期收益人民币26,198,021.2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二、(三)中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七天通知存款外,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本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陵制造基地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南陵制造基地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225.35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1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3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微至关于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2023年2月3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2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1,608,698股的比例为2.46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44.90元/股,最低价40.70元/股,回购均价43.16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785,338.84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6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微至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和《中科微至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8,787股,占公司总股本131,608,698股的比例为0.097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7.0695元/股,最低价为34.75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4,422.12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3年4月26日延长至2023年10月26日。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

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装备与人工智能研发中心项目”及“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对募投项目“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智能装备与人工智能研发中心项目”及“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3年10月26日延长至2025年10月26日。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 (2023年12月修订) 》(上证发 [2023]) 194号) 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下转3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