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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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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3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浩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董事宋治平先生、范一先生、独立董事凌华女士、陆冬梅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陈海燕女士、王平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顾月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1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

律师:康翔,朱国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4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范浩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范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范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设立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范浩、宋治平、凌华;其中范浩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陆冬梅、范一、王云霞;其中陆冬梅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王云霞、范一、凌华;其中王云霞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凌华、陆冬梅、邹华;其中凌华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范一先生的高管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同意聘任范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宋治平先生、杜兵强先生的高管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同意聘任宋治平先生、杜兵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郝前进先生的任职资格已分别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同意聘任郝前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鲍洱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同意聘任鲍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鲍洱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之前,由公司董事长范浩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在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施津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全体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陈海燕女士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海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6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组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议案。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与会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范浩先生、范一先生、宋治平先生、邹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凌华女士、王云霞女士、陆冬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四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范浩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同意选举范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凌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陈海燕女士、段宇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前述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汤琴慧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陈海燕女士、段宇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汤琴慧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陈海燕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经理:范一先生

(二)副总经理:宋治平先生、杜兵强先生

(三)董事会秘书:鲍洱先生

(四)财务总监:郝前进先生

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且聘任郝前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鲍洱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之前,由公司董事长范浩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在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范一先生、宋治平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鲍洱先生、郝前进先生、杜兵强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尤佳女士、王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顾月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王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届满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施津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施津煜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简历详见附件。

六、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52728150

电子邮箱:investors@mloptic.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鲍洱: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9月至2011年4月,担任安防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11年4月至2016年11月,在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营业部任职;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在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机构部任职;2017年7月至2021年7月,在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任职;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担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二部SVP;2022年8月至2023年4月,在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任职。

截至2024年4月22日,鲍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等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并具备与其所聘职务以及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经历、履职能力和条件。

郝前进: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会计学院毕业,学士学位。2001年8月至2002年3月,任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2002年6月至2004年2月,任南京富士电器化学有限公司会计;2004年3月至2010年6月,历任金陵拜耳聚氨酯有限公司会计、会计主管;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任拜耳(中国)有限公司财务分析员;2011年7月至2013年6月,任拜耳材料科技(青岛)有限公司(现科思创聚合物(青岛)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任博世汽车部件(南京)有限公司(现博世汽车技术服务(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16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上海垭东化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蜜儿乐儿乳业(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2024年4月22日,郝前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等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并具备与其所聘职务以及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经历、履职能力和条件。

杜兵强: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硕士研究生,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2003年6月至2005年4月,任武汉数字工程研究所人力资源管理;2005年5月至今,历任茂莱仪器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研发经理、副总工程师、研发总监、茂莱仪器首席技术官。

截至2024年4月22日,杜兵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等情况,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并具备与其所聘职务以及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经历、履职能力和条件。

施津煜:女,199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0年7月-2021年8月,任职于江苏雨润控股集团金融研究院,任投资专员。2021年11月-2023年3月,任职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任证券事务专员。2023年3月至今,任职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2024年4月22日,施津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