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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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股份
至5%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66 证券简称:*ST园城 公告编号:2024-016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股份

至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孙炜昵持有的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将由 5.79%下降至5.0000004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孙炜昵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孙炜昵女士于 2024年4月18日至4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卖出了公司1,767,936股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孙炜昵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2,979,278股减少至1,1211,342股,持股比例由5.79%下降至 5.00000040%,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份情况

注:本公告中部分比例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孙炜昵女士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66 证券简称:*ST园城 公告编号:2024-017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4202400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董事长牟赛英女士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42024009号)。因你涉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你立案。

公司和公司董事长牟赛英女士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宜的相关进度,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66 证券简称:*ST园城 公告编号:2024-018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年审会计师告知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和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所”)发来的《年审会计师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有待核实收入0.16亿元,主要涉及酒水饮料业务,发现公司2023年茅台不老酒销售价格与2024年度审计期间部分电商平台店铺的销售价格存在差异,相关业务收入确认合规性存疑,尚需进一步审计程序核实,核实结果目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的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对酒水饮料业务执行了审计程序,包括访谈、函证、盘点及凭证抽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尚无法消除其对相关业务合规性的疑虑,亦未形成结论性意见。

对酒水饮料业务待核实收入在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后,如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消除我们对相关业务收入确认合规性的疑虑,将带来对公司整体财务报表及编制基础真实性和准确性的疑虑,我们拟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会计师出具的《告知函》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触及终止上市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最终审计意见类型以和信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