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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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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6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应用于饮料、食品等领域用的包装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按照应用领域的不同,主要可分为应用于瓶装纯净水、矿泉水的 3025 盖、2925 盖、T2925 盖、1881 盖;应用于桶装饮用水的 PC 桶装水盖、4.5L桶装水盖;应用于瓶装功能饮料的 38 盖、1881 盖;应用于玻璃瓶装、铝瓶装等含气系列饮料包装新型拉环盖;应用于调味品系列(酱油、调料等)产品的两片盖等瓶盖;应用于奶制品包装等瓶盖,应用于软包装(糖浆、果冻、食用油等)系列塑料组合盖;及应用其他领域的包装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该项解释生效日期为2023年1月1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1 鉴于“朱霞”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期末前200名股东名册中,公司无该数据。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

融资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统筹安排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富科技”)及全资子公司融资事务,保证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有效控制融资风险,拟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6亿元,在总融资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选择具体业务品种进行额度调配。在上述融资额度内,金富科技、子公司湖南金富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富”)、迁西县金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迁西金富”)、桂林翔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兆科技”)、四川金富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富”)将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为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的实际借款金额。在年度预计总额未超过的前提下,金富科技、湖南金富、迁西金富、翔兆科技、四川金富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

为提高效率,在满足上述担保方式的条件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超出上述担保条件范围外的,应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一:公司名称: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丽海中路43号

法定代表人:陈珊珊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1月20日

经营范围: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开发塑料产品、五金制品(不含电镀),电子产品和机械设备;产销:塑料产品,五金制品(不含电镀),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金富科技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0.69%。

被担保人二:公司名称:湖南金富包装有限公司

住所: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谐园北路209号

法定代表人:陈珊珊

注册资本:13,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0日

经营范围:塑料容器、塑料包装物附件、五金制品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本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湖南金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南金富资产负债率为4.94%。

被担保人三:公司名称:迁西县金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住所:迁西县经济开发区中区西河南寨村北

法定代表人:陈珊珊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6月6日

经营范围:塑料容器、塑料包装物附件、五金制品的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印刷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本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迁西金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迁西金富资产负债率为37.67%。

被担保人四:公司名称:桂林翔兆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桂林市临桂区乐和工业园和山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陈珊珊

注册资本:16,94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6月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本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翔兆科技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截至2023年12月31日,翔兆科技资产负债率为10.74%。

被担保人五:公司名称:四川金富包装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工业大道上段38号

法定代表人:陈珊珊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7月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本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四川金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金富资产负债率为61.14%。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融资和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且担保额度主要系公司与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有助于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反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公告日(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占 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6%。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己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 1 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 1 次;2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史少翔,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富科技、安科生物、蓝盾光电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孔俊,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富科技、博盈特焊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晓,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运辉,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山航B、爱旭股份、华利集团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史少翔、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孔俊及罗晓、项目质量复核人杨运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拟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短期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短期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货币型基金等。

(三)额度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理财产品期限

单项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的具体事宜。

(六)关联关系: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的具体情况。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委托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投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同意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将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报告,并由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对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短期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备查文件

1、《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 518Z0307号《审计报告》,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065,035.6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2,203,446.20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2023年度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5,220,344.62元后,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合计为291,662,883.83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2,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列示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①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 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披露

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

1)关于契约条件的信息(包括契约条件的性质和企业应遵循契约条件的时间),以及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

2)如果存在表明企业可能难以遵循契约条件的事实和情况,则应当予以披露(如企业在报告期内或报告期后已采取行动以避免或减轻潜在的违约事项等)。假如基于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企业将被视为未遵循相关契约条件的,则应当披露这一事实。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准则解释17号》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1)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一一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下列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1)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但是,针对具有不同条款和条件的供应商融资安排,企业应当予以单独披露。

2)报告期期初和期末的下列信息:

①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②第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③第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例如自收到发票后的30 至 40 天),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例如与第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属于同一业务或地区的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如分层区间)。

3)第2)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

(2)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9日以电话、专人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珊珊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及“第四节 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张钦发、陈刚、李丽杰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财务报告部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文件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1、3、4、5、7、8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24年5月7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丽海中路43号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7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一般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以上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5月10日(星期五)、5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丽海中路43号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52300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 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扫描件发送邮箱、传真方式登记,请参会股东将以上相关资料在2024年5月13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发送邮箱至公司证券法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5.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小霜

电话号码:0769-89164633 传真号码:0769-39014531

电子邮箱:jinfu@jinfu-group.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丽海中路43号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523000

7.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18”,投票简称为“金富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下转3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