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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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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4版)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4-023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碁微装”)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于2023年3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关于同意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3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10,497,245股,发行价格为75.99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7,685,647.5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322,726.3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9,362,921.17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7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98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3年8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并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财务中心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同意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因此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相应的法律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4-024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鉴于公司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年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6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 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具体方案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履职,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良性发展,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4-025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789号1号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11:30,13:30-17:00

(二)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信函或传真需在2024年5月13日17:00前送达,传真号:0551-63822005。

(三)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789号1号楼2楼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789号1号楼2楼证券部

邮编:230000

电话:0551-63826207

电子邮箱:yzwei@cfmee.cn

联系人:魏永珍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