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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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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530万元,同比增长16.5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6,702万元,同比增长37.3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35 ,209万元,同比增长40.56%。

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月度活跃设备数更新如下: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主要产品月度活跃设备数为6.02亿,同比增长2.21%。其中WPS Office PC版月度活跃设备数2.70亿,同比增长7.14%;移动版月度活跃设备数3.29亿,同比下降1.50%。

注:主要产品月度活跃设备数定义为WPS Office及金山词霸各端活跃数合并,不包含金山文档等产品数据。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邹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研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晶晶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邹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研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晶晶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邹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研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晶晶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山办公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授权董事会以控制激励成本为前提,根据授予日公司股票市场交易情况,最终确定实际授予价格,且不得低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价格下限;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进行分配和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40,735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5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未达标,本次合计16,471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提请召开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待定,确定后将按照规定发出《金山办公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山办公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40,735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181.7245万股的0.22%。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不低于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对应首次授予股数为80.1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7%;预留部分不超过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对应预留授予股数为19.9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办公”、“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长期激励机制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同时正在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6月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以45.8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2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7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由45.86元/股调整为45.26元/股,并以45.2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13.8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由45.26元/股调整为44.56元/股。2022年7月15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21,529股。2023年2月1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43,461股。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由44.56元/股调整为43.8304元/股。2023年7月28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05,062股。2024年3月4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31,350股。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4月2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公司以45.8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由45.86元/股调整为45.16元/股,并以45.1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2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3年5月24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50,470股。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由45.16元/股调整为44.43元/股。2023年11月27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805股。2024年3月4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62,568股。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5月24日金山软件有限公司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以15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5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0.0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由150.00元/股调整为149.27元/股,并以149.2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19.9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到归属期。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181.7245万股的0.22%。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不低于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对应首次授予股数为80.1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7%;预留部分不超过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对应预留授予股数为19.9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本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总人数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58人,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为3.47%。包括:

(1)核心管理人员;

(2)技术骨干。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董事会实际授出限制性股票前激励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董事会可对实际授予激励对象进行适当调整。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包含部分外籍员工及港澳台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公司所在的行业为软件行业,对高科技人才的依赖度高,拟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外籍及港澳台员工在研发、技术、管理等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是公司核心的高科技人才,属于公司重点激励的范围。股权激励的实施能稳定现有人才并吸引新的优秀人才。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将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

3.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由董事会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本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注2: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3: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过去12个月内获授权益所发行及将发行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有关类别已发行股份的0.1%。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以较前者为准)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监事会核实。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较后者为准)60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需披露未完成原因并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并失效。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失效。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在下列期间内不得授予相关权益:

1.公司在得悉内幕消息后不得授予相关权益,直至有关消息公布后之交易日为止(包括该日)。尤其是不得在以下较早日期之前一个月内授出相关权益:

(1)董事会为通过公司任何年度、半年度、季度或任何其他中期业绩举行的会议日期;及

(2)公司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公布年度或半年度业绩的限期,或公布季度或任何其他中期业绩的限期。有关的限制截至公布业绩当日结束。公司延迟公布业绩的期间亦不得授出任何权益。

2.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不得归属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以下区间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证券交易所关于归属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归属日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应不少于12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授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5年授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在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四)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受限制的时间段。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仅限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或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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