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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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35,866,908.3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20%任意盈余公积金共70,760,072.52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016,935,151.59元,减去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现金股利54,591,894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27,450,093.45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79,884,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元(含税),共计需派发红利85,787,262元,结余的1,041,662,831.45元未分配利润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相关说明
1.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其他说明
(1)在本预案审议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24一14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以精简高效为原则,将公司原有的13个中心部室调整至12个,具体调整情况如下:对党群中心和行政管理中心管理职能实施合并与重组,更名为“党群(行政)中心”。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进一步强化了公司的管控职能,并对现有总部职能与经营的业务链条再次进行了合理规划和完善,满足公司未来战略布局的组织架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组织架构图(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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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24一13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与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及其部分控股企业发生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全年发生总额不超过6,700万元人民币,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2.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小蓓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总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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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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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329800万元人民币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90122917R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5. 法定代表人:雍凤山
6.注册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武汉路229号
7.经营范围: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能源、交通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任务;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实施项目投资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督管理、资产重组和经营;参与土地的储备、整理和熟化工作;整合城市资源,实现政府收益最大化 ;对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行使出资者权利;承担市政府授权的其他工作;房屋租赁。(涉及许可证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8.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建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截至2022年末,建投集团总资产6,135.84亿元,净资产2,129.59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85.59亿元,净利润-33.58亿元(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末,建投集团总资产6,612.89亿元,净资产2,283.23亿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89.52亿元,净利润-5.70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交易对方非失信责任主体人、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建投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有关规定,建投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子公司与建投集团及其控股企业间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结合上述关联方实际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公司认为建投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具有履约能力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双方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开展,旨在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实现彼此资源互补,进一步拓宽公司销售渠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同时,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上述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信息披露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24一12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该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未发现该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存在明显有损职业道德和质量控制的做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拟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5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执行事务合伙人:邱靖之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居忠,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为本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8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5家,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申申,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璟,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综合考虑行业收费以及公司规模,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支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万元,与上年一致。2024年度审计费用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九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意见;
3.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料;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