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8版)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诺德凯(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3)上海宇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4)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苏州乔之岳科技有限公司

(12)苏州粤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和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4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的稳定,具有必要性。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选择的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4-024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3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秦非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3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9)。

4、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

5、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4月8日,以9.6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76名激励对象授予223.9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2022年5月23日,以9.6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以及预留授予的总计3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2,750股;

2、由于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对应本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80,800股。

3、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已经结束,有4名激励对象未在第一个归属期内归属,董事会同意对该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内应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575股予以作废处理。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2,125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体情况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6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军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4-020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040.96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5,360.4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50,164.80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6,647,765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2,140,2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785,972.2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4.80%。本年度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处于自动化设备行业,下游应用主要包括消费电子产品制造业、智能充换电站、半导体等领域,市场空间广阔。

消费电子行业的终端产品具有加工工艺精细、技术要求高、更新速度快、需要持续创新等特点,一款消费电子产品的生命周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受消费电子快速的更新换代影响,生产线的周期一般在1.5年左右。产品的快速更新换代提高了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更新频率。该领域的龙头企业对设备供应商的生产工艺、产品精密度等有较高要求,能提供的较为优厚的价格条件。博众精工的自动化设备在消费电子领域主要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TWS蓝牙耳机、智能手表、AR/MR/VR等消费电子产品的组装和检测,产品主要服务于消费电子领域的大型厂商。受益于公司下游客户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和销售规模,公司产品的市场容量较大。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新能源汽车能源补充方式将呈现多样化和场景化的特点,充电、换电均有各自的应用场景和客户基础。随着国家对于支持充换电商业模式创新、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陆续出台,可以预见,充换电站设备面临发展的重大机遇。

随着光电子、云计算技术等不断成熟,更多终端应用需求不断涌现,并对通信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受益于全球数据中心、光纤宽带接入以及5G通讯的持续发展,光模块作为光通信产业链最为重要的器件保持持续增长,有望拉动共晶机及固晶机行业快速成长。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柔性生产线、自动化关键零部件以及工装夹(治)具等产品。目前,公司产品已覆盖消费电子全系列终端产品制造设备、锂电池制备设备、智能充换电站、半导体等多个领域。公司正处于高速发展期,业务增长较快,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公司产品主要以定制化为主,生产的自动化设备前期需投入较大金额,且在完工后需要经过出厂前调试、运抵客户后组装调试以及客户验收等环节,整个产品周期较长,从而导致公司存货及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逐步增长,对公司的资金形成了较大的占用。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483,985.00万元,同比增长0.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040.96万元,同比增长17.80%;研发费用为49,716.4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0.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63.74万元。

2023年度,公司在消费电子应用领域持续保持领先地位,新能源、半导体领域等其他业务发展顺利,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业绩处于增长期。并且,由于产品生产、出厂前调试、运抵客户后组装调试以及客户验收等环节较长,导致公司存货及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对公司的资金形成了较大的占用。2023年,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仍为负值。同时,公司也加大了半导体等新兴战略方向的布局,存在研发创新投入及项目投资需求,需要大量资金以推进发展、招揽人才。

(四)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扩大生产规模以及支持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障公司的健康和长远发展,预计未来能够为公司业绩带来积极影响。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机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立足于自动化软硬件核心底层技术的优势,公司将持续开拓半导体等新兴领域,拓展市场份额,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4-022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4.79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4.7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信用证、内保外贷、并购贷款、保理业务、保函、项目资金借款、票据池质押融资等。授信期限依合同约定,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公司保证担保、自有资产抵押担保等(担保方式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64.795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提用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将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综合授信事宜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4-026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青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青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人员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12-63931738

邮箱:zhengquanbu@bozhon.com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

杨青先生,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专业。2018年8月至2021年2月,任中国商飞民用飞机试飞中心遥测工程师;2021年2月至2021年9月,任上海星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制造业研究员;2021年11月-2022年10月,任华西证券电新行业研究员;2022年10月至2024年3月,任国联证券机械行业研究员;2024年3月至今,任职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负责证券事务相关工作。

杨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