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24-01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3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发布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号)。
2、2024年3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人民币55亿元以内(含本数)的授信融资额度,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相关银行洽谈和签署具体合同事宜。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号)。
3、2024年2月,公司控股股东更名为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且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更名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详见发布于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更名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号)。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余青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万福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余青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万福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24-017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以书面通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海云路88号海格通信产业园模拟器三楼会议中心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均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晓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24-016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以书面通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海云路88号海格通信产业园模拟器三楼会议中心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均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余青松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 2024-015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号)。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海云路88号海格通信产业园模拟器三楼会议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余青松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729,602,6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39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51,371,8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24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78,230,8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5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股份96,226,9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7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7,996,1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25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78,230,8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52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943,9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7%;反对52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9%;弃权1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568,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55%;反对5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54%;弃权1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1%。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943,9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7%;反对52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9%;弃权1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568,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55%;反对5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54%;弃权1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1%。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974,9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0%;反对49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7%;弃权1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599,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77%;反对49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32%;弃权1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1%。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100,5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2%;反对50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724,8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82%;反对50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974,9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0%;反对49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7%;弃权1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599,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77%;反对49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32%;弃权1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1%。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069,5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9%;反对5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693,8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60%;反对53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108,8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3%;反对49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733,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68%;反对49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943,9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7%;反对5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1%;弃权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568,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55%;反对53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40%;弃权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5%。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王学琛律师、唐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海格通信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