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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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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429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4月23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888号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琳昊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1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3,110,6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312%。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0,627,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05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483,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54%;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483,5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5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其中,董事王友林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委托董事长朱琳昊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陈振华先生因在外出差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已履行请假手续;

3、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陆耀华、宁明月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予以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3,102,799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 7,9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2,475,693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4%;反对 7,9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1,514,699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1%;反对 7,9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1,588,1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0,887,593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433%;反对 7,9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弃权 1,588,1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81%。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1,514,699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1%;反对 7,9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1,588,1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0,887,593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433%;反对 7,9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弃权 1,588,1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81%。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1,514,69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1%;反对 7,9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1,588,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0,887,593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433%;反对 7,9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弃权1,588,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81%。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01,514,69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1%;反对 7,9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1,588,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0,887,593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433%;反对 7,9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弃权1,588,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8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0,921,656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148%;反对 32,189,043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52%;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294,55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318%;反对 32,189,043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682%;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7,241,307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826%;反对25,869,39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74%;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614,201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073%;反对 25,869,392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92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3,102,799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 7,9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2,475,693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4%;反对 7,9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403,110,699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2,483,593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3,110,699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2,483,593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1,232,299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40%;反对 124,8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弃权 1,753,6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5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0,605,193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785%;反对 124,8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8%;弃权1,753,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77%。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提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03,102,799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 7,9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2,475,693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4%;反对 7,9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5,113,834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548%;反对 27,996,86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52%;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486,728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996%;反对 27,996,865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004%;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提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98,371,021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2%;反对 3,542,578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88%;弃权 1,197,1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7,743,915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435%;反对 3,542,578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87%;弃权1,197,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7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陆耀华、宁明月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审议内容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