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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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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2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75,573,85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集中在四大产业领域:生态环保、区域开发、能源贸易和股权投资,其中生态环保为公 司核心主业。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从事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生态环保产业

公司生态环保产业主要涉及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全资子公司泰达洁净以及泰达碳资管。

1.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泰达环保主要从事固废处理及生物质能利用,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卫生填埋,农林秸秆焚烧发电,餐厨厨余、污泥协同处置,城乡生活垃圾收储运及热电联产等资源循环利用相关业务,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和秸秆焚烧产生电力可并入国家电网,产生的热能作为清洁能源可对外销售。业务覆盖国内津、冀、鲁、辽、苏、皖、黔、湘、蒙等主要省市,已实现9省15市的全国布局,截止2023年底,泰达环保共计30个生态环保项目。此外,泰达环保下设研发中心(天津渤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环保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工作。

泰达洁净主要从事空气过滤材料、液体过滤材料、耐高温过滤、医疗卫生防护材料和保暖及隔音材料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泰达碳资管主要从事低碳履约服务、碳资产(配额、自愿减排量等)开发、管理和营销、碳交易及咨询服务、温室气体排放统计、能源管理体系、低碳规划等。

2.报告期内业务情况

(1)泰达环保

项目运营方面,泰达环保着力研究“焚烧+”模式推广应用,推动多种固废协同处置、热电联产等,不断挖掘项目内部潜能。报告期内,湖南洞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月26日首次并网,通过72+24小时满负荷运行;瓦房店中部、北部收运一体化项目试运营。截止报告期末,泰达环保已投产生活垃圾发电项目日处理能力提升至13,010吨;累计处理生活垃圾423.16万吨,同比增加7.89%;处理秸秆33.48万吨,同比减少2.12%;发电量17.63亿度,同比增加6.35%;上网电量14.43亿度,同比增加5.59%;餐厨垃圾处理量1.03万吨,同比增加23.91%;污泥处理量4.43万吨,同比增加11.90%。项目拓展方面,新增4个项目,具体为中标河北遵化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贵州正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辽宁瓦房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辽宁瓦房店市中部及北部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同时,坚持项目拓展与投资并购“双轮驱动”,拟收购广东润电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转协议。

(2)泰达洁净

企业运营方面,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与世界500强大客户进一步深化合作加速产品研发。一是与合作知名汽车企业签订年度订单,并进行新产品系列开发试验;二是根据市场需求完成汽车滤清器材料定制化开发工作,形成稳定订单;三是开展大孔径液滤产品研发,提升中端液滤市场份额。项目拓展方面,泰达洁净研发基地复审工作顺利开展;完成木浆熔喷项目调研等。智能生产方面,打造中控室集中统一监控管理模式的智能化工厂,实现生产管控信息全面集成,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与产品质量监控的实时性和高效性。并参与一项国家强制性标准GB19083《医用防护口罩》的改版修订及一项行业标准《口罩用熔喷法非织造布》的制定。

(3)泰达碳资管

报告期内,泰达碳资管积极拓展相关业务,为企业提供碳盘查、碳核算,编制碳排放数据库及碳达峰方案制定、碳中和认证等碳资产咨询服务,并进行了生物质焚烧发电项目CCER、国际碳信用产品的前期开发,开展CCUS技术研发及垃圾焚烧发电万吨级示范工程建设,进行提供碳资产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平台建设等。新能源投资方面,泰达碳资管已开展投资建设泰达环保宝坻、武清项目及泰达洁净的光伏项目;咨询业务方面,泰达碳资管助力天津某能源公司完成碳配额履约工作,与黑龙江省两个热电公司提供2023年度-2026年度电厂二氧化碳排放咨询服务,同时已为公司及所有下属企业碳盘查工作。

(二)区域开发产业

1.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公司区域开发产业主要涉及全资子公司扬州万运和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

区域开发在现有存量的基础上按照原有开发模式进行。一级开发包括土地整理及市政配套设施和城市功能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存量项目集中在江苏等地;二级存量项目开发包括住宅、产业综合体、商业办公物业等项目,开发项目主要集中在江苏、辽宁等地。

2.报告期内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一级土地开发方面,扬州广陵新城项目上市并成交土地五宗,分别为地块GZ456、GZ480、GZ511、GZ515和GZ550,其中GZ456、GZ480为住宅性质用地,GZ511、GZ550为商住性质用地,GZ515为商业性质用地;二级开发方面,大连北方生态慧谷A地块住宅项目正在开发中,目前已开盘预售,签约销售额6,697万元,大连北方生态慧谷B地块住宅项目及句容泰达青筑项目均处于尾盘销售阶段;扬州万运Y-MSD(一期)完成财务结算审计工作,继续与政府确定回款进度。同时,对存量项目进行了有效盘活或处置,报告期内完成南京新城所属宝华项目盘活,完成宝华文化100%股权转让,并收回股权转让款和相应款项;2023年8月,南京泰基的控股子公司江苏泰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参与竞拍并与句容市自规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24年3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所属子公司文昌泰达的注销,推动大连泰达慧谷的吸收合并工作,提升了管理效率。

(三)能源贸易产业

能源贸易产业主要涉及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

1. 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能源贸易产业主要业务为有色金属及其矿产、黑色金属及相关矿产、化工产品贸易,及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的仓储服务。能源贸易产业目前主要产品包括:电解铜、氧化铝、铝锭、氧化锌、锌精矿、锌锭等有色金属,带钢、锰矿、硅锰合金等黑色金属,燃料油、聚乙烯、聚丙烯、苯酚类等石化产品。

2. 报告期内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泰达能源积极拓展市场,销售各类金属逾80万吨,同比增长15.32%。其中,在西北、华中、华东等地销售铝锭44.12万吨,同比增长10.55%;在华北、华东等地销售电解铜12.50万吨,同比增长3.56%,铝锭和电解铜的业务成交量同比增长明显。2023年,国内有色金属上游供应端产能迅速增加,产量创历史新高,但下游需求端增长乏力,市场需求不及预期,供大于求导致铝、铜等有色金属价格同比大幅下降,压缩了利润空间。

(四)股权投资产业

股权投资产业主要参股了渤海证券、北方信托等金融企业。根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要求,渤海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申请文件已于3月1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完成北方信托转增股本的工作,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北方信托108,790,244股,持股比例为5.43%。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存续期的债券进行了评级,相应的信用评级报告已于2023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等网站披露,公司及相关债券的评级未发生变化。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2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其中委托出席一人,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一人)。董事贾晋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委托董事崔铭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莉女士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监事和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7)。

(四)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8)。

(六)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经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2,838,149.83元,公司本部报表实现净利润为507,954,393.06元。公司本年度提取盈余公积金50,795,439.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19,122,810.22元,减除2023年内实施分配利润29,511,477.04元,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546,770,286.93元。

2023年度公司拟分配现金股利,按2023年末总股本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共分配59,022,954.08元(2023年末总股本1,475,573,852÷10×0.40元),剩余2,487,747,332.85元转下次分配使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3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2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30)。

(九)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公告编号:2024-31)。

(十)2023年度ESG(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ESG(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十一)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具备独立性、胜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本次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审批2024年度生态环保产业项目投标额度暨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基于公司“十四五”规划的战略目标和产业规划,董事会核定生态环保等其它产业规划新增项目总投资额为37.99亿元(含子公司投资),具体项目实施时仍需履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批准公司2024年度商业投标项目投标额25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经营实际情况在额度内决策参与项目投标相关事宜,并由投资主体法定代表人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审议。授权期限为自该事项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制定《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跟踪检查与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四)关于新增2024年度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公司拟新增2024年度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大连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1.8亿元。

本次增加提供担保额度后,2024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额度由166.60亿元增加至168.40亿元,其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13.60亿元,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由53.00亿元增加至54.8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含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98.4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70.00亿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同时在该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担保主体法定代表人在2024年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发生时进行公告。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度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于2024年5月2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张旺先生、贾晋平先生、王卓先生、孙国强先生、崔铭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杨鸿雁女士、李莉女士和葛顺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1.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张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贾晋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王卓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孙国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崔铭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杨鸿雁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7.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李莉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8.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葛顺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十七)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同意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34)。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4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旺,男,43岁,中共党员

一、工作经历

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党支部书记,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天津钢管(泰达)美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兼)、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二、教育背景、专业背景

大学学历、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

三、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四、现任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至披露日,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七、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九、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贾晋平,男,60岁,中共党员

一、工作经历

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公司董事。历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纪委委员、风险控制部经理、财务中心主任。兼任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教育背景、专业背景

硕士研究生,经济师。

三、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四、现任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至披露日,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七、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九、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王卓,男,43岁,中共党员

一、工作经历

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统战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本部第四党支部书记、公司董事。历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经理。

二、教育背景、专业背景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

三、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四、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至披露日,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七、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九、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孙国强,男,59岁,中共党员

一、工作经历

现任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代行总经理职责、公司董事。历任天津碱厂基建团委书记、天津碱厂基建系统工会主席、项目经理,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工程项目总监、工程部部长,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部长、集团本部党支部副书记(兼),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兼任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二、教育背景、专业背景

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三、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四、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至披露日,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七、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九、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崔铭伟,男,41岁,中共党员

一、工作经历

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运营管理部副部长、战略发展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公司董事。历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职员,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经理,海南泰达置地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泰达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天津泰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泰达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逸仙科学工业园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二、教育背景、专业背景

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经济师、税务师。

三、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四、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至披露日,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七、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九、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杨鸿雁,女,57岁,无党派人士

一、工作经历

现任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历任贵州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贵州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兼任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天津法理学分会副会长。

二、教育背景、专业背景

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三、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四、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至披露日,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七、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九、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李莉,女,62岁,中共党员

一、工作经历

现任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对外贸易学院经济系教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中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晶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自然科学基金外审专家、中国社会科学基金外审专家、教育部社科基金外审专家、天津市政府咨询专家、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五和博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教育背景、专业背景

博士学历,财务管理专业。

三、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四、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至披露日,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七、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九、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葛顺奇,男,59岁,中共党员

一、工作经历

现任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二、教育背景、专业背景

经济学博士、教授。

三、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四、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至披露日,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七、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九、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3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

2.议案9.00为特别决议事项,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议案10.00、11.00和12.00为累积投票表决事项。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3日13: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此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三)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00、7.00和9.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议案9.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0.00、11.00和12.00为累积投票表决事项。

公司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8人,其中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职工监事3人。陈翀女士和孟凡美女士为经公司工会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和2024年5月22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杨雪晶女士和冯昱先生;联系电话:022-65175652;联系传真:022-65175653;电子邮箱:dm@tedastock.com。

(五)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652”,投票简称为“泰达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选举非职工监事(如表一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3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五人。监事会主席王光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基于审慎的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7)。

(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公司拟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该议案。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8)。

(五)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经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2,838,149.83元,公司本部报表实现净利润为507,954,393.06元。公司本年度提取盈余公积金50,795,439.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19,122,810.22元,减除2023年内实施分配利润29,511,477.04元,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546,770,286.93元。

2023年度公司拟分配现金股利,按2023年末总股本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共分配59,022,954.08元(2023年末总股本1,475,573,852÷10×0.40元),剩余2,487,747,332.85元转下次分配使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3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2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30)。

(八)关于新增2024年度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公司拟新增2024年度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大连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1.8亿元。

本次增加提供担保额度后,2024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额度由166.60亿元增加至168.40亿元,其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13.60亿元,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由53.00亿元增加至54.8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含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98.4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70.00亿元。

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度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于2024年5月2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同意提名王光华先生、姜晓鹏先生、韩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1.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王光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2.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姜晓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3.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韩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工会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陈翀女士和孟凡美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4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光华 男,40岁,中共党员。

一、工作经历

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室主任、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审计中心主任,直属纪委书记、本部第七党支部书记、公司监事。历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职员、办公室秘书科职员、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行政部职员、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职员、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任天津泰达城市综合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天津滨海泰达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天津弘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二、教育背景、专业背景

硕士研究生,会计师。

三、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四、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至披露日,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七、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九、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姜晓鹏,男,43岁,中共党员。

一、工作经历

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主任、公司监事。历任大通国际运输有限公司职员,麦基嘉奔溯(天津)海洋设备有限公司成本会计,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资金经理。兼任天津生态城泰达市政设施有限公司董事。

二、教育背景、专业背景

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

(下转1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