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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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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706 公司简称:东方环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为实现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为了鼓励、引导和规范天然气下游利用,国家发改委2012年12月1日颁布了《天然气利用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天然气行业发展的基本原则为:“坚持统筹兼顾,整体考虑全国天然气利用的方向和领域,优化配置国内外资源;坚持区别对待,明确天然气利用顺序,保民生、保重点、保发展,并考虑不同地区的差异化政策;坚持量入为出,根据资源落实情况,有序发展天然气市场。”政策目标为:“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优化能源结构、发展低碳经济、促进节能减排、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统筹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优化天然气消费结构,提高利用效率,促进节约使用。”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城市燃气行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城市管道燃气是城市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工商业重要的能源来源。

“十四五”时期我国能源系统的安全清洁低碳高效转型将进一步加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包括“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能源革命,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加强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加快油气储备设施建设,加快全国干线油气管道建设”。国家能源局负责人在《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发布会上提出:“‘十四五’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发展方式,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动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更大幅度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天然气在能源转型中的地位进一步明确。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首次提出我国的“双碳”发展目标,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然而2021年,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仅为8.9%,与全球天然气消费占比25%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根据我国“十三五”对能源发展的规划,到2030年,我国天然气在一次能源中的消费占比力争提高到15%左右。因此在“双碳”目标实现的过程中,我国天然气的消费占比还会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受能源结构调整、环保治理要求以及双碳目标等政策带动,我国天然气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2023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建立健全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价格传导机制,上下游价格联动提速;同年11月出台《关于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首次分区域核定国家管网公司经营的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构建相对统一的运价结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通过《关于进一步深化石油天然气市场体系改革提升油气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和国家能源局印发《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一2025年)》,油气体制改革逐渐深化;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天然气利用政策(征求意见稿)》和国务院发布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中指出,持续增加天然气供应,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以上政策的出台均有效促进天然气资源自由流动和市场竞争,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我国宏观经济总体回升向好,国际天然气价格明显回落,推动天然气需求止跌回升。初步统计,全国天然气消费规模3,919亿立方米,比2022年增长289亿立方米,增速8%,重回增长轨道。分季度看,一季度在宏观经济复苏推动下止跌回升,天然气消费量1,06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6%;二、三季度受国际气价回落和去年低基数影响增速显著加快,消费规模分别为855亿和914亿立方米,同比增速在10%以上;四季度受气候偏暖、宏观经济再次放缓和基数抬高影响,天然气消费量1,064亿立方米,同比增速回落至8.6%。

天然气作为清洁稳定的低碳能源,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力量,也必将在我国绿色低碳转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中提出,目标到2030年我国力争将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提高到15%左右,天然气消费市场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能源消费结构的升级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我国城市燃气行业将持续健康发展,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主要业务

公司系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为一体,专注于城市燃气供应、城市集中供热的公用事业服务商,业务包括CNG(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居民生活用气、工商业客户用气,覆盖燃气供应管网建设、围绕燃气市场开发的设备安装以及城市集中供热业务。公司目前城市燃气供应经营区域为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主城区、各乡镇、园区);城市集中供热供应经营区域为智慧能源所供热区域范围之外的伊宁市行政区域范围。

(二)经营模式

1、天然气销售业务:公司从上游供应商购入管道天然气,通过天然气高压气源管线、门站、储配站、各级输配管网等设施,输送和分配给城市居民、商业、工业、采暖、加气站、综合用能等用户。

在采购定价方面,管道天然气上游气源方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在销售价格方面,居民、工商业用户销售价格采取政府指导价,车用气根据市场供需情况自行定价。

2、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经营模式:公司在经营区域内为保障用户通气,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燃气设备安装等服务,并收取费用。

3、供热业务经营模式

(1)城市集中供热业务经营模式

由热电联产,热电厂作为集中供热的主要热源,公司自有锅炉房作为调峰热源进行补充。热量通过一次管网输送至各换热站进行换热后,将热量输送至终端热用户,集中供热价格执行政府定价机制。

(2)天然气供热及制冷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以采购的天然气为燃料,通过燃气热水锅炉系统对水加热,采用分布式能源供热系统向用户终端直接供热;公司以采购的天然气为燃料,通过直燃机制冷系统对商业用户供应制冷空调服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308.10万元,同比增长13.8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739.78万元,同比增长43.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813.99万元,同比增长41.7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331.75万元,同比增长74.0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10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邮件及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需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汇报。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曾玉波、彭维、范敏燕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与《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鉴于该议案与所有董事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人对该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 报备文件

1、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

会议决议

3、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11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良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3年1-12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与《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作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顺利地完成了2023年度审计任务。同意公司拟继续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13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下期出资时间为2028年11月0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2月合伙人数量:37人

截止2024年2月注册会计师人数:150人

截止2024年2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54,909.97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2,181.74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3,046.25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59家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是否有涉及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0次(以上处理均不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文博先生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徐文博,201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2个。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泽斌女士,201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 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0年及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7个。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周俊祥,199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8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北京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财务审计费用(含税)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25万元,定价原则为北京大华国际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年度审计收费。

2023年财务审计费用(含税)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含税)2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证券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亦符合公司要求,能够胜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度,北京大华国际作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顺利地完成了2023年度审计任务。同意公司拟继续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15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投资种类: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种类由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按照流动性高、收益好、风险较低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择优确定。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65亿元(含收益)。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65亿元(含收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该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高、收益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种类由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按照流动性高、收益好、风险较低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择优确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65亿元(含收益)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65亿元。

(四)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种类及额度的范围内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和财务部进行实施操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65亿元(含收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选择时以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为前提,但投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措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一)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财务部对投资产品购买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并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有关理财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状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进展及损益情况进行披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17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401号文),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382,71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2.15元,募集资金总额356,999,975.1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8,924,999.38元(含税)后,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2月22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 元

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发行上市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183.88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34,674.1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83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9,617.55万元,支付发行费1,025.86万元,购买理财产品7,20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01万元,取得专户利息收入232.51万元,取得理财产品收益979.2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8,268.3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1,068.35万元,理财产品余额7,2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1-12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一年,即2022年4月19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一年,即2023年4月25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7,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出具了“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121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认为:东方环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表1: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 元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20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投资金额:5,500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即2024年4月23日起至2025年4月22日,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已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情况

2024年2月20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定期理财的相关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人民币1,500万元,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年3月7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定期理财的相关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近日公司已赎回上述定期保本理财本金分别为人民币1,500万元和4,000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2.51%和2.45%,获得理财收益187,460.27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全部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5,5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1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9,382,714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2.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999,975.10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8,924,999.38元(不含增值税)后的余款人民币为348,074,975.72元。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发行上市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183.88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34,674.1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836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五)委托理财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91天。

三、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即2024年4月23日起至2025年4月22日,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四、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由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后提交财务总监审批。

(二)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大的回报。(下转1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