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4、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7、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8、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优化业务结构,积极寻求业务拓展,受游戏项目上线延期等因素影响,实现营业收入33,128.56万元,同比下降17.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0.13万元,同比下降78.78%。
(一)移动游戏业务:持续运营RO产品海外市场,推进RO国服上线准备
报告期内,子公司上海骏梦坚持精品研发以及“文化出海”的经营策略,实现营业收入17,689.67万元,实现净利润1,815.61万元,其中海外收入占比87.04%。
产品研发上,公司自研产品《仙境传说RO:新世代的诞生》2023年1月上线韩国地区,在港澳台、东南亚、韩国地区继续保持较好的流水成绩,年内合计实现流水10.26亿。同时,《仙境传说RO:新世代的诞生》成功入选2023-202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项目。除RO游戏的存量市场运营外,公司将研发资源重点投入RO的新区域研发,其中,《仙境传说RO:新世代的诞生》国服版本在年内取得较大进展。2023年5月,上海骏梦与Gravity签署协议,上海骏梦将作为《仙境传说RO:新世代的诞生》的中国大陆地区独家发行方及独家技术支持方;2023年9月,上海骏梦和天津紫龙奇点互动娱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游戏授权独家代理与运营协议,授权相关方作为《仙境传说RO:新启航》(《仙境传说RO:新世代的诞生》的国服名称)的中国大陆地区独家授权发行方;2023年12月,上海骏梦顺利取得《仙境传说RO:新启航》国服版号,并积极推进2024年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此外,公司同步积极推进《仙境传说RO:新世代的诞生》在日本、欧美等区域的研发、发行商洽谈等准备工作。
新项目研发上,公司卡牌类手游产品年内上线,同时公司将小游戏研运一体作为后续的业绩增量的来源之一,并在报告期内完成小游戏核心团队的招募,并确定公司小游戏运营、研发的经营策略。此外,公司对现有研发团队的结构进行优化及调整,将RO产品的新区域研发工作列为优先级。
新技术上,公司成立AIGC研发工作组,持续将AIGC工具应用在游戏研发的美术、代码等方面,并积极探索、尝试AI互动和现有游戏结合的玩法,增强用户体验感。
(二)通信信息业务: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深入解决客户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寻求通信信息业务拓展,实现营业收入14,010.09万元。公司在持续深耕优势业务地区的基础上,深入理解把握客户需求,致力于提供智慧解决方案。2023年,子公司中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年度集采的山东、河南区域项目,有力夯实公司传统通信业务的市场地位。数字赋能及新基建业务上,公司加大通信事业部的市场、研发人员的招募,主动迎接产业数字化带来的机会,积极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公司业务规模上新台阶奠定良好的基础。
(3)持续加强党建、企业文化建设
报告期内,作为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公司深入推进“四个一”党建工作法,积极开展融合式党建,把牢党建和业务经营、员工成长和企业文化深度融合。党建引领工建、团建、群建,2023年公司荣获“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福建省民营企业党建带工建示范点”等荣誉。公司以悦读、乐跑为主要载体的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支持义务植树、扶困扶智等公益活动持续开展。公司将持续通过坚持党建引领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提升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新境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注1: 鉴于“宋凤毅”未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期末前200名股东名册中,公司无该数据。
注2: 鉴于“郝茜”未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期末前200名股东名册中,公司无该数据。
注3: 鉴于“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飞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期末前200名股东名册中,公司无该数据。
注4: 鉴于“冯美珍”未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期末前200名股东名册中,公司无该数据。
注5: 鉴于“顾梅英”未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期末前200名股东名册中,公司无该数据。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部分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子公司总经理计划自2022年10月10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 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500万元,不超过1000万元。自上述增持计划披露日至2023年4月9日,相关人员合计增持公司股份90.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558.91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
2、关于签署中国大陆地区《游戏发行及技术维护与运营支持协议》事项
上海骏梦与Gravity Co.Ltd.签署《游戏发行及技术维护与运营支持协议》,上海骏梦作为 《仙境传说RO:新世代的诞生》(暂定名)的中国大陆地区独家发行方及独家技术支持方,积极推进公司自研产品在国内地区的发行上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签署游戏发行及技术维护与运营支持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3、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3年8月3日为预留授权日,授予股票期权400万份,行权价格为6.1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
四、2024年公司的经营计划
1、移动游戏业务
(1)继续坚持精品研发和“文化出海”。2024年,公司将继续推进自研产品的研发进度和市场投放,其中,公司自研产品《仙境传说RO:新世代的诞生》重点新增中国大陆的市场区域,并积极推进日本、欧美等其他区域的发行商洽谈和研发上线。
(2)新拓展小游戏赛道,并增强游戏发行能力。公司将小游戏赛道作为游戏业务的业绩增长点,于2024年初完成小游戏运营团队的搭建,并围绕运营团队形成精品研发生态,包括对内组建若干个小游戏的自研团队,对外代理及委外定制合作开发小游戏产品,争取年内形成多款产品;积极组建发行运营团队,公司将海外发行、代理运营作为游戏业务的探索尝试方向,并争取形成研运一体的游戏研发及运营体系。
(3)坚定拥抱AI技术变革。游戏研发技术上,公司将继续主动与国内外优秀AI公司开展合作,积极推动AIGC技术在游戏研发过程中更深度结合,实现降本增效。在研游戏产品上,公司将积极探索、试水开发AI和游戏结合的玩法或者新品类,如AI宠物及互动游戏等,从而增强用户体验感。
2、通信信息业务:进一步提升业务规模,促进业务良性转型。
继续稳固优质传统通信业务,保持与中移设计院、中讯设计院、中通服等头部设计院的良好合作,深挖现有区域的业务潜力;加强与通信运营商的合作,努力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提升上有所作为;积极拓展智慧文旅等创新业务。
3、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加强人才梯队建设。
公司将完善管理层架构,持续精细化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防范风险能力;以公司战略发展为导向,以业务为优先,加大力度引进专业化人才,为公司业务转型、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4、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和企业文化建设,构建良好的学习、交流平台,增进与投资者、员工、客户、政府等关联主体的沟通和互动,凝心聚力,做好企业,回馈社会。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方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0.13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7.3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4,334.46万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3,153.97万元。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等相关规定,虽然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正数,但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同时,公司考虑在游戏研发及运营、数字化新基建等拓展经营上对资金需求较大。因此,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公司后续将加大对游戏研发、数字化新基建等拓展经营上的资源投入,通过不断提升公司业绩,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说明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2024年发展规划而做出的,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所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7、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8、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9、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1、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郑丽惠、邱尔杰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郑丽惠,199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1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邱尔杰,2009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3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情况。
(三)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家数:488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2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四)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是
项目合伙人:郑丽惠,199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1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秦宝,1995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超过3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邱尔杰,2009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3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情况。
(五)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六)审计费用
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商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2、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聘任起始日,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下属公司2024年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担保预计额度事项概述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春科技”)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拟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连带担保额度。上述下属公司包括上海骏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骏梦”)、北京通畅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通畅”)、厦门富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富春”)、 福州中富泰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泰科”)、福建欣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欣辰”)、成都富春智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智城”)。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的,下同。
2、下属公司上海骏梦、北京通畅、厦门富春、中富泰科、福建欣辰、成都智城拟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连带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便于担保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担保方式与期限,签订担保合同等相关事务。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264587158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缪福章
5、注册资本:69122.9485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01年03月02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住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动漫游戏开发;专业设计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1、富春科技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骏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上海骏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694189177X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缪福章
5、注册资本:1360.4082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09年09月09日
7、营业期限:2009年09月09日至2049年09月08日
8、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328号7幢105室
9、经营范围:从事网络技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上海骏梦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2、上海骏梦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北京通畅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名称:北京通畅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101119924Q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缪文雄
5、注册资本:5001.80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1988年05月19日
7、营业期限:1988年05月19日至2027年05月18日
8、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林校南路南侧中国联通集团北京市通信有限公司院内3号楼2层
9、经营范围: 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劳务服务;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租赁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产品(不含电动自行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北京通畅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2、北京通畅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厦门富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名称:厦门富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058394591K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李宇红
5、注册资本:80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3年03月17日
7、营业期限:2013年03月17日至2043年03月16日
8、住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大街339号1002单元之三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厦门富春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2、厦门富春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福州中富泰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名称:福州中富泰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6765406134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缪福章
5、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08年07月16日
7、营业期限:2008年07月16日至2028年07月15日
8、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山大道中段288号新兴产业园示范区5号楼B座201-202-3
9、经营范围:通信工程技术服务;通信设备(不含无线发射装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计算机设备的批发、代购代销、租赁;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应用软件、电子技术的研发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通信系统软件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中富泰科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2、中富泰科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福建欣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福建欣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2YLMMU17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李宇红
5、注册资本:1001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7年09月29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25号楼4层
9、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通信工程施工;通信网络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业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福建省);通讯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批发与代购代销;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地点另设);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劳务派遣(不含涉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福建欣辰51%股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2、股权结构如下:
■
13、福建欣辰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成都富春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成都富春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AHW8400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林家栋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9年03月20日
7、营业期限:2019年03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8、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2单元15楼1505号
9、经营范围:软件开发;网络技术研发;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及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办公设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专业设计服务(不含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不含气球广告);通信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通信工程设计(凭资质证书经营);工程勘察设计(凭资质证书经营);测绘服务(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工程监理(凭资质证书经营);工程技术咨询(凭资质证书经营);通信设备的设计、销售(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1、股权结构如下:
■
12、成都智城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下属公司上海骏梦、北京通畅、厦门富春、中富泰科、福建欣辰、成都智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连带担保额度;每笔担保的担保方式、期限和金额等具体内容,依据各公司与有关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公司、上海骏梦、北京通畅、厦门富春、中富泰科、福建欣辰、成都智城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下属公司上海骏梦、北京通畅、厦门富春、中富泰科、福建欣辰、成都智城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连带担保额度;每笔担保的担保方式、期限和金额等具体内容,依据公司与有关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2024年担保预计额度总金额为5.5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31,000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3.49%,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或下属公司,是公司对自身及下属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各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专项审计,使上述事项得到有效监控。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2、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6日,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2022年8月2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9月1日作为首次授权日,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1,60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5、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
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
鉴于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未达到行权条件,合计注销 496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2 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调整为 23人,剩余已授予但尚在等待期的股票期权 904 万份。
7、2023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 2023 年 8 月 3 日作为预留授权日,向 12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0 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1、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及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
现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共计17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首次授予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期业绩考核未达标的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7.5亿元;2、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33,128.56万元、净利润860.13万元,未达到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公司需对首次授予的23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226万份股票期权(包含前述已离职5名员工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12名激励对象对应的80万份股票期权(包含前述已离职2名员工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因此,本次合计注销440.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调整为18人,剩余已授予但尚在等待期的股票期权582万份;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调整为10人,剩余已授予但尚在等待期的股票期权281.6万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5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同时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前述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核实确认,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部分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及转让价值,应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处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485,069.74元,核销应收账款11,786,242.71元。详情如下:
1、资产减值准备项目:
单位:元
■
2、核销资产项目:
单位: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经测算,公司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389.61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97.29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07.68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合同资产减值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计提方法,公司2023年度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损失141.10万元。
3、本次核销的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经营过程中账龄过长、无收回可能性的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1,178.62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48.51万元,该减值损失的计提导致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增加248.51万元;本次核销资产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更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裁及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缪福章先生的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缪福章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缪福章先生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缪福章先生在任职公司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稳定、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公司董事会对缪福章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孝銮女士为公司总裁、张宏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孝銮女士、张宏涛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1、黄孝銮,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曾任福建华茂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副所长,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南京泽慧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孝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孝銮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黄孝銮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张宏涛,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信息产业部北京邮电设计院经营计划财务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中国移动设计院有限公司市场部大区总监、总经理;中国移动设计院有限公司综合部总经理;无锡安诺信通信有限公司副总裁;中贝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现任子公司北京通畅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张宏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宏涛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张宏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年4月23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下转1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