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英派斯,代码:002899)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公募基金投资英派斯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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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4年4月22日数据。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ETF发起式联接,基金代码:021074(A类)、021075(C类),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自2024年4月11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自2024年4月24日起,投资者可在以下2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销售机构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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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中国交建高速公路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24日
一、公募REITs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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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本基金合并后2023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为320,358,076.61元,上表“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本基金合并后2023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
3、根据《华夏中国交建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应当将不低于合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1次。本次拟分配金额为人民币77,630,000.00元,占前述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99.9913%。本次分红实施后,本基金2023年度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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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的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现金红利款将于2024年4月30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6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合理调整计算得出的金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
基础设施基金发行份额募集的资金;收购基础设施项目所支付的现金净额,包括收购基础设施项目所支付的对价抵减收购日取得的项目公司货币资金;期初现金余额;金融资产相关调整;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当期资本性支出;当期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偿还借款支付的本金以及对未来合理的相关支出预留,包括重大资本性支出、预留不可预见费用、期末负债。
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2023年10月1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77,636,355.64元。
本基金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金额77,636,740.81元,包含前期未分配的可供分配金额385.17元,以及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可供分配金额77,636,355.64元。
(3)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本次分红相关事宜。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作为特许经营权类产品,随着运营年限的增长,剩余期限内如本基金未扩募新资产,则已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逐年降低,进而导致基金净值逐渐降低甚至趋于零。本基金还存在因基金份额交易价格上涨导致IRR为0甚至亏损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能够产生的可供分配金额存在上限,基金交易价格上涨过高将导致全周期IRR下降为0甚至出现本金亏损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华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限制申购、定期定额申购
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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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4月24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合并进行限制,即自该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调整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4月22日起,本公司将下列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调整为一般流动性服务商:
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4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