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端智能通风系统装备制造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军民融合示范企业。公司一直以来走科技创新发展之路,长期与国内知名高校院所进行多学科、多品种的合作,开展通风系统装备的关键基础技术研究,拥有100多项专利技术,多个项目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金盾股份-浙江大学技术研发中心,专注重大国防装备通风设备的关键技术攻关,取得了显著进展,为军工用通风装备的推广应用打下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公司生产的智能、高效、节能通风系统已广泛应用于地铁、隧道、军工、核电等国家重点配套工程。
(一)主营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专业通风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
(1)轨道交通领域
公司是地铁隧道高端通风系统装备领域的行业标杆,其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国内外300余项地铁、隧道工程,如北京、上海、广州地铁及新加坡地铁等,市场占有率稳居行业前列。其中,“地铁隧道智能通风系统”荣获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隧道空气净化系统填补了国内隧道空气净化领域空白,为国内首创。
公司长期致力于通风系统装备关键技术的深度研发,持续提升设计技术和运行性能。近年来,公司技术团队成功研发出数字风机和物联网系统,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对风机运行数据的远程监测与调控,具备预警和故障诊断功能,最大限度提高产品的可靠性、降低运行损耗,实现智能化现场运行和维护。
在隧道空气净化装置的基础上,公司融合物联网及智能控制技术深入开发,成功研制了智能化隧道空气净化系统。能实时监测净化效率、自动进行过滤器清洗、废水的净化和再利用,实现净化系统的全自动节能运行,具备主要设备健康度分析、故障诊断功能,能准确定位养护和维修部件,实现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为净化系统运营提供精细化的管理手段。同时,公司的大数据远程运维平台可通过网络远程监视隧道空气净化系统的运行,为现场运营提供针对性技术指导,保障设备可靠运行,优化节能运行策略。相关产品目前已应用于深圳桂庙路隧道工程。
(2)军工、核电领域
公司是拥有军工三证及军用核安全设计与制造许可的省级军民融合示范企业,通风系统产品已成功应用于水上、水下等多个军民融合重点工程项目。公司已攻关取得了“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领域的减振降噪关键共性技术,研制的“特种装备用应急排风机” 被认定为国内首台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补全我国舰船装备全产业链、保障我国自主海军装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作为行业首批取得核安全局颁发的核级风机、风阀设计和制造许可证的企业之一,公司核电产品安全运行在国内的秦山核电、福清核电、三门核电、海阳核电、陆丰核电、方家山核电以及巴基斯坦的恰希玛和卡拉奇核电站等国内外多个核电项目。其中已经投产的福清核电5、6号机组、巴基斯坦卡拉奇K-2/K-3机组以及破土动工的恰希玛C-5机组,均采用我国自主研发的华龙一号核电技术。公司完成了国家重大专项CAP1400非能动核电站安全壳循环冷却机组的研制项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三代核电站环境控制系统装备关键技术与产业化项目”荣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研发的核级无蜗壳离心风机填补了国内空白,被认定为浙江省首台套产品。
(3)工业及民用建筑领域
公司是国内工业及民用建筑领域通风系统各类设备市场的重要供应商,其各类通风、消防用通风机、风阀、消声器等主要产品已成功应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青岛奥帆基地、成都双流机场等众多国内标志性民用建筑工程,还成功进驻近百个万达广场等大型商业综合体,赢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与赞誉。
2、建筑安装业务
公司于2017年11月收购了四川同风源51%股份,四川同风源主要从事交通领域的机电安装、维护相关业务,特别是高速公路领域。公路机电系统涵盖通信、监控、收费、供配电、照明、通风、消防等多个独立的单项工程内容,公路机电系统的正常运转对公路正常运营管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公路投资回收的重要保障。公路机电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直接影响公路的服务水平和投资资金的回收。
轨道交通领域的业务一直是公司专业通风系统设备主要业务板块之一,公司收购四川同风源后,可以承接轨道交通机电工程的总承包业务,含机电安装等业务,扩大了公司的经营业务。同时,公司可以通过整合公司的客户优势、产品优势和四川同风源的服务优势、客户优势,实现多渠道融合及优势互补,增强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实现业务协同发展。
(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1、轨道交通领域
交通是兴国之要、强国之基,国家重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出台多项政策推动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时期,我国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3,000公里,推动市内市外交通有效衔接和轨道交通“四网融合”。
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2023年度统计和分析报告》,截至2023年底,中国大陆地区共有59个城市开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338条,运营线路总长度11224.54公里,2023年运营线路长度净增长866.65公里。截至2023年底,城轨交通线网建设规划在实施的城市共计46个,在实施的建设规划线路总长6118.62公里,可统计的在实施建设规划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额合计为40,840.07亿元。城市轨道交通新线建设进入平稳发展新阶段,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发展,为作为基础配套设备的通风系统装备提供了稳定的增长机遇。
随着国家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交通基建投资持续增长,城市快速路隧道等地下空间与周边环境的空气质量协调改善问题备受瞩目。为应对隧道通风换气对周边环境的二次污染问题,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深入研究空气处理技术,拓展产品线,延伸服务,成功研发智能化隧道空气净化装置系统。该系统基于隧道智能通风技术,实现了空气的高效净化,已率先应用于深圳桂庙路隧道,为国内首条应用案例。
2、军工、核电领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国将在“十四五”期间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统一的目标。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我国根据国防需求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国防经费的规模。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日益提升,已具备了大力发展国防工业的经济基础。根据我国国防预算公开数据,2021年至2023年之间,我国国防预算增幅依次是6.8%、7.1%、7.2%。2024年预算草案显示,国防支出预算为16,655.4亿元,同比增长7.2%。未来,公司的军工领域业务将持续受益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推进。
“十四五”时期是碳达峰的关键期,能源发展转型任务更加紧迫,而核电作为基荷电源,是唯一同时具备传统能源稳定性,以及新能源清洁性的发电方式,获得多方面政策支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内容明确提出,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动沿海核电项目建设,保持平稳建设节奏,合理布局新增沿海核电项目。近两年政策性支持效果明显,继2022年度,核准10台核电机组后,2023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核准10台核电机组,三代核电批量化建设稳步推进。
公司充分依托在民用核电通风系统领域深厚的设备研发与制造经验,以及独特的技术优势,致力于双线并进的发展策略。一方面,继续保持通风系统装备技术的研发势头和市场竞争能力;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军工领域通风装备的研发进程,携手国内顶尖大学与科研院所,加大研发投入,针对军工装备的特殊需求,深入开展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应用。通过这一战略布局,公司旨在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在通风技术领域的整体实力,为公司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实现更为全面和可持续的发展。
(三)周期性特点
通风系统行业的发展主要受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宏观经济周期、下游行业经济周期、行业内投资建设周期的影响。本行业产品应用领域,如公共交通建设、国防建设、核电能源等领域,与宏观经济均联系紧密,具有一定周期性。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凭借对行业发展趋势的深刻理解以及多年的研发创新、行业实践,公司已成为高端领域通风系统装备的行业标杆。目前,公司已形成多样化、高规格通风系统制造能力,产品融合智能、高效、节能环保等前沿技术,广泛应用于轨道交通、军工、核电等核心领域。在轨道交通领域,公司主导产品凭借多项技术突破,已成功应用于数百项国内外重大工程,展现出卓越的竞争力。同时,公司持续优化业务布局,深耕军工、核电领域通风系统研发,拥有一系列自主专利与知识产权,技术实力与产品优势显著,稳居行业领先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 2020 年裁定将周建灿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份9,394,184股抵偿给俞娟。截至目前,俞娟尚未完成上述股份的交割。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