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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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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353 公司简称:华盛锂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91.1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066.50万元。根据《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当年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公司充分考虑整体盈利水平及实际发展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金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9,996,957.92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以回购方式实现了投资者的权益回报。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目前产品主要有电子化学品及特殊有机硅两大系列,高度覆盖国内市场,同时出口日本、韩国、美国、欧洲、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在电子化学品领域,公司是碳酸亚乙烯酯(VC)和氟代碳酸乙烯酯(FEC)市场领先的供应商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动两轮车、电动工具、UPS电源、移动基站电源、光伏电站、3C产品等领域。在特殊有机硅领域,公司是少数拥有“非光气法生产异氰酸酯硅烷”技术的生产商之一,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卓越的产品品质及优秀的售后服务,公司在国内外客户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公司积极扩展电解液添加剂产品的产能,目前拥有张家港一期、二期、三期以及全资子公司泰兴华盛四个生产基地,随着公司募投项目三期的建成投产,VC、FEC产品共将达到年产14,000吨的生产能力。公司将继续保持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生产规模的领先地位,同时为公司未来几年的市场竞争和业绩增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公司电解液添加剂产品主要以碳酸亚乙烯酯(VC)、氟代碳酸乙烯酯(FEC)和双草酸硼酸锂(BOB)为代表,兼营以异氰酸酯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IPTS)和异氰酸酯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TESPI)为代表的特殊有机硅产品,特殊有机硅产品用于涂料、密封胶等材料中,可以增强材料的粘结力。

(1)碳酸亚乙烯酯(VC)

碳酸亚乙烯酯(VC)是一种锂电池电解液核心成膜助剂,是锂电池电解液中的核心添加剂,能够在锂电池初次充放电中在负极表面发生电化学反应形成固体电解质界面膜(SEI膜)。SEI膜将电极材料与电解液分割开,允许锂离子在其中进行传输,进入到电极表面,进行嵌入或脱离操作。另一方面SEI膜还可以阻止电解液中溶剂分子的通过,从而有效防止了溶剂分子的共嵌入,避免了因溶剂分子共嵌入造成对电极材料的破坏。该膜的电化学性能稳定,能有效抑制溶剂分子嵌入,从而避免引发电极材料溶剂化反应并造成电池循环等性能下降。

随着2000年以来我国锂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锂电池材料需求飞速增加。公司通过自主研发,于2004年建立了产能为60吨/年的电子级碳酸亚乙烯酯生产线,该产线产品于2005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于2006年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2)氟代碳酸乙烯酯(FEC)

氟代碳酸乙烯酯(FEC)是一种为高倍率动力型锂离子电池用电解液定向开发的核心添加剂,它是实现锂电池高安全性、高倍率的主要保证,能增强电极材料的稳定性。添加了FEC的电解液在电池电极表面可以形成有效的SEI膜,增加电池锂离子迁移速率,显著提高电池在高倍率下的充放电性能。同时FEC在硅碳负极方面因为其形成的SEI膜薄且具有韧性和自我修复性,能抑制硅碳负极在充放电情况下负极因锂嵌入体积膨胀造成结构破碎的问题,大幅度提升硅碳负极的使用寿命,促进了硅碳负极的广泛应用。目前添加了FEC的锂电池主要适用于混合动力及纯电动车领域汽车,将来有望用于太阳能、风能等领域的储能存储,市场前景较为广阔。

公司历经3年自主开发工艺路线,FEC产品于2008年被评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同年获科技部和省中小型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支持,在2009年被列入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3)双草酸硼酸锂(BOB)

双草酸硼酸锂(BOB)在锰酸锂及镍钴锰酸锂型锂电池中作为电解质添加剂,可有效在电池正极材料锰酸锂或镍钴锰表面形成一层非常稳定且具备一定韧性的保护膜,从而抑制了电池正极材料在充放电中与电液活性成分的反应。

公司正积极提高BOB的产能,同时也在积极研发其他用于改善产品品质的新工艺,包括水相结晶去杂技术、蒸发结晶定盐技术以及脱色技术等。

(4)特殊有机硅(IPTS/TESPI)

公司的特殊有机硅产品为异氰酸酯基硅烷,具体包括异氰酸酯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IPTS)和异氰酸酯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TESPI)。异氰酸酯基硅烷是一种新型的高活性特种硅烷偶联剂产品,能显著提高偶联有机聚合物的耐温性、耐候性以及抗紫外等性能。它含有高反应活性的异氰酸酯官能团,可与众多高分子聚合物如聚碳酸酯、聚氨酯等发生耦合,因而被广泛应用于高档聚氨酯材料(涂料、密封胶、烤漆)、有机树脂(丙烯酸树脂、PVA、聚酯等)中,作为聚合物的结构改进剂,增加聚合物对基础材料如金属基质、聚烯烃材料等的粘结力,增强树脂的耐老化性能等。

2008年公司环保型异氰酸酯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被授予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同年该产品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二)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并不断改进调整,保障稳定的持续盈利能力。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项目开发主要有以下途径:公司根据客户要求或技术发展趋势选择新产品研发。研究院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对新产品项目可行性进行评审,形成《新产品开发可行性评估报告》,并编写《项目立项报告》。经公司立项委员会确定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各职能部门成立项目小组,结合产品及公司情况,拟定《新产品项目开发计划》和《新产品设计开发任务书》。设计和开发期间要对各种信息的输入和输出形成文件,为确保设计和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在每个开发阶段组织评审、验证,形成《设计开发评审报告》。评审和验证通过后,达成《新产品设计开发任务书》中各项目标,整个研发设计阶段完成,产品可进入生产阶段。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项目为各类物资,相关工作主要由供应链中心负责,其中采购物资包括碳酸乙烯酯、氢氧化钾、三乙胺等化工原料以及钢桶、活性炭等辅助用品用料。公司根据销售计划和生产计划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并结合生产经营、市场销售和库存情况实行采购。公司制定了采购相关的内控制度,对采购计划、采购作业、存货流转、仓储等采购业务流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

(1)采购流程

采购业务主要根据客户合同开展,销售部在收到客户合同后,编制月度销售计划或月度订单计划表交付生产部,由生产部据此编制《物资月度需求计划表》,物料清单下达给资材部,供应链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采购。

公司在原材料的选择与品质检测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原材料到货后需要品管部进行严格的检测和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入库和领用。

(2)采购制度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程序》、《供应商管理程序》、《不合格产品控制程序》等制度以保证公司采购的原材料质量。

对于新供应商或新物料,供应链中心需要根据采购控制文件对供应商的资质、生产能力、供货能力、样品质量等情况进行收集和评估,在取得样品后由品管部进行检测,再由公司总部研究院按批次进行小试,小试合格后于生产车间进行小批量中试导入试产,连续2个批次均合格后可纳入合格供方名单。之后每年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对重要原材料如碳酸乙烯酯会每三年现场评审一次,其他原材料五年现场评审一次。

原材料成本为公司产品的主要生产成本,公司采取灵活的原材料采购策略,加强生产成本的控制能力。一方面,公司是国内知名的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生产企业,与上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尽最大可能以优惠价格取得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另一方面,公司对主要原材料的价格走势进行动态跟踪,并与销售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在价格拐点出现时及时采取应对策略,以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此外,公司的每种原材料都会储备多家供应商,采购时根据合格供应商名单在不同供应商之间比价、议价。

3.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合同/订单进行生产安排。生产部接到销售部下达的《订单计划》,由生产助理按订单要求生成《生产任务单》,生产车间接到生产任务单后组织生产,按任务单要求进行包装和报检,报检合格后,品管部出具检验合格单,车间依据检验合格单和包装好的成品至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历经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泰兴或三期工厂完成,产出工业级半成品,第二阶段是在张家港二厂完成,产出电子级成品。具体的生产工艺流程见下图:

4.销售模式

在开发新客户的过程中,公司产品在通过客户的样品评价、技术交底、体系审核或现场审核之后,与客户签订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合作协议,之后以销售订单的形式向客户供货。由于公司在行业中品牌口碑较好,只要通过初期的理化检验便可与大部分国内新客户签订协议导入订单;海外新客户的认证过程一般需要3个月以上,大客户基本每年都会检查产品供货能力的保障体系。

公司产品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下游客户分为两类,一是生产厂商,采购公司产品作为原材料进行生产;二是经销商,采购公司产品用于贸易转售,主要终端客户为日韩厂商。在直销模式下,由于行业内部分企业实行零库存和及时供货的供应链管理模式,该种情况下公司采用寄售模式进行销售,客户根据生产进度随时取用之后与公司进行结算。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寄售模式结算的客户为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向其销售的产品是VC和FEC。

公司客户主要包括比亚迪、天赐材料、三菱化学、国泰华荣、Enchem、杉杉股份、昆仑新材、珠海赛纬等锂电池产业链厂商,终端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

5.盈利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情况进行生产并交付,同时根据终端客户的需求变化开发新产品,对现有客户持续经营形成销售收入,另外通过开拓新客户、新应用等方式实现持续增长。

公司采用目前的经营模式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产业政策、所处产业链位置以及行业上下游发展情况等因素,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经验、工艺技术优势等因素综合考量后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行业特点。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研发、采购、生产、营销、管理、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和经营模式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新能源汽车和储能需求高增长,带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出货量快速增长

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产业链下游为电解液行业,电解液作为锂电池重要材料,主要应用在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和小型电池领域。2023年,在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的带动下,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进一步增长,据EVTank,伊维智库整理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出货量达到131.2万吨,带动电解液添加剂出货量约9.05万吨,同比增长37.1%;中国电解液出货量为113.8万吨,同比增长27.7%,中国电解液出货量的全球占比继续提升至86.7%;电解液添加剂出货约8万吨,同比增长40.5%。未来,随着锂电池对安全性、循环寿命和能量密度要求的提升,电解液添加剂需求量还将逐步增加。

图1:2014-2023年全球电解液添加剂出货情况

资料来源:EVTank,伊维智库

图2:2014-2023年中国电解液添加剂出货情况

资料来源:EVTank,伊维智库

动力电池领域,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1,465.3万辆,同比增长35.4%。在全球经济下行和补贴退坡等不利影响下,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仍创历史新高,完成985.1万辆,同比增长36.2%,销量达到949.5万辆,占全球销量的64.8%,在政策驱动下,纯电动乘用车占据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绝对主导地位。带动全球车用动力电池出货量实现865.2GWh,进而带动中国动力电解液出货量达到82.9万吨,同比增长27.1%。

储能电池领域,随着国家政策利好持续释放,2023年增长势头迅猛,已进入快速发展期。EVTank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储能用锂电池出货量约224.2GWh,从而进一步带动储能电池用电解液出货量约21.6万吨,同比增长48.6%;中国储能领域锂电池出货量为203.8GWh,同比增长58.2%。但受表前储能并网缓慢、户储需求放缓,库存高企和碳酸锂波动影响下游采购等受多方因素影响,储能出点增速在下半年有所放缓。

小型电池领域,受全球经济下行和海外需求降低影响,智能手机、电脑等3C消费类电子同比明显下滑,对锂电池的需求量减少;新兴消费应用领域,无人机、可穿戴设备、机器人、无线吸尘器、蓝牙设备、TWS等新兴领域已实现较高的市场渗透率,增长速度放缓;电动工具国产化率已达到90%以上,2022年销量进入下降通道,对锂电池的需求降低。2023年全球小型锂电池出货量为113.2GWh,同比下降0.9%,国内小型锂电池总体出货量67.3GWh,同比上升1.2%,带动国内小型电池领域电解液出货量约为9.3万吨,同比下降0.53%。

(2)公司所处行业位置

公司所处的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行业上游为基础化工原材料制造业,下游为电解液生产行业,如下图所示:

电解液添加剂种类比较丰富,目前常用的电解液添加剂主要有碳酸亚乙烯酯(VC)、氟代碳酸乙烯酯(FEC)、1,3-丙磺酸内酯(PS)以及双草酸硼酸锂(LiBOB)等。公司主要产品VC、FEC、LiBOB等是目前市场中较为主流的添加剂。据EVTank,伊维智库数据显示,2023年VC、FEC两者出货合计占电解液添加剂市场的份额达54.5%。VC是一种锂离子电池新型有机成膜添加剂与过充电保护添加剂,具有良好的高低温性能及防气胀功能,可以提高电池的容量和循环寿命。VC作为SEI膜成膜添加剂时,在锂离子电池负极表面发生聚合反应,形成一层致密的SEI膜,从而阻止电解液在负极表面发生进一步的还原分解。FEC可作为有机溶剂、有机合成中间体、医药中间体、电子化学品、电解液添加剂使用,其中,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是主要应用市场,FEC形成SEI膜的性能较好,既能形成紧密结构层又不增加阻抗,提高电解液的低温性能。此外包括LiBOB、DTD等添加剂度电池性能的改善作用逐渐明显,以及新型添加剂LiFSI技术成熟和产能投产将带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整体出货量的逐年增加。

(3)锂电池电解液市场带动上游材料出货量的稳步提升

公司主要产品VC在锂电池电解液里的添加比例在1wt%-3 wt %左右,在磷酸铁锂配方中占比较三元电池配方中会更高;FEC添加比例在2 wt %-10 wt %左右。因此,随着锂电池电解液市场的快速增大,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市场也将进一步扩大。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于2003年进入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市场,始终坚持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技术实力受到业界认可,形成了集研发、生产、销售和管理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公司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领域经过多年的沉淀,已直接与国内外知名锂电池产业链厂商达成合作,包括比亚迪、天赐材料、三菱化学、国泰华荣、杉杉股份等,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公司作为主要参与单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先林作为主要参与人员的项目“高性能二次电池新型电极、电解质材料与相关技术”获得了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且项目所含核心技术已成功运用于公司主要产品FEC的生产中;公司主导起草了VC国家标准和FEC行业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中国电池新能源行业2023年度“优秀供应商”、“苏州市总部企业”等荣誉称号,董事长沈锦良先生被评为“第12届中国电池新能源行业年度人物”荣誉称号。

公司是VC和FEC市场领先的供应商之一,市场占有率仍处于行业前列。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报告期内新技术的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从可公开的行业内添加剂厂家公开的技术路径来看,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尤其是成膜添加剂碳酸亚乙烯酯和氟代碳酸乙烯酯,技术路径均未发现新的变革路径。主流路径依然是以碳酸乙烯酯为起始原料,经氯气氯化,得到中间产物氯代碳酸乙烯酯,再分别和氟化钾或三乙胺反应得到粗产品氟代碳酸乙烯酯和碳酸亚乙烯酯,最后进一步经过精制纯化得到电子级氟代碳酸乙烯酯和碳酸亚乙烯酯产品。主要的技术细微变化,主要在于各厂家的技术专长,分别或专注于溶剂的筛选,满足反应精确控制要求的装备特殊设计以及流程优化等,未发现明显的颠覆或新路径设计应运于规模化技术生产中。

(2)报告期内公司的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继续深耕于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碳酸亚乙烯酯和氟代碳酸乙烯酯领域,持续加大投资研发相关制造技术,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品质,巩固主营产品的市场优势地位。在新型添加剂领域,公司针对LiFSI持续进行技术开发,完成了多项工业化量产技术储备,如双氯亚胺直接氟化技术,双氟磺酰亚胺的锂化反应,LiFSI产品的纯化以及最终产品定型工艺等,可以有效解决产品中脱水、成盐技术以及产品变色控制等关键技术节点。针对该产品公司与三美股份展开合作,以子公司盛美锂电为主体,新建的“年产3000吨双氟代磺酰亚胺锂项目”一期500吨项目已于2023年11月进行试生产。该项目投产后将借助公司现有销售网络,在动力锂电池电解液中进行广泛推广,弥补该产品国内产能的潜在不足,同时与公司现有传统负极添加剂产生协同效应,为公司的新型锂电池电解质添加剂业务打下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出多种新型添加剂的制备技术,如MMDS等新型添加剂的制备与提纯等一系列技术,具有高安全和环保性且收率高、品质优、成本低等优点,适合工业化生产,目前样品已经初步通过客户认证。同时进一步优化新型添加剂LiDFOB的制备、提纯工艺,持续降低金属离子含量,优化产品品质。新建“年产500吨LiDFOB、2000吨MMDS项目”预计于2024年年中开始动工建设。该项目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抓住市场增长机遇,增加公司产品序列,提高公司在新型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业务领域竞争力。

在锂电前沿材料研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研发方向,布局未来锂电新材料,如固态、半固态电池材料新领域。双三氟甲基磺酰亚胺锂(LiTFSI)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制备出合格样品,该产品可用于三元或高镍二次电池、锂硫电池、聚合物固态电池等作为主电解质锂盐或者添加剂。

除添加剂以外,公司在锂电负极粘结剂方面,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制备出多种高性能水性粘结剂。目前已经有两种聚丙烯酸类粘结剂产品送客户认证,该产品可用于硅碳负极和石墨负极,可以抑制硅的膨胀,提高电池的循环寿命。粘结剂业务与子公司华盛联赢正在建设的高性能锂电负极材料具有协同作用,可以一同为客户提供高性能的负极材料解决方案。

除添加剂主业外,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子公司华赢新能源研发团队多年来在石墨负极材料上的技术积累,探索出一条可应用于大规模产业化的技术路径,即用原位转化和表面嫁接技术对电池负极材料包括回收石墨、天然石墨、人工石墨等进行表面修饰,达到或超过同型号人工石墨在动力电池应用中的电化学性能指标。依托该负极材料生产制备技术,公司于2022年12月与控股子公司华赢新能源合资设立了子公司华盛联赢,将于江阴高新区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低能耗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一期5万吨项目,公司将凭借自身在新能源领域的经验,把握负极材料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提升技术水平,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高附加值的产品,扩大公司产品序列、提升公司竞争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下转82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沈锦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国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沈锦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国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敏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沈锦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国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锦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国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敏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