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70 证券简称:六国化工 公告编号:2024-027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6日,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国化工”、“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化集团”)与万华化学集团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电池科技”)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铜化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26,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给万华电池科技,转让价格为4.44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15,795,200元(大写:壹亿壹仟伍佰柒拾玖万伍仟贰佰圆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协议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2024年2月29日披露的《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已于2024年4月23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4月24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业务流水号:1721713916817001)。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铜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6,891,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万华电池科技持有公司股份26,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双方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情况将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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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仍为无实控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业务流水号:1721713916817001)。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