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1版)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周一)15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周三)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11和15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7为董事薪酬事项,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股东陈德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进行统计时,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周四)9:00一11:00、13:30一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5楼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采用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在2024年5月16日17:00 前将邮件发送至:ir@sto.cn,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人:张雪芳、周京鑫
联系电话:021-60376669
6、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
1、本登记表扫描件、复印件均有效。
2、法人股东请在落款处盖章,自然人股东请签字。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68
2、投票简称:申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4-018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利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全面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了《关于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薪酬按其所任公司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含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相关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13、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加盟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境外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4-023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5月10日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兼总经理王文彬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韩永彦先生,独立董事杨芳女士、郝振江先生及李路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梁波先生,董事会秘书郭林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5月8日15: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4-021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投资种类: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额度进行投资理财,该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三)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可能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4月24日,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广大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二)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资金。
(三)投资品种:公司以获取财务性收益为目的,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资金投资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低风险固收类理财等。
(四)投资金额:公司拟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额度进行理财性投资,上述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五)投资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情况: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后由公司管理层进行具体决策及安排实施。
二、审议程序
1、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后由公司管理层进行具体决策及安排实施。
2、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理财的风险控制
公司财务部门将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通过建立台账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每笔投资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大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含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额度进行理财性投资,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人民币30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4-024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客户中,属于公司所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上市公司共7家。
4、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5、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艳,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亚迪纳、欣欣饲料等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晓龙,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伯特利、安凯客车、皖仪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阳,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欧维义,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恒立液压、君实生物、卫宁健康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范围、审计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投入的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情况综合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及履职情况,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4-026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529,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以及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与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天科技”)、杭州淘天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淘天”)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30,00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为向关联方提供快递、物流仓储及劳务服务。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菜鸟“)需回避表决。
(二)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2幢4层419室
法定代表人:周荣博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杭州淘天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网商路699号1号楼3楼302室
法定代表人:张博文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水产品批发;水产品收购;水产品冷冻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礼品花卉销售;电池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玩具销售;鲜蛋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杀虫剂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珠宝首饰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音响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户外用品销售;润滑油销售;衡器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家具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消防器材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肥料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鞋帽批发;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皮革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乐器批发;乐器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水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关联关系说明
浙江菜鸟持有公司25%的股份,同时浙江菜鸟、淘天科技、杭州淘天均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通过相关主体控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淘天科技、杭州淘天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截至目前相关业务合同执行情况良好,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稳健,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因关联方无法履约而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较小并处于可控范围内。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业务合同约定了合理的结算周期。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计价方式及交易价格在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下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公允定价,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4-02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除此之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中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4-028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
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Ali CN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Ali CN”)拟以每股0.62美元的价格购买Cainiao Smart Logistics Network Limited(以下简称“菜鸟”)所有少数股东持有的股份,总对价最高可达37.5亿美元。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境外子公司STO Express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申通”)拟将其持有的菜鸟114,094,165股普通股股份(持股比例0.74%)以每股0.62美元的价格转让给Ali CN,转让价格为70,738,382.30美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并拟与Ali CN签署SHARE PURCHASE AGREEMENT(股份购买协议)和Election Form(选择表格),同时拟放弃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以下简称“本次放弃权利”,经过初步测算本次放弃权利涉及金额最高约2,997.84万美元,与本次股权转让合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加坡申通不再持有菜鸟的股权。
2、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菜鸟”)持有公司25%的股份,同时浙江菜鸟、菜鸟、Ali CN均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集团”)通过相关主体控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菜鸟、Ali CN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Ali CN之间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关联股东浙江菜鸟需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Ali CN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2、企业类型:英属维京群岛商业公司
3、成立日期:2015年5月15日
4、股权结构:阿里集团持股100%;Ali CN的实际控制人为阿里集团。
5、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九个月(未经审计,财政年度截至3月31日止),Ali CN营业收入0元,净亏损0.1万美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净资产657,070.77万美元。
6、关联关系说明:浙江菜鸟持有公司25%的股份,同时浙江菜鸟、Ali CN均为阿里集团通过相关主体控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Ali CN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至本公告日,Ali C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Cainiao Smart Logistics Network Limited
2、企业类型:获豁免有限公司
3、成立日期:2015年5月20日
4、法定股本:50,000美元
5、注册地址:4th Floor, Harbour Place 103 South Church Street P.O. Box 10240 Grand Cayman, KY1-1002 Cayman Islands
6、主营业务:菜鸟主要为中国及世界各地的商家及品牌、电商平台及消费者提供服务提供一系列创新的物流解决方案,业务涵盖三大板块包括国际物流、国内物流和科技及其他服务。其中,国际业务涵盖国际快递、国际供应链、海外本地服务,通过“全球10日达”、“全球5日达”等颠覆性解决方案帮助中小企业开展跨境贸易;国内物流业务,菜鸟帮助品牌和商家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应对全渠道的供应链复杂难题,此外菜鸟也面向商家和消费者提供品质快递配送服务。科技及其他服务板块,菜鸟提供包括物流科技等增值类服务。
7、截至2023年12月31日股权结构
■
注:其他股东指其他单个持股主体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东。
8、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注1:本次交易前后,公司均无法对菜鸟形成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注2:菜鸟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财政年度截至3月31日止,2023年财政年度指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
9、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为新加坡申通持有的菜鸟114,094,165股普通股,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10、截至本公告日,菜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其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资产评估采取报表分析法和市场法作为评估方法,考虑到市场法评估结果更加客观,因此本报告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申通快递申报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值为50,022.00万元,与账面价值49,205.70万元相比评估增值为816.30万元,增值率1.66%。本次股权转让涉及评估的相关资料见公司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标的已经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涉及的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遵循公司一般商业条款,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加坡申通和Ali CN拟签署英文版SHARE PURCHASE AGREEMENT(股份购买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购买协议》”),《股份购买协议》的适用法律为中国香港法律。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阅读,以下为拟签署《股份购买协议》中文译本中的主要条款总结。
(1)协议双方
出让方:STO Express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
受让方:Ali CN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2)股权转让和对价
出让方将其持有的菜鸟114,094,165股普通股以每股0.62美元的价格转让给Ali CN,Ali CN同意购买该等股权,股权转让对价为7,073.84万美元。
(3)交割日
本次股权转让应于交割先决条件均满足或被豁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日期交割,本次股权转让实际交割之日为“交割日”。
(4)价款支付安排
交割日,受让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以电汇方式向出让方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90%,即6,366.45万美元(以下简称“交割付款金额”),剩余10%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代扣代缴税款,按照相关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因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金额代缴税款后,剩余部分(如有)退还给出让方。
(5)交割先决条件
1)出让方在协议中的陈述保证截止协议签署日和交割日均真实、准确,涉及特定日期的陈述保证截止该特定日期真实、准确;
2)出让方在所有重大方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让方应于交割日及之前履行的义务;
3)不存在任何有效的法律或政府命令,限制、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或使本协议项下的交易交割不合法。
(6)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本次放弃权利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加坡申通放弃优先购买权,拟签署英文版Election Form(选择表格)(以下简称“《选择表格》”),不涉及与Ali CN或其他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选择表格》的主要条款内容为,就菜鸟本次其他少数股东股权转让,新加坡申通放弃根据菜鸟股东协议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股份购买协议》《选择表格》内容以最终签署版本为准。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其他安排。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和分开,本次交易不构成同业竞争。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阿里巴巴集团公告撤回菜鸟上市申请,并要约收购菜鸟少数股东的股权,公司作为菜鸟的股东,为了提升自身资产管理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实现对外投资项目的顺利退出,因此同意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的需要,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加坡申通将不再持有菜鸟的股权。上述数据为初步测算数据,具体签约、交割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否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并存续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该关联人未发生本次交易外的其他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和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十、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境外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签署的SHARE PURCHASE AGREEMENT(股份购买协议)及中文译本;
4、就放弃优先购买权拟签署出具的Election Form及中文译本;
5、其他权益工具评估报告;
6、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4-020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结合公司2023年全年经营业绩、相关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及经营利润实现情况等因素,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价值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存在的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较大的说明
1、坏账准备的说明
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公司管理层对部分客户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分析评估,认为其减值迹象较为明显,因此,公司对该部分客户持有的各类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除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并计提坏账准备。根据测试结果,公司计提坏账准备1,787.35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随着快递行业整体自动化水平的提高、公司业务多元化的现状,公司综合考虑资产适用性、利用率以及损耗等因素,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150.12万元。
三、坏账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具体核销情况如下:
■
注:上述合计数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937.47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3,119.65万元,考虑到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13.26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5,113.26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且已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相关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4-01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581,802.38元,按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58,180.24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72,733,304.89元,扣除分配上年的利润0.00元,再减去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的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1,356,927.03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按照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530,802,166股,剔除回购专户中股份490.07万股后,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0,518,029.32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4,996.23万元,视同现金分红。经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合计80,480,332.32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3.64%,低于30%。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匹配性
得益于我国强大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多样化电商平台以及完善的物流网络,电商市场呈现出强劲的增长态势,带动下游快递需求快速增长。与此同时,快递行业也会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电商产品价格及大众消费需求影响,快递行业增速以及价格可能存在波动风险,对于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2024年,随着公司单量规模增长以及产能利用率居于高位,公司将继续投入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补充重要中心节点的产能供给,推动公司产能吞吐能力再上新台阶,预计2024年资本开支总额20亿元以上,公司常态产能吞吐能力有望在年内提升至日均7,500万单以上。
因此,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及上游需求变化、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发展状况,为更好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及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增强抗风险能力,制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产能提升等资本开支项目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更好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最终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四)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表决,公司会在披露股东大会决议时单独说明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同时,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均可通过公司公告的联系方式与公司进行沟通。
(五)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未来,公司会继续秉承“正道经营、长期主义”的发展理念,坚持练好内功、投入基础建设、向技术要红利、突破时效壁垒、保持末端稳定、丰富差异化服务产品,继续提升用户体验,将公司打造成中国体验领先的经济型快递品牌,不断提升企业价值,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公司的广大投资者。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4-027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加盟商的经营发展,拟通过引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加盟商拓宽融资渠道,助力其提高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加速公司全国快递网络的协同发展。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对加盟商的上述融资行为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遵循审慎经营原则,在开展授信及对外担保时,有相应明确的授权体系及制度流程支撑。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被担保对象为经公司及银行等金融机构严格审查后的公司加盟商或其法定代表人。
2、担保方式:公司为上述被担保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加盟商或其法定代表人作为被担保方应按照公司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签署委托担保及反担保协议。
3、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详细情况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把控被担保对象的资质审查,在综合评估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被担保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降低担保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通过制订《“申意金一面单贷”产品风险管理制度》等风险管理制度与监控流程,明确划分公司内部的审批职责和权限范围,确定被担保对象的准入、禁入标准;
2、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风险预防的管控机制,持续关注被担保对象的情况,定期跟踪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月度监控档案进行动态评估;
3、公司财务部门将结合行业特点设立多级风险预警线,明确触发预警线后需采取的处置措施,通过量化预警线的触发标准,公司能够提前有效地介入处置;
4、公司财务部门通过研判不同违约形式的风险程度制订了与其对应的逾期处置预案,以降低触发担保代偿的风险,最大程度维护公司的权益。
四、审议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加盟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加盟商的融资能力,进而提高加盟商的经营实力和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将严格评估加盟商或其法定代表人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并由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综上,本次担保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加盟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加盟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度为258,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3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金额为196,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3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4-025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方案概述
1、投保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