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68,686,8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各类规格的偏光片、光学膜片和功能性胶粘材料。在新型显示行业产业链分工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精密加工技术,经过分条、贴合、模切、分拣、磨边、检验、清洁等精加工工序,生产各类规格的偏光片、光学膜片和功能性胶粘材料等产品。
LCD显示面板结构示意如下:
■
1、偏光片
偏光片全称为偏振光片,是LCD显示和OLED显示面板的核心材料,在液晶显示面板中的主要作用是使非偏极光(如自然光)产生偏极化,转变成偏振光,加上液晶分子扭转特性,达到控制光线通过与否的功能,起到光开关的作用。
偏光片是由偏光膜、内保护膜、压敏胶层(PSA)及外保护膜组成,其基本结构是由两层三醋酸纤维素膜(TAC)夹一层能产生偏振光线的聚乙烯醇膜(PVA)。为增加偏光片的性能和附加价值,可将具有特殊光学性质的材料加注到TAC上,使得偏光片具有抗炫目、低反射等特殊功能。
偏光片基本结构如下:
液晶显示面板上下各有一片偏振方向垂直的偏光片,背光源发出的光经背光模组散射后,先通过下层偏光片形成偏振光之后通过液晶分子,并由液晶分子的旋转角度决定通过液晶分子后的偏振方向,再经过彩色滤光片产生红、绿、蓝三色光,最后通过上偏光片,并由偏振光偏振方向与偏光片偏振方向夹角决定最终输出的光强,以形成不同的色彩。OLED面板需要用到一张偏光片,其作用是消除外界环境光的反射。
■
公司对偏光片卷材进行加工,通过分条、模切、分拣、磨边等工序生产不同尺寸、规格的偏光片,客户将偏光片与玻璃基板、液晶等组成液晶面板。公司在偏光片的生产精度、流程、环境等方面均有较为严格的标准,使得偏光片产品的尺寸及光学特性符合客户需求。
公司偏光片产品如下图所示:
■
2、光学膜片
借助各种特制材料的光学性能(例如光源的集中反射、均匀扩散、增亮等),光学膜片可以起到增强光源、保证屏幕各区域显示亮度均一性等作用。由于液晶面板本身不发光,必须借由背光模组提供的光源及分布均匀的亮度才能使液晶显示器工作。
公司生产的光学膜片主要包括增亮膜片、复合膜片、扩散膜片、反射膜片等。
(1)增亮膜片
增亮膜片又称“棱镜片”,其工作原理为:从光源射入的光在通过棱镜结构时,只有入射光在某一角度范围之内的光才可以通过折射作用出射,其余的光因不满足折射条件而被棱镜边沿反射回光源,再由光源底部的反射片作用而重新出射。这样,背光模组中的光线在棱镜结构的作用下,不断的循环利用,原本向各个方向发散的光线在通过棱镜片后,被控制到一定范围的角度内,从而达到增加发光效率的效果。
(2)复合膜片
复合膜是由扩散膜、增亮膜、偏光增亮膜等2-3张光学膜在结构设计、复合树脂开发的基础上,经复合工艺路线制备成一张兼具扩散、增亮、遮盖等多功能的光学复合膜。复合膜能够有效降低背光模组的厚度,可应用于超薄化设计的液晶显示模组中,是光学膜未来发展趋势之一。目前常见的复合膜包括扩散膜和增亮膜复合膜DOP(DiffuseronPrism)、微透镜膜和增亮膜复合膜MOP(Micro-lensonPrism)、增亮膜和增亮膜复合膜POP(PrismonPrism),以及扩散膜和2张增亮膜复合膜DPP(DiffuseronPrismonPrism)等。
(3)扩散膜片
扩散膜主要由三层结构组成,包括最下层的抗刮伤层、中间的透明PET基材层和最上层的扩散层。光线经过导光板传导后,从最下方的抗刮伤层入射,然后穿透高透明的PET基材层,再经分散在扩散层中的扩散粒子散射后,形成均匀的面光源。
(4)反射膜片
反射膜片为附有镀层材料的光学材料,一般置于背光显示模组的底部,充当反射面,将导光板底部透射出来的光线发射回传导区域,从而减少光线的损失,提高光线利用效率。
公司对光学膜卷材进行加工,通过分条、模切、清洁、整平等工序,生产出尺寸及光学特性等均符合客户需求的光学膜片。公司光学膜片的客户主要为背光模组厂商,客户采购公司的光学膜片用于生产背光模组,并销售给液晶模组厂商,液晶模组厂商将背光模组和液晶面板等组件组装成液晶模组。
光学膜片作为背光模组的核心元件,在背光模组成本中占比较高。以42寸TFT-LCD电视为例,光学膜片约占背光模组成本的37%,背光模组约占液晶模组成本的47%。光学膜片的质量稳定性将直接影响下游背光模组厂商的产品质量,因此对光学膜片性能和生产工艺要求较高。此外,随着笔记本电脑、电视等终端产品向轻薄化发展,复合膜片越来越多地被使用到背光模组中,复合膜的结构更为复杂,对光学膜片厂商的加工精度、质量稳定性等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部分光学膜片产品如下图所示:
■
3、功能性胶粘材料
功能性胶粘材料广泛应用于各类电子产品中,可在传统机械零件及工艺难以触及的狭小空间内实现导电、缓冲、绝缘、粘接、导热、防护等多种功能,使终端产品向更加轻薄化的趋势发展。
功能性胶粘材料示意图:
■
公司主要功能性胶粘材料介绍如下: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涉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5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简称“翔腾新材”,股票代码“001373”;本次公开发行的17,171,722股股票已于2023年6月1日起上市交易。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由原来的“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十月公社科技创业园S05栋、S09栋二层”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十月公社科技创业园S03栋”。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5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17.17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8.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6,777,917.46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42,333,640.93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5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3)00055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已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相关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由原来的“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十月公社科技创业园S05栋、S09栋二层”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十月公社科技创业园S03栋”。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4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更,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该项解释生效日期为2023年1月1日。
2.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以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项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具体情况
对于在首次执行解释16号文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文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文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根据解释16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具体情况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该项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变更不涉及对2023年度及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三、执行相关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上述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影响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数据出现盈亏性质改变。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15:00-16:00 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下转114版)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张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严锋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严锋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