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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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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7版)

(二)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3年年度报告》、2024-30《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3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32《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3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袁仁军、李文明、袁京鹏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二)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34《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董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董事会在对子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实际使用担保额度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预计了2024年度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要求,风险总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因受地域、时间、行业、资金实力等限制而未能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担保的,公司已采取由其向本公司提供股权质押、签署连带责任保证书等担保措施,或由对方股东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确保担保的公平、对等及公司财产的安全。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三)关于制定《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并设立公司合规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全面构建合规管理体系,切实防控风险,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公司国资主管单位《合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并设立公司合规管理委员会。

公司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及成员包括合规管理委员会、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合规管理负责人、业务部门及职能部门、合规监督部门。具体如下:

1、合规管理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袁仁军担任主任委员,由董事、总经理李文明、财务总监邓朱明担任委员。

合规管理委员会向董事会汇报,对董事会负责,统筹协调合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合规审查并提出合规意见或建议。

2、合规管理委员会下设合规办公室,与公司风控法务部合署,作为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合规管理工作。合规管理负责人为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的分管领导。

3、各事业部总经理、各职能部门责任人兼职合规管理人员作为合规办公室成员。

4、公司纪检室、审计部(综合监督部)为合规监督部门。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四)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35《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五)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六)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15日(周三)上午10:30在杭州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36《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一、三、四、六、十二、十四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5、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4-36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周三)上午10:3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周三)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8层3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中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5、6、7须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周四)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5层投资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850618

联系传真:0571-86850639

联系人:吕伟兰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5层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311203

电子邮箱:zmd000906@zmd.com.cn

(五)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06

2、投票简称:中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4-29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下午16:50在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8层3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监事邱海、崔俊昌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杨成安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3年年度报告》、2024-30《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3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32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深入开展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健全内部风险防控组织,完善风险管控制度,加强过程管控和监督检查,运行质量和管理效率得到提升;内部控制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34《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一、二、三、五、八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4-32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0,787,405.6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拟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555,438,863.6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5,543,886.36元,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99,794,166.93元。

2023年度,公司拟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的最新总股本699,491,9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244,822,192.65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44%,占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比例为17.4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五年分红回报规划(2020一2024年)》的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事项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及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含半年报、三季报等)。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四、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原则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本总额计算分配。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4-33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拟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系列文件,对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法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其中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文件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1、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一一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下列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1)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

(2)报告期期初和期末的下列信息:

① 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② 第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③ 第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

(3)第(2)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的类型和影响。

2、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4-35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益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董益彪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董益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益彪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董益彪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障董事会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持有公司股票311,623,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55%)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次选举公司董事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黄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提名并选举黄锐先生为公司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黄锐简历

黄锐:男,汉族,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在线频道部主任助理,杭州市委市政府办公信息处理中心、杭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科长、副主任,杭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杭州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交通集团信息技术总监、科技数据部总经理,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临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黄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黄锐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4-37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3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经过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拟新增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0,175.55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具体说明

(一)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26,652.97万元,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其中商业承兑汇票余额26,652.97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891.33万元,计提比例3.34%,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政策一致。

(二)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595,299.84 万元,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10,902.56万元,经分析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9,076.54万元,计提比例83.25%;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584,397.28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25,091.08万元,计提比例4.29%。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与成都金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浦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自 2017 年以来开展业务合作,向其销售钢材等产品,因其下游客户受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等原因影响回款不畅,导致其对公司的所欠货款逾期未能按时履约。经催收,本期收回货款687.20 万元,转回坏账准备549.7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9,130.11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7,304.09万元。

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合计34,167.62万元,剔除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回、本期核销及合并范围变化影响的坏账准备后,本期应收账款实际新增计提坏账准备9,988.94万元。

(三)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57,995.90万元,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24,166.88万元,经分析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24,166.88万元,计提比例100%;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33,829.02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 8,135.87万元,计提比例24.05%。期末其他应收款应计提坏账准备合计 32,302.75万元,减去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回、本期核销及合并范围变化影响的坏账准备后,本期其他应收款实际新增计提坏账准备1,612.89万元。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四) 预付款项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余额为794,794.20万元,经测试,期末预付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0,685.17万元,减去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回、本期核销及合并范围变化影响的坏账准备后,本年度未新发生减值。

(五) 存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7,867.58万元,本期新增计提7,859.15万元,期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4,824.36万元,本期因存货已销售,予以转销4,815.93万元;固定资产本年度未新发生减值,期末减值准备余额为85.29万元。

(六)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325.00万元,本年度未新发生减值。

(七)商誉

本报告期末,商誉减值准备本年度未新发生减值,期末减值准备余额为77.3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175.55万元,剔除所得税和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363.84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363.84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4-34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4年度拟对35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49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91.97%;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21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2,7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57.84%。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增长的资金需求,增强子公司融资能力,推进公司布局全国及海外市场的战略,根据被担保子公司2023年度经营发展情况、担保额度实际使用情况及后期业务开展规划测算,公司预计2024年度拟为35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共计3,491,000万元人民币,为2家参股子公司同比例提供担保50,000万元人民币。1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共计150,000万元人民币;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共计85,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范围

上述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信用证、保函、保理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等各类银行结算、融资产品,向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申请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信保业务(包括关税保证保险)等。

3、担保有效期

担保额度有效期: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5月15日(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表决通过之日至2025年5月14日。

4、担保事项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1、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

公司2024年度拟为35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金额为3,49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14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791,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21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700,00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青岛邦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金开实业有限公司按公司与其他股东方的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融资担保50,000万元。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调剂:1、担保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其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处获得调剂;2、担保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可从其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处获得调剂;3、新设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可参照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使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海南)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提供8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浙商中拓协能(浙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注:

1、公司对浙商中拓鑫益(海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商中拓益城(海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股35%,通过控股子公司益光国际持股20%,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对浙商中拓协能(浙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9%,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对浙商中拓光盈(杭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80%,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1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2024年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统计表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主要内容:上述担保事项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各子公司与各银行、各保险公司及各商品期货交易所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实际使用担保额度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预计了2024年度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符合公司经营计划和实际运营需要,能够解决上述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并满足业务需要,同时保证其经营可持续性发展需要。

上述被担保合资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因受地域、时间、行业、资金实力等限制而未能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担保的,公司将采取由其向本公司提供股权质押、签署连带责任保证书等担保措施,或由对方股东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确保担保的公平、对等及公司财产的安全。本次担保事项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35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为3,49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91.97%;公司为2家参股公司同比例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为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48%。公司控股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海南)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提供8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57%;控股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浙商中拓协能(浙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8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1,311,800.6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2.44%。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