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释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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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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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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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第一季度,本集团运营管理的核电机组总上网电量约为518.14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1.83%;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网电量约为396.44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0.79%。
2024年1月至3月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191.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8%,主要原因是对惠州、苍南等在建核电项目的建筑安装及工程设计业务量增加。
2024年1月至3月利润总额约为人民币63.4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36.04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35%及3.38%,主要原因是受电量、电价及研发进度等综合因素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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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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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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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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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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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3月27日,董事会建议向全体股东派发每10股现金股息人民币0.94元(含税)。2023年度所有股息将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于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获股东批准后派发,并预计于2024年7月10日左右完成派付。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刊发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0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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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长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恩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单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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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长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恩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单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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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4-025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4月9日以书面形式提交全体董事。
2. 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3408会议室采用现场视频及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董事杨长利先生和庞松涛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议案表决。
4. 经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执行董事高立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总裁、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4年4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4-026)。
2.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修订〈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制度的具体内容于2024年4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4-024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3年11月9日,财政部印发《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原则及披露要求;
(2)明确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界定、范围以及披露要求;
(3)完善对于租赁准则中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求。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