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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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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新增红股 586,371,422 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一一每股收益》相关规定,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上年同期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后,基本每股收益由0.28元/股调整为0.22元/股,稀释每股收益由0.26元/股调整为0.20元/股,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同比变动。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桂思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巫立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文荣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桂思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巫立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文荣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桂思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巫立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文荣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4月19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和短信的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桂思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号:2024-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4-023)。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4月19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和短信的方式提交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1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演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伍堡集控区2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

至2024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应于2024年5月15日8:00-12:00、14:30-17:30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抵达公司时间应不迟于当日17:30)。

(二)登记地点:福州市五四路75号福建外贸大厦29层,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公司股东身份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委托人公司股东身份的有效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公司股东身份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公司股东身份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6211285

传 真:0591-86211275

邮 编:350003

联 系 人:郑怡、蔡伟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49,700.95万元及募投项目应付未付质保金11,509.11万元,合计61,210.06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的约定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前述项目质保金,直至公司募投项目的付款义务履行完毕。

●本事项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2号《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8年12月7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83万手(2,830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100元。截至2018年12月1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8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4,063,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05,937,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8〕第ZK1025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永春外山风电场项目、南安洋坪风电场项目、莆田潘宅风电场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公司通过向项目公司增资方式使用募集资金;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实施,公司通过向项目公司增资和委托贷款方式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委托贷款协议,通过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发放和回收委托贷款。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4月8日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4月8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86,564.94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净额及暂存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委托贷款归还资金25,354.87万元)。

三、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节余情况

(一)截至2024年4月8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四个募投项目已全部建成投产,并完成财务竣工结算,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环节,有效地控制了成本。

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质保金支付周期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49,700.95万元及应付未付质保金11,509.11万元,合计61,210.06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的约定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前述项目质保金,直至公司募投项目的付款义务履行完毕。

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拟变更委托贷款协议,将暂存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子公司委托贷款归还资金25,354.87万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公司将根据变更后的委托贷款协议,通过自有资金账户回收相关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865,649,438.42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准)转出后,公司将相应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将在相关账户注销后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监事会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福能股份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