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61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其他报酬包括工龄津贴等收入。
2、外部董事:12万元/年
3、独立董事:12万元/年
4、外部监事:6万元/年
5、其他监事(指包括职工监事在内的与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监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其他报酬包括工龄津贴等收入。
二、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与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公司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薪酬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上述薪酬及津贴的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将持续完善薪酬激励体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参与,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披露要求。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联委员薄卫忠回避表决,其他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联董事吴怀磊、薄卫忠、冯轲回避表决,其他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4-029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党小安,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黄晓曲,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曼,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以天职国际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经认真审阅了天职国际提供的相关材料并结合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天职国际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具有各种类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和职业经验,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4-030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为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全员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怀磊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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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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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涧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NAXM9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4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赵重公路2278号4幢2层-3
法定代表人:吴怀磊
注册资本:2,435.555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能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生产加工电机产品、电子产品、轴承,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华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涧投资”)持股82.1168%,东莞市架桥先进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6667%,上海外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9416%等。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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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该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华涧新能源为依法存续的公司,具备履约能力,过往履约记录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市场价格以交易发生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4-031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期限: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煦贸易”)、无锡盛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盛邦”)、武汉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培”)、无锡盛迈克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盛迈克”)(包括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拟申请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被担保人名称:华煦贸易、无锡盛邦、武汉华培、无锡盛迈克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9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9,282.7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银行综合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运作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华煦贸易、无锡盛邦、武汉华培、无锡盛迈克(包括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等。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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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9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的担保额度。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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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担保总额度及期限内,在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如发生新设、收购等情形成为公司子公司的,对新设立或授信期内新成为公司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调剂使用担保额度。
上述额度为2024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龙路65弄1号三层、四层
法定代表人:李燕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3年4月15日
营业期限:2013年4月15日至2033年4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华煦贸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华煦贸易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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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综合评估,华煦贸易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逾期担保,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或有负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诉讼事项。
(二)无锡盛邦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蠡园经济开发区3-5地块汇光工业园3号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薄卫忠
注册资本:715.863908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成立日期:2004年07月30日
营业期限:2004年07月30日至2035年07月29日
经营范围:汽车组合仪表、传感器、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研发、测试、生产、加工、进出口业务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无锡盛邦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8.5%的股权。
无锡盛邦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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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盛邦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武汉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道凤亭南路66号
法定代表人:吴跃辉
注册资本:35,000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8日
营业期限:2015年10月2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有色金属铸造,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黑色金属铸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钢、铁冶炼,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工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真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液气密元件及系统销售,高速精密齿轮传动装置销售,高速精密重载轴承销售,销售代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系:武汉华培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武汉华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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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综合评估,武汉华培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逾期担保,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或有负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诉讼事项。
(四)无锡盛迈克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蠡园开发区创意园2号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薄卫忠
注册资本:500.00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5年01月25日
营业期限:2005年01月25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推广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无锡盛迈克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无锡盛迈克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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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综合评估,无锡盛迈克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逾期担保,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或有负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诉讼事项。
四、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4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若预计的担保需要履行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或程序,公司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外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华煦贸易、武汉华培、无锡盛迈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无锡盛邦的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系因无锡盛邦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对其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通过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子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提升其经济效益,不会影响公司及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董事会意见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融资需求,支持子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提高决策效率,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议案》,批准相关授信及担保计划事项。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预计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与资金需求,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中的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9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77.2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种类:1年以内的中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
● 委托理财额度: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培动力”)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财务部门具体实施。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适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均为1年以内的中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四)委托理财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选择1年以内的中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有利于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具体实施。
二、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委托理财的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购买理财产品期间,公司与理财机构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并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三)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1年以内的中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相关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1年以内的中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人民币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4-033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人民币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一)资产减值准备
1、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期转回坏账准备17,700.00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152,124.22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固定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33,446.92元。
4、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在建工程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792,035.40元。
5、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要求,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公司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2,666,486.35 元。
(二)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期计提坏账准备5,411,037.17元,冲回或转回3,000,991.94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532,645.11元,转回或收回385,578.79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99,603.84元,转回或收回2,615,413.15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678,788.2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的应收款项相关的坏账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62,436,438.12元。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17号解释》”),包括“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17号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17号解释》。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17号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上海 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总额度不 超过20,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合作,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 起12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额度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对入池的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企业客户及子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代理查询、票据贴现、电票自动入池、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业务实施主体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即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三)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具体合作银行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四)实施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0,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金融资产合计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担保方式
公司及相应参与的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一)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 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据的管理成本。
(二)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 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 务结构,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 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产生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 这一影响,尽力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 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资产的到期,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所质押担保的额度不足,合作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金融资产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 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于延长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非审议事项: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华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吴怀磊、吴佳、薄卫忠、冯轲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3楼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3、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上述登记资料应在2024年5月10日17:00前送达公司。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3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1838505
电子邮箱:board@sinotec.cn
联系人:冯轲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
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3:00-14: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至5月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oard@sinotec.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3:00-14:3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以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下午 13:00-14: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怀磊先生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冯轲先生
财务总监:吴跃辉先生
独立董事:杨川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 13:00-14: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至5月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oard@sinotec.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魏楠楠
电话:021-31838505
邮箱:board@sinotec.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