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股合伙企业
分配本金及收益并注销的进展公告

202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4-018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股合伙企业

分配本金及收益并注销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日、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碳中和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福州清禹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禹新能”或“合伙企业”),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

2021年12月6日,公司签署了《合伙协议》。2021年12月8日,清禹新能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2023年7月,清禹新能召开合伙人会议,鉴于清禹新能后续无投资计划,为提高各合伙人资金使用效率,经清禹新能第十二次合伙人会议决议,各合伙人一致决定对清禹新能进行分配、清算,按现金分配+股权分配的形式实现投资退出。其中:清禹新能对江南水务、丛麟科技和禹泽资本以现金形式分配,对公司以现金+天津金跃生物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金跃”)股权形式分配。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2021年12月10日和2023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设立碳中和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设立碳中和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参股合伙企业分配本金及收益并注销的公告》。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天津金跃已办理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公司直接持有天津金跃100%股权。股权过户完成后天津金跃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交易对手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同时天津金跃《公司章程》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天津金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备查文件

1、天津金跃营业执照。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4-019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公司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十方”)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决定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进行合作,与其开展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融资额度1,000万元,融资期限12个月,担保方式为山高环能保证担保。

2023年4月19日、2023年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新增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42,500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6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担保额度预计审议范围之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25597038924A

注册资本:2,5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顾业明

成立日期:2012年8月21日

营业期限:2012年8月21日至2037年8月19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起步区孙耿街道104国道小杜家村路东(济南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第一生活垃圾填埋厂南侧三层办公楼)

经营范围:餐厨废弃物(含废弃食用油脂)的收运处理;废油脂的销售;资源再利用设备、生物柴油、植物沥青、粗甘油、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的生产、销售;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利用工程技术的开发服务;垃圾渗滤液和沼液的处理;LNG液化天燃气项目的投资;LNG液化天然气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经查询,济南十方资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1、借贷双方:借款人为济南十方,贷款人为渤海银行;

2、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3、借款期限:12个月;

4、借款用途:用于采购生物油、废弃油脂等材料,支付水电费、污水处理费等;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自本合同首页载明之日期起生效。

(二)《最高额保证协议》

1、保证协议双方:保证人为山高环能,债权人为渤海银行;

2、担保方式:保证人同意向债权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最高债权额:协议所担保的债务为在债权发生期间/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依据主合同向债务人提供授信业务而形成的被担保债务。额度不因多次循环使用而有所减少。

4、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以上合称“被担保债务”。被担保债务中本金金额不超过额度,但依据以上规定确定的其他金额不在此限。

5、保证期间:本协议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次交易尚未正式签署相关协议,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7,272.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6.48%;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7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5.54%;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8.33%。上述担保余额合计322,752.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0.3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