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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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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0版)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3,530.8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56,949.86万元。具体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1、按产品类别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按销售渠道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按销售地区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电商为通过电商零售直接向终端消费者销售的部分。

注2: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2023年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家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13.76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9,247.25万元。具体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1、按产品类别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按销售渠道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按销售地区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电商为通过电商零售直接向终端消费者销售的部分。

注2: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2024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家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在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32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1人)。

公司董事长厉建平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董事会,会议由副董事长魏荣明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离任独立董事郭德贵先生、张小燕女士、钟芳女士、张娟女士和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吴勇敏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马建忠、陈传亮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厉建平、魏荣明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马建忠、陈传亮回避表决。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四)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五)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计划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品种,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投资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按照公司有关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实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计划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品种,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9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185,75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32元,共计募集资金864,374,940.00元,坐扣承销费用66,319,811.32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98,055,128.68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于2022年8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6,386,550.0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61,668,57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4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成都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五芳斋”)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8月26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成都五芳斋连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五芳斋数字产业智慧园建设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仓储物流的配套能力,提升公司仓储物流和包装加工的效率,但不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五芳斋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中子项目信息化升级有利于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优化现有业务流程,满足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同时有利于整合线下线上销售渠道数据,有效管控全渠道销售体系,并整合内部及媒体资源,实现各类产品精准营销,但不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短期偿债压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流动资金需求,但不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35,205.58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874.50万元。2022年9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35,205.58万元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874.5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7,797.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对五芳斋数字产业智慧园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进行调整。由于公司实际建设需求变化,为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于包装加工、仓储等配套能力日益提升的要求,提升公司仓储物流和包装加工的效率,同时保障仓储物流场地的稳定性,公司优化了五芳斋数字产业智慧园建设项目内的部分功能设置与面积规划。该项目投资总额由40,562.54万元调整为51,031.61万元,增加10,469.07万元,新增投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2、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并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长。具体情况如下:

(1)五芳斋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①由于公司实际建设需求变化,为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所衍生的技术研发需求,进行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基于公司现有场地安排和未来规划,公司拟优化、提升项目内的部分功能设置与建设方案,在不改变五芳斋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情况下,调整项目内部子项目的投资结构,增加子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投资金额,减少子项目“信息化升级”投资金额。

②综合近年来经济环境的影响,消费者对产品品质、口味、感官及工艺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公司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创新性和研发难度都在不断提高,公司必须紧密围绕客户需求,不断加大创新力度和深度研发,才能提供更优质的产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故研发进度晚于原研发计划时间。同时,公司充分考虑项目情况,对该项目内部结构进行了调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投资进度。因此,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并结合未来发展规划,经审慎判断,决定将子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建设期总体延长至2024年3月,将子项目信息化升级项目建设期总体延长至2025年7月。

(2)五芳斋成都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①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市场环境、客户需求等方面均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公司原有的厂房设计将不能较好满足公司的未来发展需求,不能充分保障未来市场需求不断扩张下成都生产基地所需的粽子生产能力。为了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公司从长远发展和审慎经营角度出发,对本项目进行了优化调整。五芳斋成都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总额由5,015.80万元调整为9,000.00万元,增加3,984.20万元,新增投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②在实施过程中受外部环境和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等因素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略有滞后。因此,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并结合未来发展规划,经审慎判断,决定将五芳斋成都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期总体延长至2025年3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2310号),认为:五芳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五芳斋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资料、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五芳斋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开工建设,投入的金额系地质勘察费用;

注2:子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于2024年3月完成总体施工、设备安装及主要装修,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尚有部分装修工程正在整改完善及设备调试,预计于2024年5月完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子项目信息化升级项目预计于2025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3:五芳斋数字产业智慧园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均投入该募投项目所致。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根据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状况及经营目标,遵照公司相关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公司2023年薪酬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最新薪酬发展趋势,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有关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董事、监事薪酬,全体董事、监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马建忠、陈传亮回避表决。

现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1、参与公司日常事务管理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坚持按岗位价值、个人能力、绩效结果的付薪理念,参照市场薪酬水平,依据公司薪酬、绩效考核与激励等管理办法及年度业绩达成情况核定固定工资与目标浮动奖金,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未担任公司管理职务、不参与公司日常事务管理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3、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标准为10万/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薪酬标准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坚持按岗位价值、个人能力、绩效结果的付薪理念,参照市场薪酬水平,依据公司薪酬、绩效考核与激励等管理办法及个人业绩达成情况核定固定工资与目标浮动奖金;

2、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坚持按岗位价值、个人能力、绩效结果的付薪理念,参照市场薪酬水平,依据公司薪酬、绩效考核与激励等管理办法核定固定工资标准与目标浮动奖金。

2、薪酬结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主要由固定工资、目标浮动奖金、福利保障等构成。

固定工资:是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收入,包含基本工资及各类津贴、补贴,按月发放。

目标浮动奖金:目标浮动奖金与公司整体业绩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表现挂钩。目标浮动奖金参照岗位职能对公司短期业绩和长期发展的影响程度,确定不同岗位的目标浮动奖的占比。其中对经营业绩产生直接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目标浮动奖金占全年收入比不低于50%。

福利保障:根据公司《福利管理办法》享有法定福利和关怀、激励性福利。

3、绩效考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经营责任书》,考核内容围绕销售增长、利润增长、非粽品类增长、产品品牌运营质量等指标进行业绩评价。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固定工资及奖金。

2、上述薪酬均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上述薪酬方案不包含各项保险费等。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文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