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备注: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2024年2月7日起 12个月内(窗口期顺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A 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2,000万元,不超过4,000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见临2024-005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傅国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洪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洪彬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傅国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洪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洪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傅国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洪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洪彬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9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傅国定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张世超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监事洪东海先生、 李雪芬女士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十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全部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议案 5、6、7、8、9、1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的《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李燕、刘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0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4日在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傅国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傅国定先生、陈伟义先生、潘明忠先生、陈士军先生、邵燕芬女士、陈照龙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实行累积投票制。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林德华先生、杨利成先生、张世超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其中林德华先生的任职日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5月19日(即在公司连任满六年止)、杨利成先生和张世超先生的任职日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6月21日(即在公司连任满六年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22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介:
傅国定先生,男,1945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66 年起创办定海纺织机械厂、舟山市纺织机械厂、舟山麻纺织厂、定海绢纺厂等企业。1994 年起任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87 年获浙江省优秀企业家,1988 年起先后荣获“全国优秀经营管理者”、“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现任公司董事长。
陈伟义先生,男, 汉族,1971年1月出生,优秀党员干部、助理工程师,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机械质检科长、公司质监部副部长、部长,机械党支部负责人,区级劳动模范,浙江省优秀思想工作者,2013年起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质监部部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负责人。
潘明忠先生,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起历任定海纺织机械厂生产科长、车间主任、技术副厂长、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起荣获舟山市首届中青年科技人才奖、十佳青年星火带头人、省跨世纪学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2000年起任塑料机械公司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士军先生,男,汉族,1969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车间主任、亚麻分厂厂长、金鹰集团六安绢纺厂厂长、金鹰股份四川绵阳绢麻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2001年至2009年任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纺织块营销部负责人,2009年至今任浙江金鹰染整有限公司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金鹰共创公司董事长。
邵燕芬女士,女, 汉族,1967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1990年起历任舟山麻纺织厂、定海绢纺厂、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质管科长、工艺科科长、技术副厂长、公司绢纺分厂厂长、公司亚麻分厂厂长、新疆伊犁公司负责人、六安麻纺公司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金鹰共创公司董事。
陈照龙先生,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1981年起进入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工作,1990年起担任定海纺机总厂里回峰分厂厂长,1992年担任定海纺机总厂设备科长,1996年至今担任公司纺机经营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金鹰共创公司董事。
林德华先生,男,196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律师,浙江省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舟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舟山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成员、舟山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专家组成员、舟山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舟山市律协党委副书记,高级律师。曾获舟山市首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岗百优”先进个人、浙江省优秀辩护律师、全省律师行业模范党员律师等荣誉称号。2019年5月20日起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利成先生,男,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1年7月至今历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稽核专员、浙江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等职务,现任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及合伙人、杭州福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思睿辰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德斯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安兴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安远航真空钎焊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天津铸金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六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上海七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杭州三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2020年6月22日起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世超先生,男,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学博士,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博士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端功能材料与智能材料”总体专家组副组长,国家973计划储能锂二次电池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新材料技术领域特种功能材料主题专家组专家,先进能源技术领域节能与储能主题专家组专家,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联络委副主任,国家开发银行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电池材料标准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中车集团新能源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能源局十三五储能产业规划论证专家组专家,主要从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固态电池、锂硫电池、锂空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超级电容器等化学与物理电源及其关键材料和应用电化学等领域研究与开发工作,先后主持两项国家973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十余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各类国家计划项目的研究工作,取得了系列创新成果,在高水平刊物上发表论文三百余篇,授权发明专利10余项,获得两项自然科学二等奖。现任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二级教授。2020年6月22日起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1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4日在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密和康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密和康先生、洪东海先生、陈君添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介:
密和康先生,男,1968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纺机器材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麻纺行业技术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989年至1996年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里回峰分厂技术部,1996年至2002年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总厂技术部科长,2002年至2019年任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负责人。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纺机生产负责人。
洪东海先生,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中专学历,工程师。曾任舟山麻纺厂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副厂长、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亚麻分厂厂长。现任公司监事,江苏金鹰绢麻纺织有限公司负责人,金鹰共创公司董事。
陈君添先生,男,汉族,1971年8月出生,高中学历,曾任公司纺机分厂质监部负责人、审计部审计员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公司审计部审计员。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2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披露信息。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 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3、登记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 9:00 到中午 12:00,下午14:00 到下午 17:00。采取信函方式登记的,需在 2024年5月10日下午 17:00之前送达至公司。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80-8021228
(3)联系人:潘海雷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敬请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3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于2024年5月 17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为职工代表监事。
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推荐李雪芬女士、林如忠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其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李雪芬女士,女,汉族,1964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舟山市马岙羊毛衫厂副厂长。1992年起任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舟山达利针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该公司总经理,公司监事。
林如忠先生,男,汉族,1979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起在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工作,2020年起任公司技术部负责人,2021年起兼任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