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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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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1版)

按公司2024年4月25日总股本 1,081,340,098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暂为 54,067,004.90 元(含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1票回避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此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事先已提交至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因本议案与全体委员相关,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投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投资目标及任务安排,本年度公司计划投资总额为424,918万元。其中,股权投资计划额381,957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额42,961万元。上述投资计划额度不包含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有效期内具体办理上述2024年投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保证公司现金流充足,满足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公司本级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350.50亿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有效期内具体办理上述2024年融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融资需要,预计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内提供总额不超过222.04亿元的担保,其中预计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总额不超过217.42亿元的担保,预计向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总额不超过4.62亿元的担保。

上述授权额度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签订担保协议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等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文件。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等相关文件。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等相关文件。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职工工资预算执行清算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订于2024年6月17日(周一)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年6月17日(星期一)下午3:0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7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17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上午 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9:15至2024年6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注:提案6、9、1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提案6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提案11为特别决议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受托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4年6月14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邮编:31001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

4、登记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4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潘建梦、张凯奇

联系电话:0571-88057132

传 真:0571-88052152

电子邮箱:zjjtzq@cnzgc.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 52 号

邮 编:31001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1

2、投票简称:浙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6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意见表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3日,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霞蓓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216.50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1.72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8.19亿元),营业收入926.06亿元,利润总额8.64亿元,净利润6.03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2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以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思想。贯彻落实集团“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聚焦集团党委提出的“1510”全年工作主线,统筹发展速度、规模与效益的关系。

公司在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同时考虑了市场、政策以及其他因素影响带来的不确定性,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本着客观、稳健、慎重的原则对2024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预测并编制《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23,781.53万元,2023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123,781.53万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公司拟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按公司2024年4月25日总股本 1,081,340,098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暂为 54,067,004.90 元(含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经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及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执行情况与2024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投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投资目标及任务安排,本年度公司计划投资总额为424,918万元。其中,股权投资计划额381,957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额42,961万元。上述投资计划额度不包含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保证公司现金流充足,满足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公司本级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350.50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融资需要,预计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内提供总额不超过222.04亿元的担保,其中预计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总额不超过217.42亿元的担保,预计向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总额不超过4.62亿元的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4号)的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1,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和保荐费5,188,679.2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4,811,320.76元,已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账号为1202021219900404307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641,292.46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170,028.3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57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40,000,540.00元,其中:于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0,000,000.0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40,000,000.00元;本年度支付银行手续费、账户管理费等540.0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54,810,780.7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年四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12月22日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20%,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银行手续费、账户维护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或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的预付款项、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过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预付款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12,345,289.62,具体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12,345,289.62元,导致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012,345,289.62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24年1-3月份的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或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3月31日的预付款项、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过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预付款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0,207,835.87元,具体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1-3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0,207,835.87元,导致公司2024年1-3月份利润总额增加90,207,835.87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该等担保全部系为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融资需要,预计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内提供总额不超过222.04亿元的担保,其中预计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总额不超过217.42亿元的担保,预计向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总额不超过4.62亿元的担保。

上述额度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签订担保文件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有关事宜。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并报表范围内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的担保中,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预计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177.04亿元,预计对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下的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40.38亿元;预计公司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77.35亿元,预计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0.07亿元。上述担保类型及分项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能由于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在证监会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担保额度内调剂额度并在年度内循环使用。被担保人名单见下表:

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被担保人名单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参股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股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参股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以及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

上述担保对象经营正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合并报表范围外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本级及公司子公司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材”)、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工”)等计划为以下参股公司、与其他股东方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其中我方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4.62亿元。

被担保公司情况如下:

1. 嘉兴浙建运河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秀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11MADF9F1436

法定代表人:钱辉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东港文化中心50幢2-70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嘉兴秀洲为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项目公司”)参股公司,浙建项目公司持股比例为65%,嘉兴运河湾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5%。

嘉兴秀洲于2024年3月21日成立,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预计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27,000万元。

嘉兴秀洲股东中,浙建项目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嘉兴秀洲不存在担保、诉讼仲裁等事项。嘉兴秀洲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建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1MA2AKAGY60

法定代表人:高立旦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整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集聚区汇金路219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楼梯销售;楼梯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水泥制品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钢压延加工;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台州建材为浙江建材参股公司,浙江建材持股比例为42.50%,台州东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2.50%,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台州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台州建材经审计总资产130,536.63万元,净资产7108.94万元,营业收入69,600.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4.55%,流动负债总额97,541.58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台州建材资产总额124,994.19万元,净资产6,702.02万元,营业收入12,787.6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1.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4.64%,流动负债总额69,020.59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预计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16,500万元。

台州建材股东中,浙江建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台州建材不存在担保、诉讼仲裁等事项。台州建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浙建联城(浙江)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联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2MACJTYU673

法定代表人:陈飞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洋江西路290号宝盛大厦2201-2220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盘检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建联城为浙江建工和浙江交建共同参股公司,浙江建工持股比例为40%,浙江交建持股比例为10%,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建联城经审计总资产743.23万元,净资产738.81万元,营业收入11.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59% ,流动负债总额4.42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浙建联城资产总额569.19万元,净资产551.64万元,营业收入6.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08%,流动负债总额17.55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预计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1,200万元。

浙建联城股东中,浙江建工及浙江交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浙建联城不存在担保、诉讼仲裁等事项。浙建联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浙江浙浦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浦建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6MAC9K4FN0E

法定代表人:李志刚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浦阳街道翠湖路516号1楼、3楼(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浦建设为浙江建工的参股公司,浙江建工持股比例为50%,浦江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浦建设总资产9,471.08万元,净资产1,055.16万元,营业收入15,152.5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1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86% ,流动负债总额8,415.92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浙浦建设资产总额33,256.52万元,净资产1,092.71万元,营业收入19,7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流动负债总额32,163.81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预计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

浙浦建设股东中,浙江建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浙浦建设不存在担保、诉讼仲裁等事项。浙浦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为184.08亿元,实际担保余额126.88亿元,无重大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前景良好,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均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提供担保符合其战略发展方向、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借款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以借款形式提供给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且借款金额不超过募集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募集资金借款利率按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借款期间同期LPR调整的,借款利率相应调整。借款期限为自提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最长不超过四年。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在《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拟投入募集资金范围内,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借款期限内,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实施主体可提前还款;期限届满,实施主体应一次性归还全部借款本息或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提前与公司另行协商。

二、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下转18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