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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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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3,240,342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的股权激励,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2023年回购共计支付6,612.5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做出之日,公司股份回购专户累计回购股份10,020,030股。

公司将以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6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至2024年4月23日的总股本1,473,522,713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10,020,030股计算,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41,856.18万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0%。

2023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为6,612.51万元,加上2023年度普通股的现金分红金额41,856.18万元,2023年度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共计48,468.69万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85%。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一家集轮胎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为一体的技术型轮胎生产企业,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技术水平、世界一流管理水平、世界一流品牌影响力。公司主要产品分为乘用及轻卡子午线轮胎、卡客车子午线轮胎和非公路轮胎,广泛应用于乘用车、商用车以及工程机械车辆等。自成立以来,公司实行多元化品牌战略,面向全球市场进行差异化营销,主要品牌有“玲珑”、“利奥”、“ATLAS”、“EVOLUXX”、“GREEN MAX”、“CROSS WIND”,产品销往全球173个国家。为大众、奥迪、宝马、通用、福特、本田、日产、上汽通用、红旗、五菱、比亚迪、吉利、奇瑞、长城、广汽、斯堪尼亚、曼恩、福田戴姆勒、一汽解放、中国重汽、陕西重汽、福田汽车、东风汽车、江淮汽车、中集车辆等全球60多家主机厂的200多个生产基地提供配套服务,实现了对中国、德系、欧系、美系、日系等全球重点车系的配套,车企配套轮胎累计近2.8亿条。尤其在新能源配套领域,公司为通用五菱全系、一汽红旗 、比亚迪、吉利汽车、东风日产、奇瑞汽车、广汽本田、赛力斯、哪吒、易捷特、开沃等进行配套,新能源轮胎配套整体市占率近24%,稳居中国轮胎第一!玲珑轮胎在轮胎行业具有突出的技术、管理、产能、品牌优势,为公司持续实现产品市场占有率的行业领先奠定了坚实基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1.65亿元,同比提升18.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1亿元,较去年同比增加376.88% 。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1966 公司简称:玲珑轮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本集团投资蝶动(长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蝶动”),出资30,000,000元,其中15,000,000元作为长春蝶动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15,000,000元计入长春蝶动的资本公积。截止2024年3月31日,本集团对长春蝶动持股比例27.27%,按权益法调整至经常性损益金额为147,533元。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晓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薄庆夫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晓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薄庆夫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晓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薄庆夫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2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24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存货、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等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9,714.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外,其他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2,700.44万元。

单位: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37,014.17万元。

单位: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9,714.61万元,减少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9,714.61万元。本期转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8,684.53万元,增加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8,684.53万元。综上所述,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减少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030.08万元。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24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3年1-12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报告所指募集资金包括2020年11月募集的增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资金(以下简称“增资发行募集资金”)及2022年3月募集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资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增资发行募集资金”及“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合称为“募集资金”)。

(一)增资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6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2322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增资发行63,798,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2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991,135,5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518,0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8,617,490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26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105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39,175,096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19,294,176元。

鉴于增资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成,本公司经充分论证后,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经总裁审批,将增资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荆门年产800万套半钢和 120 万套全钢高性能轮胎生产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2,052,664 元(其中: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9,323,314元,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2,729,35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3.14%,并已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 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无需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等程序。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395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非公开发行112,121,21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4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404,999,99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193,7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4,806,219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3月30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27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497,554,37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14,174,16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72,451,966元,含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人民币1,819,913元。其中,人民币350,000,000元系经2023年3月17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22,451,96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一)增资发行募集资金

2020年11月30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及开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中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所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10月30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本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由中信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增资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结项,且本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2,052,664元(其中: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9,323,314元,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2,729,35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已无余额。本公司开立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账号:624-034658-050)和开立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账号:37050166628000001286)已于2023年度予以销户。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公司开立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账号:724899991013000042937)已于2023年度予以销户。

2022年4月1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中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所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本表中“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确定。“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荆门年产 800 万套半钢和 120 万套全钢高性能轮胎生产项目于 2022 年 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由于承诺效益的计算以整个项目全部达产(生产期第三年起)之后连续 12 个月为效益计算期间,因此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所实现效益尚无法与承诺效益进行对比。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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