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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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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1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水平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为:公司监事均按照其在公司的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岗位薪酬由基本薪酬、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职务等级及职责每月领取,年终奖金根据年度经营及考核情况发放。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九)《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次调整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2024第一季度业务发展情况及治理机制运行等情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创新路15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

至2024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2:00一5: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创新路15号证券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创新路15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10-80110912

传真:010-80110912

邮政编码:102200

联系人:余灵

2.与会股东住宿与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的余额为基数,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606,430.6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707,084.6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98,115,694.5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75,659,066股,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为381,817股,以此计算共分配红利15,055,449.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1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水平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投项目调整情况: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运营发展需要,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审慎研究论证,在“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项目的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实施完成日期由2024年10月调整至2026年10月。

● 审议程序: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相关风险提示:如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产品研发风险、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9月1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60.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58,62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7,276,861.4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3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4月11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研发中心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为1,193.7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1,851.72万元,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并将该项目预计投入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调减至24,416.25万元,变更的15,583.75万元募集资金投向新增项目“智能装备北京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建设。

三、研发中心提升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研发中心提升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的原因

推动公司自主研发和产品设计能力的全面提升是顺应行业变化、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根据目前军品科研需求和研发中心建设实际需求,公司为保持在行业内的领先优势,需保持较大的研发投入,持续进行技术迭代和产品升级,大力推动新一代智能军民两用技术及产品的研发进程。公司贯彻技术创新的发展理念,拟优化调整项目资金结构,加大研发资源投入,丰富研发内涵,根据市场化需求健全以智能化为特征的研发技术体系,不断对产品进行技术迭代,提高综合竞争力。

同时,随着公司总部研发基地的投入使用,有着良好的综合研发环境。为此,公司拟变更项目实施场地于总部研发基地,有效改善项目整体研发条件,有利于夯实研发配置基础,吸纳更多高层次专业研发人才,进而提升公司综合研发及创新能力,加快研发成果的转化,更好地满足前瞻性技术研发的需求。

此外,受外部不利因素和军品计划放缓等影响,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影响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挥其最大效益,公司拟将项目实施进度整体放缓,项目实施完成日期由2024年10月延长至2026年10月。

(二)研发中心提升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1、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完成日期调整情况

本次变更主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调整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完成日期,具体情况如下:

2、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拟优化调整“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同时,将实施完成日期进行延期。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部分总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性质和投资目的以及实施方式,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能够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运营发展需要,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审慎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并适当延长募投项目实施周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次调整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9月1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3号),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2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0.9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158,62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7,276,861.4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2月5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39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表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为公司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62,069.22元、工商银行购买大额存单80,000,000.00元、浦发银行通知存款229,000,000.00元、江苏银行通知存款4,000,000.00元、中信银行销户转出27,121.1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已于2022年10月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南通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9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2022年12月5日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5,498.00万元和458.74万元分别投入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并预先支付110.97万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27日出具了《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4517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原募集资金人民币6,067.71万元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工作。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313,227,405.62元。其中本金313,000,000.00元,已确认浦发银行通知存款收益227,405.62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31,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31,000,000.00元。无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晶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8,000.00万元向南通晶品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其中8,00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南通晶品的注册资本由1.20亿元增加至2.0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年9月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上述变更募投项目方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是全面考虑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具体变更内容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晶品特装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晶品特装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评估分析与减值测试,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3,331,978.4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应收账款减值。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结合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的客户性质、账龄分布、回款情况等,2023年度应收账款计提减值损失金额7,964,836.06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存货减值。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考虑存货持有目的,同时结合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历史消耗以及未来使用和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公司2023年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4,929,947.66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分别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3,331,978.40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审计,相关金额与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一致。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作出的,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工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宁波银行等。

以上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已取得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结束之日止。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并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2024年1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波先生提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024年2月2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38,519股,占公司总股本75,659,066股的比例为0.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2.73元/股,最低价为51.1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49.7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81,81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047%,购买的最低价为48.97元/股,最高价为56.1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999,446.8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了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公司结合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决定在原定回购额度基础上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公司将根据增加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情况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相应调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回购股份数量等内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公司将根据上述调整情况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

三、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有利于促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四、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下转2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