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0版)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151 证券简称:西上海 公告编号:2024-019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金融法院已就其中1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该案原告不符合索赔条件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刚泰控股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58名原告起诉刚泰控股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2次(涉及2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4年度的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不超过120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众华会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会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会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合同。

(三)生效时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51 证券简称:西上海 公告编号:2024-020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及存放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777.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980.7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796.63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0]09107号)。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亭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子公司合肥智汇供应链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7月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22,482,340.1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一)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

(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如适用)

不适用。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及2022年5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乘用车立体智能分拨中心(立体库)扩建项目”变更为“西上海汽车智能制造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西上海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映了西上海公司2023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上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西上海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乘用车立体智能分拨中心(立体库)扩建项目”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公司后续将继续进行项目考察和调研,待确定新的项目建设方案后将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在暂未确定具体项目前,该部分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5151 证券简称:西上海 公告编号:2024-021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抗美、吴建良、江华、戴华淼、潘厚丰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3、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如下书面意见: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说明:上海西上海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在《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纳入在其他关联方中进行预计。

(三)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延华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持有本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上海安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四)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9,993.66万元,负债总额6,620.97万元,净资产3,372.69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10,585.29万元,净利润62.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25%。

2024年第一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8,651.18万元,负债总额5,362.41万元,净资产3,288.78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1,315.29万元,净利润-83.9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98%。

4、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上海西上海众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最终控制方(一致行动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23,561.93万元,负债总额21,356.67万元,净资产2,205.26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30,295.18万元,净利润240.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64%。

2024年第一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9,214.24万元,负债总额6,978.95万元,净资产2,235.29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3,985.41万元,净利润30.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74%。

4、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上海西上海奥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最终控制方(一致行动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27,206.87万元,负债总额25,406.90万元,净资产1,799.98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88,445.31万元,净利润270.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38%。

2024年第一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4,356.20万元,负债总额22,983.28万元,净资产1,372.93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19,971.96万元,净利润-427.0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4.36%。

4、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四)上海西上海安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最终控制方(一致行动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3,485.84万元,负债总额1,906.15万元,净资产1,579.69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7,077.10万元,净利润99.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68%。

2024年第一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821.11万元,负债总额1,193.42万元,净资产1,627.69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1,596.57万元,净利润47.9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30%。

4、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五)上海西上海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最终控制方(一致行动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6,663.34万元,负债总额3,408.05万元,净资产3,255.29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2,653.77万元,净利润255.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15%。

2024年第一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6,028.57万元,负债总额3,027.87万元,净资产3,000.70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146.91万元,净利润0.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23%。

4、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六)西上海(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最终控制方(一致行动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427,827.80万元,负债总额237,735.17万元,净资产190,092.63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7,918.61万元,净利润37,095.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57%。

2024年第一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488,562.45万元,负债总额340,390.88万元,净资产148,171.57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985.71万元,净利润-2,126.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67%。

4、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七)上海锦麟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最终控制方(一致行动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810.43万元,负债总额32.21万元,净资产778.22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442.38万元,净利润117.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7%。

2024年第一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655.67万元,负债总额-89.39万元,净资产745.06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16.19万元,净利润-33.16万元。

4、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51 证券简称:西上海 公告编号:2024-023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授信额度。本次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

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上述授信额度可在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具体事宜。申请授信的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议案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51 证券简称:西上海 公告编号:2024-025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林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陈林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林,男,199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英国华威大学项目管理学硕士专业毕业。历任上海西上海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西上海(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中心管理科常务副科长。现任公司合肥智汇供应链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2024年4月23日,陈林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林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一陈德兴之子。除此之外,陈林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林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5151 证券简称:西上海 公告编号:2024-026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0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20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334万股的1.50%;其中首次授予16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334万股的1.20%;预留授予4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334万股的0.3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2年5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5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9)。

4、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2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1)。

5、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7月7日,授予登记人数为17人,登记数量为160万股。

7、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年11月12日至2022年11月2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11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68)。

9、2023年1月11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3年1月6日,授予登记人数为10人,登记数量为40万股。

10、2023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3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507,111股,于2023年7月14日上市流通。

12、2023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20,889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9月15日完成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35,340,000股调整为135,319,111股。

13、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10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2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四)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3年1月6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1月5日届满。

(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10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业务单元层面业绩及个人层面绩效等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万股。

三、激励对象本次实际解除限售情况

(一)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0人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万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15%

(三)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4月29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0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以上变动仅考虑本次解除限售,未考虑其他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且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解除限售,并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西上海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相关解除限售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51 证券简称:西上海 公告编号:2024-028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

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15:00

● 网络直播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图文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至5月17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servicesh@wsasc.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以及近期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14:00-15:00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下午14:00-15:0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召开方式:网络图文互动

三、参会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总裁朱燕阳先生、独立董事左新宇先生、财务总监严飞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加宝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14:00-15:00,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至5月17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servicesh@wsasc.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加宝

联系电话:021-59573618

联系邮箱:servicesh@wsasc.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