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剩余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气绝缘材料等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产品涵盖《电气绝缘材料产品分类、命名及型号编制方法》(JB/T2197-1996)中所列举的八大类中的前七类,具有较为完整的绝缘材料产品体系,同时公司具备研发和生产B级、F级、H级、C级及以上等各耐热等级绝缘材料的能力,能够根据客户差异化需求提供定制化产品,为风力发电、轨道交通、工业电机、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水力发电等领域的绝缘材料应用提供系统化的解决方案。
公司为第二批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绝缘分会副理事长单位,在绝缘材料的研发、制造方面具备突出的竞争优势和自主创新能力,目前已与中国中车、南京汽轮、金风科技、中船重工等国内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相继建立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创新平台,并与浙江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建立了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101项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同时,公司已通过ISO9001、IATF16949、ISO14001和ISO45001等管理体系认证,参与了电气绝缘材料耐热性国家标准、固体绝缘材料介电和电阻特性国家标准、水溶性半无机硅钢片漆行业标准等多项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先后承担了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重点科研项目,并荣获海宁市市长质量奖、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奖、浙江制造认证、嘉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等荣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备注:江润林、UBS AG本报告期退出至前200名股东,期末持股数未知。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剩余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6(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事项尚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方攸同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陆云峰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方攸同先生、张连起先生(已离任)、张小燕女士(已离任)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董事陆云峰、狄宁宇、胡道雄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议案涉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人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签署、办理有关担保文件及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权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经办人员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及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星期三)。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8.00、9.00、10.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0.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公司证券部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证明复印件,并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电子邮件须在2024年5月10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证券部邮箱(secretary@bofay.com.cn),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公司证券部 邵锦龙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3-87639088
邮箱:secretary@bofay.com.cn
2.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55”
2.投票简称为“博菲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姓名(签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委托股数: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签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请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直接打“√”;
(下转246版)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分别减少104.31%、109.97%,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下降,毛利下降及募投项目部分投产导致的折旧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424.11%,主要系本期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以及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陆云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会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红仙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陆云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会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红仙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