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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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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的实施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执行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7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原因

为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完善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监管规定,对上市公司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最新监管要求,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对《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同时结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实际需要,制定了《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同步废止《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规定》。

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制定、修订及废止情况

上述公司治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止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6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2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公开发行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自2022年8月5日至2028年8月4日)。2022年9月1日,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34号文同意,公司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9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欧22转债”,债券代码“113655”,“欧22转债”转股起止日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8年8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17,000元 “欧22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128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上述期间转股由609,152,327股增加至609,152,45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09,152,327元变更为609,152,455元。

根据以上变动情况,公司将对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进行相应变更,并对《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基于公司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步修改的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事项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派公司相关人员办理与此相关的注册登记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并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最终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9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之本,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获得感,让广大投资者分享企业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是上市公司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家居”或“公司”)为践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指导要求,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切实承担起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任,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公司经营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自成立以来聚焦主责主业,扎根实体经济,以家具及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以“把欧派打造成世界卓越家居企业”为企业愿景,持续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并在全国范围内构建起了享誉行业的家居销售和制造体系。公司产能设计立足于全国化布局,均按大家居战略进行全品类布局和产能配置,以生产制造为依托,构筑东(无锡基地)、南(清远基地)、西(成都基地)、北(天津基地)、中(武汉基地建设中)五大生产基地,形成辐射华东、华南、华西、华北、华中的全国性生产能力。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7.82亿元,同比增长1.35%;实现归母净利润30.36亿元,同比增长12.92%。自2017年上市以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5.27%、15.18%。

2024年,公司将继续做强主业,践行大家居战略,优化产业布局,筑牢2023年公司改革成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1、立足家居家装行业新变化,践行大家居战略,夯实公司核心竞争力

未来一年,公司将全面推进大家居质量变革、大交付改革,解决客户痛点、提升客户价值,在大家居战略上迈上坚实步伐。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体系,优化产能配置,提高各个基地的产能利用率,围绕着大家居产品,从空间研发、软件重构、智能设计、色差管理等方面,提升产品竞争力;同时深化大家居质量改革和交付变革,从设计质量改进、原材料质量改进、制程质量改进等维度纵深推进质量改革,结合公司基地布局,推动交付模式变革,实现“完好、齐套、准时、低成本”完美交付,提升欧派的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2、打造以城市为中心的运营模式一灵动实效,因地制宜,逐城攻克

公司将继续夯实2023年营销模式改革成果,建立更为灵动的“以城市为中心”的一城一策经营策略。按照“1+N”的灵活布局,零售大家居、整装大家居兵分两路向前推进,多维度、多举措帮助经销商进行业务模式转型,持续给经销商减压降负,增强终端的可持续经营能力。通过区域择优机制,畅通各品类、各渠道经营权的融合优化,激发终端渠道竞争力;通过公司管理、制造、供应链等方面的赋能,紧抓消费趋势变化,对产品进行持续升级,因地制宜地制定更具竞争力、进取力的价格策略,抢夺存量市场。

3、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2024年,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继续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同时按照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项目时间,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以募投项目的落地,完善公司经营业务和产能布局,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二、以创新促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坚持以创新促发展,不断自主研发,推陈出新,推动定制家居行业技术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公司坚持不懈地研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投入11.26亿元,公司的研发投入规模、研发工艺与研发水平始终处于行业前列。公司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管理模型,起草并制定了涵盖各个业务领域和事业部的研发人员薪酬激励管理办法,以成果为导向建立技术人才激励考核机制,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人才激励模式,保证研发团队的稳定性。

同时,信息化构建大家居竞争数字化新优势,公司不断加强信息化的建设步伐,推动公司数字化、智能化、平台化的应用和开发,加速工厂制造自动化和智能化,2023年公司研发并在世界首创宝汉4桥台面生产线。公司领先的研发水平为生产高品质的定制家具产品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也为家居制造业的现代化升级和改造做出积极的贡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计拥有专利1,007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98项。2023年度公司获得国内外产品设计奖项16项,其中国际IF设计奖实现空间设计类四大奖项零的突破。预研原创作品在“全球表面装饰原创设计秀”中荣获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两个。

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产品研发管理模型,强化研发底层平台,以先进制造业为主攻方向,加强技术研发和储备,打造引领行业流行趋势和发展方向的新产品,培育增长新动能。未来,公司还将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AI人工智能、供应链协同等创新技术手段为终端拓展新型业态赋能,重构大家居业务生态、行业产业链、价值链,创新变革传统定制模式,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增强投资者回报,增进市场认同

1、建立稳定、长期、可持续的现金分红机制

公司自上市以来牢固树立股东回报意识,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评价,结合资金使用安排和经营发展需要,不断提升现金分红水平,自公司2017年上市以来,持续开展现金分红,公司每年均进行现金分红,累计分派现金股利40.60亿元。与此同时,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制定稳健、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加强与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听取投资者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建议和诉求,提高现金分红的透明度。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6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9,152,455股(其中回购股票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3,391,160股,该股份按规定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预计分配现金红利16.70亿元(含税),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5%。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024年,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条款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2024年度,公司也将认真贯彻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积极探索“上市公司一年多次分红”的具体行动方案,通过提高现金分红次数、金额、比例等方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2、持续推进股份回购,增强投资者持股信心

2022年以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陆续推出了两期股份回购计划,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3,391,160股,占公司总股本609,152,447股的0.56%,成交总金额为3.27亿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第一期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实施完成,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仍在实施中。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开展股份回购工作。

四、坚持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治理能力提升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倡导“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贯彻“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企业文化理念,涉及重大事项时,通过各种渠道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在股东大会的表决上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便利。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深化公司内部治理能力提升,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公司内部制度和流程建设,按照规则和制度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审计监督,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作用,促进集团持续稳健经营。2023年,公司按照最新法规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进行修订,同时制定了《重大投资内控管理准则》《信息披露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等系列制度。

2024年,公司将持续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股东回报等法规要求,推动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修改《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在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完善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机制和规定,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五、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日常工作中,公司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作为信息披露工作的基本要求,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注重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公平对待公司的现有及潜在投资者。在信息披露流程建设上,搭建起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重大事项报送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制度体系,建立信息披露信息化流程,实现信息披露的全方位管控和追踪。与此同时,注重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从投资者视角,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易读性、有效性,便利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公司在沪市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连续五年获得最高评级“A级”。

2024年,公司将严格遵守和执行监管部门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高质量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坚持法定信息披露与自愿信息披露相结合,以投资者需求为本进行充分信息披露,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所有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能平等获取公司信息。

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公司透明度,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自公司上市以来,每期定期报告结束后均组织由公司董事长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的业绩交流会,向投资者解答公司的经营情况,提升公司的信息透明度。公司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形式,通过投资者接待日、业绩说明会、券商策略会等多种形式和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创新投资者活动方式,让投资者能更加便捷的参与到公司的投资者关系活动上来,公司是家居行业第一家采用视频现场直播召开业绩交流会的上市公司,2023年公司组织的2022年度暨2023年一季报业绩交流会观看的投资者共计79,892人次,2023年半年报业绩交流会观看的投资者共计90,311人次。同时,公司还通过承办监管部门“我是股东”走进上市公司专题活动以及“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邮箱等方式,保持和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制定相关渠道的回复和接待流程,及时回复投资者的关切,解答投资者的疑惑。公司还建立了投资者意见征询和反馈机制,针对市场关注的热点信息,主动和投资者取得联系,听取投资者的建议,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进行汇报,实现内外信息的双向交流。

2024年,公司计划以视频直播的形式组织2023年年报暨2024年一季报、2024年半年报2场业绩交流会,通过电话会议或网络互动形式等方式举办2024年三季报业绩交流会。公司将不断完善沟通渠道,畅通“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邮箱等法定交流渠道,积极组织各类投资者线上线下交流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加深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

七、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工作,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当中,对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进行全面监督和统筹管理,确立了“稳健运营、合作共赢、社会和谐、员工成长、开拓创新、绿色环保”六大核心战略,全力践行绿色低碳环保承诺,致力打造绿色健康人居,携手社会各界共创美好生活。欧派家居始终以绿色环保作为生产经营的基本标准,系统构建绿色家居产业链,开展产品绿色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推进绿色采购,严格把控材料安全,持续开展供应商ESG表现评估,打造多元化、高效完整的韧性供应链管理体系。与此同时,公司以人为本,积极践行社会责任,高度重视员工权益保障,积极投身社区共建与社会公益事业,秉持“让每一个家都因爱而温暖”的愿景,持续开展乡村振兴、助学圆梦、爱“芯”计划等特色公益活动。

2024年,公司将按照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将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有机结合,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开展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合作,践行绿色低碳环保承诺与“爱家文化宣言”,积极履行企业环境与社会责任,让可持续发展真正成为未来欧派家居变革与发展的持久动力,为打造世界卓越家居企业而不懈奋斗。

八、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推动管理层与公司、股东的利益和风险共担共享

为加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公司制定了《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相联系的机制,上述人员薪酬变动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并初步建立信息披露及董监高个人工作岗位薪酬绩效追究制度。同时公司还加强控股股东及董监高的合规培训,组织公司董监高参与监管部门及公司内部的各类培训,提高“关键少数”的法律责任。定期报送市场热点、投资者核心关注点、证券法规及违规市场案例等资料,让全体董监高能第一时间学习监管会议精神,了解投资者的关注点,并将投资者及监管部门的关注核心融入公司发展战略。

2024年,公司将持续优化董监高薪酬与激励制度,进一步完善董监高绩效薪酬追索等内部追责机制。加大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培训力度,努力引导“关键少数”通过增持公司股份等方式,传递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

九、其他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专注主业主责,坚持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自己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获取稳健的经营和业绩表现,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公司也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坚持规范运作,畅通与广大投资者沟通的桥梁,积极回报投资者,为我国家居行业发展贡献力量,为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增添活力。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4-032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秦朔先生因任期即将届满向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应专门委员会职务,秦朔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秦朔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不足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秦朔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秦朔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秦朔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秦朔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资格审核,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鲁晓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独立董事鲁晓东先生简历

鲁晓东:男,197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岭南学院副院长,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副院长、中山大学转型与开放经济研究所研究员。2008年毕业于南开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贸易、国际金融与国际投资。迄今已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经济学季刊》《世界经济》《金融研究》《Frontier of Economics in China》等中英文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各类课题12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晓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4-033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公司新总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分别经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3、7、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8、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01、8.02、8.03、8.0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姚良松、谭钦兴、姚良柏、刘顺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欧派家居总部办公楼三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七)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9:30-11:30;14:30-16:30。

(八)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20-36733399

传真:020-36733645

邮箱:oppeinIR@oppein.com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家居”或“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负责对欧派家居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审慎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欧派家居2023年度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2024年3月14日及4月19日对欧派家居进行了现场检查。参加人员为夏祺、田时瑞。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欧派家居的实际情况,通过查阅公司治理制度和三会会议文件、访谈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察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取得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使用凭证等材料、查阅重大合同等方式,对欧派家居检查期间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进行了检查。

二、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关于本次现场检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通过查阅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三会会议文件、访谈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等方式,保荐机构认为:检查期间,欧派家居的《公司章程》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三会会议材料已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保存完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基本合理,公司组织结构健全、清晰,并能实现有效运作。

(二)信息披露情况

通过查阅公司三会会议资料、公告文件、信息披露制度等,并就已披露公告和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与董事会秘书进行确认等方式,保荐机构认为:检查期间,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通过查阅公司相关制度、相关会议决议及公告、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明细,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询问公司独立性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等方式,保荐机构认为:检查期间,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保持独立,建立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相关制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通过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核对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对账单、核查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凭证及相关决议公告等资料等方式,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制度,及时签订并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协议,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通过现场访谈了解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情况,并与董事会秘书就关联方、上市公司独立性、对外投资等情况进行了沟通确认等方式,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检查期间未发生未经授权的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情况

通过查阅公司已经披露的定期财务报告、相关公告,并就相关公告和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景气情况、上下游和竞争对手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等方式,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关注行业周期和市场变化趋势、控制经营风险,同时持续规范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检查期间内,欧派家居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持续督导现场检查的工作过程中,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保证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现场检查结论

保荐机构经现场核查后认为:

检查期间内,欧派家居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信息披露、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总体运作良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报告。

保荐代表人:夏 祺 李 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 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8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秦朔先生、江奇先生、李新全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姚良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欧派家居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朔)》《欧派家居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奇)》《欧派家居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新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欧派家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评估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独立董事秦朔先生、李新全先生、江奇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本人签署的自查文件,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同时也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

该事项与独立董事存在关联关系,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欧派家居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欧派家居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欧派家居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欧派家居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76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送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欧派家居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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