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1版)
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据实际情况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信用证及自有外汇1,133,832.35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具体如下:
1、调整“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505,236,338.72元、“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为38,018,773.96元。
2、上述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3月15日的节余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79,867,217.89 元,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8996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七、保荐机构审查意见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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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截止报告期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议案内容调整后“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505,236,338.72元、“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为38,018,773.96元。
注2:“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于2022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期处于处于客户导入、爬坡期,因此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披露不适用。
注3:“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披露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8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3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15号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0日
至2024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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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6、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6、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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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 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4年5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15号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15号
联系电话:0519-85486158
联系人:罗源凯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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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9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2024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弘电子”),为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澳弘电子”)全资子公司,非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0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海弘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6,885,382.14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风险提示: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2024年5月30日至2025年5月29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弘电子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即在截至本公告日海弘电子担保余额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2024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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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方情况
名称: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滨江经济开发区兴塘路16号
法定代表人:陈定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
经营范围:印制线路板的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度,海弘电子总资产为748,027,003.41元,总营收为489,263,696.71元,总负债为297,636,151.55元,所有者权益为450,390,851.86元,净利润为52,042,929.77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海弘电子100%股权。
其他说明:被担保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2、担保期间:12个月
3、担保金额:在截至本公告日担保余额的基础上向海弘电子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弘电子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对其授信进行担保,是根据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海弘电子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此次担保有利于上述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保障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176,885,382.14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92%,公司提供的担保均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0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已于2024年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金华先生召集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针对2023年度运行情况出具了《监事会工作报告》,汇报2023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082,448,590.25元,同比下降3.88%;实现利润总额147,050,514.27元,同比增长0.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2,924,571.94元,同比下降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923,950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总额42,877,185.00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关于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87,204,611.93元;报告期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65,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8,603,212.7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监事在2023年度的工作表现并根据2023年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水平发放情况的具体情况详见“《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健全和规范公司监事会议事程序,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澳弘电子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1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龙基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王龙基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王龙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龙基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之间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及债权人。
王龙基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龙基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龙基先生辞职将会使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王龙基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其辞职申请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开始生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7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9,161,749.5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923,9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877,185.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26%。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关于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2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8日(星期三) 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纯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6日(星期五)至05月0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aohdz@czaoho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便于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4年05月08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纯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8日 上午09:00-10: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纯文字互动
(三)网络交流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定红先生
独立董事:倪志峰先生
董事会秘书:耿丽娅女士
财务总监:唐雪松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08日 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6日(星期五) 至05月0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或通过公司邮箱aohdz@czaoho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罗源凯
投资者专线电话:0519-85486158
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aohdz@czaoho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