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兴农辣椒提供担保500万元、为亚盛种业提供担保3,000万元、为亚盛薯业提供担保2,000万元、为大有农业提供担保1,000万元、为芋兴粉业提供担保1,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总额:截止2024年4月25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5,820.10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担保概述
(一)担保额度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和2023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为全资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及2023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贷款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二)担保业务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兴农辣椒向金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郊信用社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期限一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亚盛种业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期限一年;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期限一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亚盛薯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期限一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亚盛薯业全资子公司大有农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中心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期限一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亚盛薯业全资子公司芋兴粉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高新区中心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期限一年。
上述贷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会议审议。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兴农辣椒提供的担保
1. 债权人:金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郊信用社
2. 债务人:甘肃兴农辣椒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3. 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金额:500万元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税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聘请第三方进行催收的费用等。
7.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 反担保情况:无
(二)公司为亚盛种业提供的担保
1. 债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1)债务人:甘肃亚盛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2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反担保情况:无
2.债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1)债务人: 甘肃亚盛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人: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 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反担保情况:无
(三)公司为亚盛薯业提供的担保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2.债务人: 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保证人: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 2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7.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8. 反担保情况:无
(四)公司为大有农业提供的担保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中心支行
2.债务人: 甘肃大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 1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7.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8. 反担保情况:无
(五)公司为芋兴粉业提供的担保
1.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高新区中心支行
2. 债务人: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
3. 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金额:1000万元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范围: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7.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8. 反担保情况:无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甘肃兴农辣椒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柯荫,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生产;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资产总额为29,277.75万元,负债总额为16,017.5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3,260.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71%;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104.44万元,净利润163.86万元。
2.甘肃亚盛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董克勇,经营范围:种子批发;玉米种植;种子种苗培育服务;小麦种植;综合零售(除民用枪支(弹药)制造、配售;制造、销售弩或营业性射击场开设弩射项目、危险化学品外);稻谷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资产总额27,220.13万元,负债总额为14,144.3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3,075.7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96%。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864.05万元,净利润608.68万元。
3.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3,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高俊平,经营范围:农业新技术研发、推广;马铃薯、菊芋、蔬菜、水果种植(不含种子种苗);化肥、地膜、农用机械及配件、农具、初级农产品、植物淀粉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资产总额为45,547.21万元,负债总额为29,349.2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6,197.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44%。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458.10万元,净利润-46.01万元。
4.甘肃大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6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丽娜,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机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薯类种植;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豆及薯类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盟及其他相关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果种植;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蔬菜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资产总额为6,579.52万元,负债总额为818.4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761.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44%。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31.90万元,净利润525.52万元。
5.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臧亚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饮料生产;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薯类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豆及薯类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资产总额为15,811.72万元,负债总额为15,797.0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4.6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9.91%。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88.37万元,净利润693.54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开展的担保行为,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目的是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5,820.1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75%。公司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6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于近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提名连鹏先生、马建林先生、朱晓宇先生、黄宏宇先生、姜有军先生、李宗国先生6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化俊先生、张金辉先生、赵和康先生3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前述候选人资格审核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一致同意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3年,其中独立董事任期内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达到6年的,其任期将在连续任职达到6年时终止。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其他说明事项
1.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相关资料已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产生之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连 鹏,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会计师。曾任甘肃玉门市宏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青羊沟水电站财务部主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处主任科员,本公司内控风险管理部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甘肃条山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 马建林,男,汉族,197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南财经大学农业经济系毕业,本科学历。曾任甘肃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会计处处长、税政条法处处长、税政处处长,甘肃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办公室主任。现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3. 朱晓宇,男,汉族,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品牌部部长、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土地管理部、证券部)部长。
4. 黄宏宇,男,汉族,197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具有教师职业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曾任甘肃省交通干部学校助理讲师,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传信息处科员、秘书处副处长,甘肃省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综合处一级调研员。现任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改革办(直属企业董事会管理办公室)部长、主任,总法律顾问(兼)。
5. 姜有军,男,汉族,1970 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经济师。曾任甘肃省盐锅峡化工总厂生产技术部工艺主管、劳动人事部部长,甘肃中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
6. 李宗国,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农业经济师。曾任本公司条山分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亚美特节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甘肃农垦张掖农场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张掖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王化俊,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曾任国家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甘肃省作物遗传改良与种质资源创新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甘肃省干旱生境作物学重点实验室主任,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院长,政协甘肃省第十一、十二届委员,敦煌种业独立董事。现任国家教指委种子科学与工程委员会委员,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委,国家大麦产业体系岗位科学家,中国大麦专委会副主任,甘肃省政府参事,民盟中央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委员,民盟甘肃省委常委,民盟甘肃农业大学主委,《中国农业科学》和《麦类作物学报》编委,本公司独立董事。
2. 张金辉,男,汉族,196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甘肃信达会计师事务所和甘肃中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部门经理、副所长、所长职务。现任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委员会委员、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职培训教师、甘肃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
3. 赵和康,男,汉族,1979年2月出生,兰州大学法律系毕业,本科学历。现任甘肃赛莱律师事务所主任,兰州市城关区政协委员、甘肃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委员会副主任、兰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 :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 2024-012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甘肃亚盛田园牧歌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20,000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数量:39,750万元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65,852.1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田园牧歌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田园牧歌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20,000万元,期限三年,由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公司累计为其担保余额为39,750万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次担保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签署担保合同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甘肃亚盛田园牧歌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占鼎,注册资本:壹亿元整,经营范围:各类牧草产品(包括草粉、草块、草颗粒)的种植、加工、销售;紫花苜蓿种植、加工、销售;饲料销售;农副产品(不含粮食批发)种植、销售;农机作业。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7,477.01万元,负债总额为62,949.3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5,527.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57%。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310.60万元,净利润3,264.99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鉴于田园牧歌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获得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目前,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4年4月25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65,852.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75%,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8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真实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期末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经过认真分析及相关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涉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共计83,294,318.97元。
(一)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1. 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间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损失准备。对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单项应收款项,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
2.计提情况
根据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及应收款项余额的变化,本期计提坏账准备81,614,963.99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2,866,284.16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548,679.83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200,000.00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1. 会计政策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 计提情况
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79,354.98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受此影响,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83,294,318.97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财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供信用担保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2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额度的期限已到期,为保持该项业务连续性、保证公司资金周转,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10亿元,额度有效期1年,循环滚动使用。
为便于公司办理上述业务的相关事宜,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马铃薯产业提升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投资建设马铃薯产业提升项目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8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公司1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
至2024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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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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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5月21日9:00至11:30、14:30至16:30在公司证券法务部进行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委托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联系人:韩海芳 范可奕
3.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14楼证券法务部
4.联系电话:0931-8857057 传 真:0931-8857057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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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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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7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于近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提名姚革显先生、马智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勤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一致同意姚革显先生、马智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3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二、其他说明事项
1. 上述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选举产生之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九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 姚革显,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证券部副部长、资本运营部副部长、企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现任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啤酒(甘肃)农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
2. 马智福,男,回族,197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经济师。曾任本公司条山分公司财务中心副主任、监察审计部部长;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勤学,男,汉族,198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甘肃条山农庄有限责任公司出纳,本公司条山分公司记账会计、主办会计、项目会计、计划财务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内控审计部业务主管。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编号:2023-013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马铃薯产业提升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马铃薯产业提升项目
● 预计总投资金额:人民币9,651万元
● 风险提示: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资项目进度、收益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况
为做强做大公司马铃薯产业,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9,651万元建设马铃薯产业提升项目,进一步扩大马铃薯全粉产能,调整优化马铃薯深加工产品结构,提高马铃薯产业规模效益,提升公司马铃薯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马铃薯产业提升项目
2. 项目建设地点: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清霍公路8.5公里处)
3. 建设期限:2024年5月-2025年5月,总建设期为1年。
4. 项目主要内容:新增年产1万吨马铃薯全粉生产线1条;新增40吨/小时锅炉1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处理能力达到2000立方/日;新增1000KVA的变压器2台及供电系统;新建2万吨的气调库1座;配套出入库设施2套;新建成品库1座;新建锅炉房1座,配套供水、供电系统、消防及道路工程。
5. 项目总投资:9,651万元
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
2.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1日
3. 法定代表人:臧亚虎
4. 注册资本:4000万元
5. 公司地址: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清霍公路8.5公里处
6.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饮料生产;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薯类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豆及薯类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 投资目的:马铃薯产业是公司的主导产业之一,做大做强马铃薯产业是公司的发展战略,近几年公司持续在马铃薯产业链的延伸上下功夫,寻求着力点。投资建设马铃薯产业提升项目,有利于提升改造和扩建现有马铃薯全粉加工设施,扩大公司马铃薯全粉加工规模,提升马铃薯加工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公司马铃薯全粉市场份额和市场竞争力。
2. 存在的风险:本投资项目尚需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备案;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投资项目投入生产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最终实际实施、生产情况具有不确定性,项目可能存在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对公司的影响:本项目实施有助于扩大公司马铃薯全粉加工规模,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公司马铃薯产业在行业内的竞争能力。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1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大信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大信事务所甘肃分所承办。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商会大厦A座12层, 已取得由甘肃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110101416201);相关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2. 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大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韩旺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质。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报、IPO、重大资产重组等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存君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质。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报、IPO、重大资产重组等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19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3.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会锋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4.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5. 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市场定价等因素。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认为大信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3.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0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原则确定,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交易双方互利互惠,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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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比预计金额减少2,103.21万元,主要原因系部分销售及采购业务未发生。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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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懿笃;公司主营业务: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经济信息咨询。特种药材种植、加工及销售、农作物种植、农副产品、酒类、乳制品、水泥、硫化物的制造及销售。该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止2023年9月30 日,资产总额为2,412,702.21万元,负债总额为1,542,845.4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69,856.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95%。2023年度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15,500.48万元,净利润7,539.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号园区;注册资本:32,112万元;法定代表人:杜广真;公司经营范围:莫高系列葡萄酒类生产、批发(含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销售);葡萄原料、脱毒苗木、种条的繁育、销售;化学药品、原料药及制剂、中药制剂(仅限分支机构生产经营);啤酒原料、花卉林木、农作物种子、饲草的种植、加工,中草药种植,畜牧养殖及畜产品加工,农业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培训,农副产品(含粮食购销)及加工机械的批发零售。自有房屋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对口贸易、转口贸易。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02,495.30万元,负债总额为14,525.7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7,969.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17%。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848.51万元,净利润-4,143.86万元。
3.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三角城村三角城社398号;注册资本:195,539,347元;法定代表人:姚革显;公司经营范围是:
乳制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产品);牲畜饲养;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初级农产 品收购;生鲜乳收购;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自助售货机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截止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256,647.08万元,负债总额为123,600.0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33,046.9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16%。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1,482.17万元,净利润-1,746.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形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代购代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1. 土地使用权租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2. 加工承揽服务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3. 综合服务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及物价部门指定价格协商定价。对于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本公司在完成后按要求支付相关费用;对于本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其中水电费收取以当地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确定的收费时间为准,其余在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收取。
4. 代购、代销劳务所收取的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经营性交易,该交易属于正常经济往来。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且关联交易所占采购和销售金额较小,对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未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9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5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为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需要保持充足的资金满足产业升级、耕地质量提升、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以持续提升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433,063.00元,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和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结合《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拟以2023年年末总股本1,946,915,1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708,033.17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25%。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最近3个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超过了年均净利润的30%,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433,063.00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0,708,033.17(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25%,本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农业行业,主要业务为生产经营优质牧草、马铃薯、制种玉米、啤酒花、中药材、果品、食葵、辣椒、香辛料等农产品及加工产品,农业滴灌设备等工业产品,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在所在行业均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品牌优势。近年来,随着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日益凸显,国家对农业发展日趋重视,未来农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公司需要持续在机械化、数字化、智能化、科技研发推广等方面发力,持续优化产业升级,提升耕地质量、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作为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拥有丰富土地资源,集约化经营程度高,农业基础设施齐全,产业布局合理,增量土地资源前景可期,经营状况持续向好。一直以来,公司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己任,在持续做强做大农业主业,围绕核心竞争力着力培育主导产业,做出品牌,做出影响力,产业发展质量得到了不断提升。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 公司近三年盈利水平
单位:元
■
2. 资金需求
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发展,不断加快产业结构升级、项目投资建设、科技人才支撑、增量资源拓展和优化核心业务等方面的工作,公司需要确保自身发展的资金需求。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鉴于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公司需进一步优化升级核心业务和拓展增量业务,保障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推动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地。为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需要保持充足的资金满足产业升级、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以持续提升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结合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产业结构升级、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投资建设、科技人才支撑、增量资源拓展等方面,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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