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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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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1版)

3、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应服务协议,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新增股份的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更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从而更好拓展公司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经审议一致认为,该议案的相关授权内容符合《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 风险提示

本议案须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该事项及启动的具体时间,并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34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本次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的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及范围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情况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选择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0.25%。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正常日常经营的 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产品投资, 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上表所列序号9、10、11的定期理财产品金额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4月23日的中间汇率折合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33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42元,共计募集资金539,75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240,510.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74,515,489.1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4月14日出具会验字[2017]3100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现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部分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38,669.70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投入“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PPP项目”,其中:“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剩余募集资金35,233.94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变更剩余募集资金3,435.76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3、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4、委托理财实施期限及投资产品期限

(1)委托理财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投资产品期限: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情况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选择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4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正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对于保本保收益且计划持有至到期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其流动性列报为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或债权投资;

对于保本保收益但不确定是否持有至到期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其流动性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债权投资;对于非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六、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保本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31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自律处分 1 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宁云,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洽洽食品(002557)、美邦股份(605033)、万朗磁塑(60315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俞华,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大丰实业(603081)、英力股份(30095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李鑫,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大丰实业(603081)、英力股份(30095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平,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永新股份(002014)、洁雅股份(301108)、富春染织(605189)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3 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和2023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聘期一年。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30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在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等方面,公司需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112,569.33元,本次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为1,360,648,490.5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0.5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9,041,5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90,1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0,347,570元人民币(含税),占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15%。2023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135,981元(不含交易费用),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合共26,483,551元人民币,占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6.22%。

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确定,按前述计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金额不变。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说明

公司2023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上述分配方案作出如下说明:

董事会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是慎重、全面地考虑了行业当前的发展趋势与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自身经营发展阶段

目前,我国演艺设备市场的业务形式主要分为直接的设备销售和包含设备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两种方式。随着人们对文化演出审美水平的提高,对剧场、舞台的设计审美要求也相应提高,这使得舞台机械设备的建设向包含设计、艺术、工程等诸多元素在内的系统集成演变,演艺设备市场逐渐从以单纯设备销售向以整体解决方案的方向发展。

公司目前同时处于开发建设的项目较为集中,为保证公司中标项目的顺利执行,并带来公司在营业收入方面的快速增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2)留存未分配利润用途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稳健、持续发展,公司需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等需要,为公司补充生产经营资金缺口,实现提升长期的盈利能力,不断促进公司未来高质量增长与新价值创造,实现与投资者对未来利益的共享,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定,公司将就此次年度利润分配召开现金分红说明会,就现金分红相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2)。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慎重、全面地考虑了行业当前的发展趋势与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将详尽披露股东表决结果。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9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审议〈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慎重、全面地考虑了行业当前的发展趋势与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11、《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若干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8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审议〈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关于审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审议〈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1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14、《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8、《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拟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丰华、丰岳、顾江;其中,丰华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费忠新、杨金生、顾江;其中,费忠新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丰华、王石、顾江;其中,顾江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丰华、王石、费忠新;其中,费忠新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丰华、GAVIN JL FENG回避表决。

2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若干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若干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3、《关于修订公司若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若干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4、《关于审议〈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5、《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6、《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费忠新、顾江、王石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27、《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白马湖创意城大丰科创中心二楼2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

至2024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于2024年4月23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7、11、12、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11、12、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 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14:00)。

(三) 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白马湖创意城大丰科创中心二楼207会议室。

(四) 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须在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 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4年5月23日下午14: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号码:0574-62899078

电子邮箱:stock@chinadafeng.com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2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2日(星期三) 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5日(星期三) 至05月21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chinadafe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22日 下午 13:00-14:00举行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2日 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丰华

董事会秘书:谢文杰

财务总监:张进龙

独立董事:费忠新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22日 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5日(星期三) 至05月21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chinadafe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大丰实业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64-62899078

邮箱:stock@chinadafe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0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及中国证监会颁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对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与披露进行了明确和完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的规定,本次变更属于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免于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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