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2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与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皇氏数智有限公司发生合伙合同纠纷,泰安市东岳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向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泰安中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3年11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9)。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为妥善解决本次诉讼事项,公司组织法务团队积极应诉。公司于近日收到泰安中院《民事裁定书》((2023)鲁09民初123号),主要内容如下:

泰安市东岳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皇氏数智有限公司以双方协商庭外和解,协商过程需时间较长为由,向泰安中院申请中止审理本案。泰安中院经审查认为,因本案双方当事人协商和解需较长时间,且均同意中止审理,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804.31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2%。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止诉讼给予了原告泰安市东岳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与被告皇氏数智有限公司达成庭外和解的协商时间,可能对案件的解决有一定的推动作用。鉴于诉讼结果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公告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本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