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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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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期满
相关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202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7版)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35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期满

相关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期满相关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8号),核准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1年9月14日,公司完成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濮阳豫能”)资产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投资集团持有的濮阳豫能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已转让至公司名下,公司合法直接持有濮阳豫能100%股权。

本次交易中濮阳豫能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7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1】第192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其评估方法选用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论,但就濮阳豫能热力有限责任公司PPP项目特许经营权采用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21年3月2日公司与投资集团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盈利补偿协议》,投资集团作为补偿义务人就前述采用了收益法进行评估的资产作出业绩承诺及承担本次交易后的盈利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

二、目标资产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投资集团签署的补偿协议,对业绩承诺指标及相应业绩补偿方案约定如下:

(一)业绩补偿承诺期间及承诺指标

业绩补偿承诺期间为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的3年(含实施完毕当年)。若本次交易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濮阳豫能的资产交割,则承诺期为2021至2023年连续三个年度。如未能按时完成交割,则承诺期相应顺延。

目标资产承诺指标以《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项目一一濮阳豫能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说明》(以下简称“豫能热力资产评估说明”)当中列明的预测净利润为依据确定,目标资产于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626.88万元、707.25万元以及843.04万元。对应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626.88万元、1,334.13万元以及2,177.17万元(以下简称“累计承诺净利润”)。

(二)业绩补偿方案

如在承诺期各年末目标资产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相应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则由投资集团向公司进行补偿。目标资产各年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按照公司聘请的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在业绩补偿承诺期间的任一年度如需实施补偿义务,则当期应补偿金额计算方式为: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 补偿期间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 × 目标资产相关对价 – 累计已补偿金额。

上述目标资产相关对价按照豫能热力资产评估说明当中的确定的目标资产整体评估价值与濮阳豫能持有濮阳豫能热力的持股比例确定。上述累计已补偿金额按照已补偿股份 × 本次股权收购发行的股份价格确定。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按照当期应补偿金额 ÷ 本次股权收购发行的股份价格确定。

如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公司进行转增或送股分配导致投资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则应补偿股份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 × (1+转增或送股比例)。如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公司进行现金分配,则应将现金分配金额按照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的乘积确定并返还给投资集团。

(三)减值测试及减值补偿方案

承诺期满后,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目标资产减值额为本次资产重组当中目标资产相关对价减去期末目标资产评估价值并扣除业绩补偿承诺期内对目标资产的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如目标资产减值金额 × 濮阳豫能持股濮阳豫能热力的比例 > 已补偿股份数 × 股权收购发行股份的价格,则投资集团应就上述差额对本公司进行减值补偿。

减值补偿的金额按照目标资产减值金额 × 濮阳豫能持股濮阳豫能热力的比例 - 已补偿股份数 × 股权收购发行股份的价格确定。减值补偿股份数量按照减值补偿金额 ÷ 股权收购发行股份价格确定。

本次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金额总和的上限不应超过股权收购中目标资产的相关对价。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依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348487_R07号《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348487_R04号《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68765_R04号《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目标资产在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中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累计净利润2,325.79万元,均超过各承诺期内的累计承诺净利润金额,本次资产重组当中涉及的业绩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集团无须做出业绩补偿。

四、减值测试情况

1.本次交易,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20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濮阳豫能100%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192号)。根据评估结果,对目标资产的采用收益法评估,截至2020年9月30日,目标资产的评估价值为24,300.00万元。

2.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目标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濮阳豫能热力供热管网特许经营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豫评报字【2024】第012号)。根据评估结果,对目标资产采用收益法评估,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目标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9,400.00万元。

3.根据《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本次交易以2020年9月30日为基准日评估的目标资产价值当中,包含了因构建目标资产而产生的待抵扣进项税3,002.1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部分待抵扣进项税企业已于2022年6月全部抵扣或办理留抵退税完毕,账面价值为零元,该部分承诺期已收回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应调增承诺期届满基准日目标资产的评估价值。

4.检查确认目标资产自上次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至本次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发生的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等情形。于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内,目标资产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累计净利润2,325.79万元,该部分承诺期已累计实现的扣非净利润应调增承诺期届满基准日目标资产的评估价值。

5.对比两次资产评估报告中的披露的评估依据、评估假设和评估参数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

6.根据两次资产评估结果计算目标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具体测算过程见下表:

五、减值测试结论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期届满目标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68765_R05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考虑业绩承诺补偿期目标资产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收回的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影响因素后,目标资产未发生减值。

六、备查文件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濮阳豫能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管网特许经营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豫评报字[2024]第012号);

2.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期届满目标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68765_R05号)。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3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为范文红女士,项目经理为方艳丽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张思伟先生,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从业经历及执业资质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范文红女士,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行业为制造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项目经理、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方艳丽女士,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思伟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以及采矿业。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公司拟支付的审计费人民币5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没有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30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5,048,625,896.16元,实收股本为1,525,781,33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3年度,公司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全力保障电力安全生产和稳定供应,报告期内煤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产品毛利率下降,导致公司主营火电业务利润亏损。

三、应对措施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公司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以赴稳增长,强化燃煤管理,抓好电力营销,着力降本增效;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积极有序推进项目开发建设,前瞻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强化安全生产,狠抓重点领域治理,高质量提升能源高效供给能力;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凝聚干事创业合力,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推进公司高质量转型发展。

(一)锚定战略目标,加快转型步伐

1.“省内+省外”共推公司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抢抓河南省风电规模化开发重要战略机遇期,谋划打造省内风电基地;充分利用河南省荒山荒坡、采煤沉陷区等资源,深挖集中式光伏开发潜力;紧抓“西电东送”国家战略机遇,加强引电入豫、引煤入豫,推动“能源+”、氢能等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打造安全可靠、绿色低碳、经济实惠的能源新引擎。

2.“煤炭自给+产业协同”构建煤电一体化新生态。

加强外部资源拓展,进一步提高煤炭自给率及产业协同度,深挖煤炭产业附加值,着力提升全产业链创利能力,健全“省外+国际、自产+长协、贸易+物流、自用+外销”的煤炭产业链运营体系。

3.“争创国优+生态文旅”树立抽蓄产业化开发样板。

以“保障投资收益,深挖效益潜能”为原则,以“一抽蓄、一景观、一生态”为标准,以“保鲁班、创国优”为目标,在国内树立抽水蓄能产业化开发“河南样板”。

4.“多业态+创效益”新兴产业谋篇布局。

碳资产管理做精做优,健全碳排放-交易-履约-增值-捕集封存全链条管理机制,将碳资产全链条管理成熟经验体系化、方案化打包并对外输出,抢占碳市场发展红利。统筹新能源落地进展,有序推进新型储能开发建设。密切跟踪国内外氢能产业发展趋势及技术发展,择机开展氢能产业布局。

(二)稳定煤电基础,持续推进煤电转型

1.压实责任,织密织牢防护网。

构建智慧安全平台,强化“大安全”理念,提高设备可靠性,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完善机制,抢抓电力市场新机遇。

建立现货交易内外协同、考核激励、风险防控机制;常态化开展专职交易人员培训,提高负荷和电价预测准确率;完善报价策略,做好应对多级市场第一道“防火墙”。

3.量价双控,全力做好燃煤管理。

完善煤炭市场研判体系,灵活调整采购策略,有效降低煤炭综合采购成本;积极开拓优质晋陕蒙新煤炭资源,扩大主力煤源点。

4.产研融合,绿色转型再升级。

企校院联合、产学研一体,持续推动“四个解耦”研究应用,助推示范项目落地,加快传统煤电低碳转型升级。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36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京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建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剑英)》《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建华)》等。

(三)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6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2层。

(四)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2层,邮政编码:450008。电话:0371-69515111,传真:0371-69515114,联系人:魏强龙。

(六)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896”,投票简称为“豫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备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36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京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建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剑英)》《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建华)》等。

(三)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6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2层。

(四)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2层,邮政编码:450008。电话:0371-69515111,传真:0371-69515114,联系人:魏强龙。

(六)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896”,投票简称为“豫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备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