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4-01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13,628,1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 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天然气输配、销售和入户安装业务,目前业务已覆盖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乌什县、阿瓦提县、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克州阿合奇县、喀什地区巴楚县及甘肃省部分区域。公司拥有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及经营天然气销售业务的相关资质。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公司拟定在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设立子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的产品及用途列示于下表。
■
2. 经营模式
(1)天然气销售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气源来自中石油,目前母公司分别由公司自建的长输管道和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环塔管线)阿克苏供气站供气,两条管道互补的模式,为下游用户的稳定用气提供了支撑。甘肃子公司由西气东输二线供气。阿克苏市及各县天然气以管道输送方式为主、偏远乡镇以车载方式(CNG)进行运输配送。
公司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中石油)采购天然气,利用长输管道和CNG管束车将天然气输送至城市、县城、乡镇门站及加气站,并销售给终端客户。其中阿克苏市、乌什县、阿瓦提县的非车用气和喀什地区巴楚县为管道供气模式,其他区域为CNG供气模式。
(2)入户安装业务经营模式
天然气用户向公司及各分公司提出用气申请后,由公司根据工程量编制工程预算,与用户协商一致签订《天然气入户委托安装合同》,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交付用户使用。
3.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天然气销售业务
天然气销售的利润水平由三个因素决定:天然气销售量、天然气采购价和天然气售出价。
天然气销售量由下游需求决定。
天然气采购价目前由国家政策调控管制,但已逐步推进市场化改革进程。目前天然气采用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
天然气销售价由地方政府管制。城市管道燃气属于公用事业行业,政府物价主管部门会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成本、居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对产品价格进行一定程度的管制。因此,燃气行业具有单位毛利水平稳定、波动小的特征,主要依靠销售量的增长来实现规模效应,推动行业整体利润水平稳步提升。
(2)入户安装业务
入户安装属于工程费用,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以往年度入户安装费用由公司与用户在依据工程定额编制的预算基础上协商确定。利润水平主要受入户工程材料价格、安装人工费用和用户对预算的接受能力等因素的影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将所得分红用于抵偿占用本公司资金13,403,100.00元,公司于2023年6月做了相应的会计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 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股票质押及冻结效力及于孳息的规定,鉴于股东周举东、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存在被质押、冻结情形,或不能直接用于抵偿占用公司款项,出于谨慎考虑,公司决定撤销将股东周举东分红款7,223,040.00 元及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分红款 5,702,400.00 元用于抵偿其控股股权及关联方占用款项合计 12,925,440.00 元,并将这部分分红款挂账于“应付股利” 科目。控股股东关联方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得分红款 477,660.00 元用于归还控股给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欠款。
上述事项影响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数据,以及三季度报告的累计数据,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额为12,925,440.00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53,140万元(总计13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未全部归还,具体还款情况见公司每月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公告》。
(二)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而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1号,2021年4号),因此受到中小投资者索赔,公司委托了专业律师团队,通过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和诉讼仲裁等方式,妥善解决和处理了投资者的诉求,最大限度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投资者的权利。
上述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审慎研判,注意投资风险。
证劵代码:002700证劵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4-016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上午10:30在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 2号商业楼B座D22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杜刚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8)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该事项已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4-20)。
4.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审议《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丁卫芝女士,胡伟业先生分别进行独立性自查,董事会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两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7.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0. 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11.审议《公司2024年一季度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12.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定于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的且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劵代码:002700证劵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4-017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12: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禹晓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成员在全面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 对其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8)。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等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相关规定,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5.审议《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编制了《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监事会成员在全面了解《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后, 对其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劵代码:002700证劵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4-019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元(含税)。
2.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4】
第1328号),2023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99,113,956.29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23,632,226.51元,合并报表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76,286,369.77元。
鉴于公司2023年盈利状况,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让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3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2,426,88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8,798,695股后的413,628,185股为基数,拟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0.72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股利 29,781,229.32 元,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其分配的时机符合公司现金流规划,满足分红条件和有关最低分红比例的规定,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符合分红决策程序的要求,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如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在2023年度派发每股红利不变的情况下,方案将相应调整。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今后的持续经营状况做出的,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订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其他说明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24-020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4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2. 本次事项的关联人
阿克苏市佳园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公司的办公地址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 2号商业楼B座D22,关联方阿克苏市佳园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服务我公司的物业单位,为我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电费结算、停车以及垃圾处置等服务,公司按统一服务价格向关联方支付费用。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阿克苏市佳园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狄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901731835861Q
注册资本:6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002
截止2023年总资产401.49万元、净资产86.20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55.87万元、净利润-5.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方法定代表人狄蓉女士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夫妻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办公地址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 2号商业楼B座D22,关联方阿克苏市佳园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服务我公司的物业单位,为我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电费结算、停车以及垃圾处置等服务,公司按统一服务价格向关联方支付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电费结算、停车以及垃圾处置等服务,该关联交易事项实施合理,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办公地址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 2号商业楼B座D22,关联方阿克苏市佳园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服务公司的物业单位,为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电费结算、停车以及垃圾处置等服务,公司按统一服务价格向关联方支付费用,属于在经营区域内的正常业务,该关联交易事项实施合理,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4-021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下转371版)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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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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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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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53,140万元(总计13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未全部归还,具体情况见公司每月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公告》。
(二)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而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1号,2021年4号),因此受到中小投资者索赔,公司委托了专业律师团队,通过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和诉讼仲裁等方式,妥善解决和处理了投资者的诉求,最大限度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投资者的权利。
上述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审慎研判,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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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杜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园园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园园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杜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园园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园园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4日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