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7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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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已制定《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及其涉及募投项目实施的三家子公司、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湖州长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上述协议,并认真执行募集资金管理要求。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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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116,657,203.09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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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973,602,591.9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972,405,422.10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97,169.81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CAC证专字[2021]0124号)。公司已于2021年5月14日划转了上述募集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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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因尚未整体正式结项,暂无法统计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注2: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并实施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973,602,591.9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972,405,422.10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97,169.81元,上述自筹资金已于2021年5月14日完成了置换。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4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目前存量贷款、生产经营计划以及资本性支出需求情况,为保障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子公司”包括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下属各级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及后续新设或新进的各级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下同)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超过2,230,021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额度内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提供担保(以上担保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担保,主要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融资类担保以及非融资性质的业务经营类担保。融资类担保包含综合授信、借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融资性保函等业务担保;业务经营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投标担保、海关税款担保、水电燃气保函,以及工程项目所需提供的母公司支持函、履约保证、工程款支付担保、质量保证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方式。
注:以下如无特殊说明,币种均默认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拟提供担保情况
1、2023年末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584,959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354,959万元的116.97%;该担保总额1,584,959万元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合同金额汇总数,2023年末公司上述担保合同项下实际使用的融资授信额度为1,006,474万元,具体见表二。
2、2024年拟新增担保情况
2024年拟新增担保金额为645,062万元。具体见表二。
3、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金额为2,230,021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体见表一、表二:
表一: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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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资产负债率的取值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即担保预计时)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表二: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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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预计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宁海旗滨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旗滨香港有限公司、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年内可能超过70%,基于“谨慎、从严”原则,公司在统计担保额度时已将上述公司的担保额度计入了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中。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1、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2,230,021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总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的具体担保及担保调剂事项,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由董事长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不再另行审议。如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2、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总担保额度内按下述规则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调剂规则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见表一);如该等担保额度仍有余额未使用的,可以将剩余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低于70%(调剂发生时)的子公司使用。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可以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如该等担保额度仍有余额未使用的,不得将剩余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70%以上(调剂发生时)的子公司使用。
(3)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3、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由两个以上主体或以两种以上担保形式对同一融资业务均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追加担保、共同担保等)时,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
4、上述授权担保有效期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部分授信事项概述
1、授信主体: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
(1)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授信主体:旗滨香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向星展银行 (香港)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美元3,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授信主体: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9,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中国工商银行东山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授信主体: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6,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授信主体: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3,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授信主体: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授信主体: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4,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授信主体: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申请授信额度7,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授信主体:旗滨集团(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1)向大华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美元500万元、马币2,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马来西亚中国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美元650万元、马币2,4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渣打银行(马来西亚)申请授信额度美元1,6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授信主体:广东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申请授信额度8,5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授信主体: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授信主体: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授信主体: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授信主体:南方节能玻璃(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1)向大华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美元5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渣打银行(马来西亚)申请授信额度美元4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授信主体: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89,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7,5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7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5)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2,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6)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7)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8)向中国农业银行郴州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9)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10)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1,2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11)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授信主体: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69,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中国工商银行东山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6,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5)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6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6)向中国银行福建省漳州市东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授信主体:浙江宁海旗滨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1)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宁海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授信主体:宁波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5)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6)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宁海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7)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授信主体:昭通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珠泉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授信主体:彝良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7,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1、授信主体:沙巴旗滨光伏新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1)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授信额度68,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中国工商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授信主体:沙巴旗滨硅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1)向中国工商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3、授信主体:漳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2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4、授信主体:长兴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7,2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5、授信主体:天津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5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6、授信主体:郴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6,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7、授信主体:醴陵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2,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8、授信主体:旗滨香港有限公司
(1)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美元4,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美元2,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星展银行 (香港)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美元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9、授信主体: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4,3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0、授信主体: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2,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5)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1、授信主体:四川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授信主体:湖南旗滨新材料有限公司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表范围内的主体在不超过2,230,021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内融资授信等事项提供担保,无需针对每一家银行或每一笔贷款的担保再出具董事会决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旗滨”)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桃源社区高发西路20号方大广场1.2号研发楼1号楼3601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注册资本:115,000万元
经营范围:平板玻璃、工程玻璃及柔性基材产品的研发、设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销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物流信息咨询;国内贸易;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网络技术的研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业设计;燃料油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工程技术咨询;工程材料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仓储服务。
深圳新旗滨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新旗滨资产总额363,159万元,负债总额8,850万元,净资产354,308万元,资产负债率2.44%。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1,360万元,利润总额56,919万元,净利润55,110万元。
2、旗滨香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实业”)
住所: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33号中港城第二座12楼04号室
董事:杜海、彭清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玻璃销售、贸易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物流信息咨询等(以当地主管机构注册登记为准)。
香港实业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香港实业于2023年10月27日成立,尚未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营。
3、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旗滨”)
住所:福建省东山县康美镇城垵村腾飞路2号
法定代表人:刘柏辉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一般项目: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港口理货;选矿;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漳州旗滨是深圳新旗滨的全资子公司,深圳新旗滨持有其100%股权,漳州旗滨系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漳州旗滨资产总额427,562万元,负债总额85,233万元,净资产342,329万元,资产负债率19.93%。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72,867万元,利润总额82,705万元,净利润72,116万元。
4、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旗滨”)
住所:东源县蓝口镇
法定代表人:刘柏辉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经营范围:硅产品及玻璃制品生产、销售,货物装卸、堆放(不含危险化学品),露天玻璃用脉石英开采(由分支机构经营);燃料油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河源旗滨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河源旗滨资产总额94,695万元,负债总额25,367万元,净资产69,329万元,资产负债率26.79%。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4,615万元,利润总额11,191万元,净利润9,706万元。
5、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醴陵旗滨”)
住所:湖南省醴陵市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刘柏辉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经营范围:玻璃及制品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原辅材料批零兼营。液氩零售(限2019年8月31日前有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醴陵旗滨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醴陵旗滨资产总额280,558万元,负债总额75,140万元,净资产205,418万元,资产负债率26.78%。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14,235万元,利润总额34,495万元,净利润30,458万元。
6、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旗滨”)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钱滨线与九七丘塘路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刘柏辉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玻璃生产、加工、销售;批发、零售;轻纺原料、建材(除危险化学品外)、重油、机电产品、防霉纸、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货物进出口;实业投资;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石英砂等玻璃原材料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绍兴旗滨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绍兴旗滨资产总额238,870万元,负债总额189,948万元,净资产48,922万元,资产负债率79.52%。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4,084万元,利润总额11,724万元,净利润9,288万元。
7、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旗滨”)
住所:长兴县李家巷镇沈湾村
法定代表人:刘柏辉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经营范围:玻璃原片、玻璃制品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兴旗滨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兴旗滨资产总额149,975万元,负债总额31,082万元,净资产118,893万元,资产负债率20.72%。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60,831万元,利润总额22,676万元,净利润20,073万元。
8、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旗滨”)
住所:平湖市独山港镇兴港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刘柏辉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浮法玻璃生产、销售;实业投资;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平湖旗滨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平湖旗滨资产总额62,691万元,负债总额17,256 万元,净资产45,435万元,资产负债率27.53%。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3,945万元,利润总额17,815万元,净利润15,493万元。
9、旗滨集团(马来西亚)有限公司(英文名称:KIBINGGROUP(M)SDN.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旗滨”)
注册地址:635 & 660,KAWASAN PERINDUSTRIAN TUANKU JAAFAR,SUNGAI GADUT NEGERISEMBILAN
法定代表人:刘杰
注册资本:25,320.4万马来西亚林吉特
马来西亚旗滨是漳州旗滨的全资子公司,漳州旗滨持有其100%股权,马来西亚旗滨系本公司的全资曾孙公司。
经营范围:(i)作为浮法玻璃、光伏玻璃、建筑玻璃、与浮法玻璃和建筑玻璃相关的配件、所有使用了或带有本公司发明、专利或权力的器械、装置以及物件的制造商、分销商、组装商、安装商、维护商、贸易商、进出口商开展业务;以及开展浮法玻璃、光伏玻璃以及建筑玻璃的研究、分析和实验工作。(ii)以开发上述业务为目的,收购或处置任何的资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开展任何与建筑物的建设相关的贸易或业务;以及执行所有董事认为对公司有利或有用的事务。(iii)通过收购或购买、出售、租赁、交换、获得执照或其他方式持有所投资的、马来西亚境内或其他地区内的、任何期限或内容的土地、建筑物和不动产;根据被认为有利的条款向此人或公司支付、预付、借入、存入或借出款项;以及根据公司认为对公司或其子公司有利的方式,特别是抵押贷款或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借入款项或确保款项的支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马来西亚旗滨资产总额123,705万元,负债总额28,578万元,净资产95,127万元,资产负债率23.10%。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9,035万元,利润总额3,580万元,净利润4,232万元。
10、广东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节能”)
住所: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蓝口镇土坡、角塘、车头山村
法定代表人:彭清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经营范围:节能、环保、利废、轻质高强、高性能、多功能建筑材料开发生产;生产和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特种玻璃: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导电膜玻璃及其深加工产品)、平板玻璃深加工设备、门窗、幕墙玻璃附框制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节能是深圳新旗滨的全资子公司,深圳新旗滨持有其100%股权,广东节能系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东节能玻璃资产总额42,106万元,负债总额23,895万元,净资产18,211万元,资产负债率56.75%。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8,794万元,利润总额2,243万元,净利润1,968万元。
11、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节能”)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石泉村
法定代表人:彭清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导电膜玻璃、玻璃机械设备、玻璃附框制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兴节能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兴节能资产总额72,017万元,负债总额48,739 万元,净资产23,278万元,资产负债率67.68%。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3,955万元,利润总额3,490万元,净利润3,307万元。
12、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节能”)
住所:醴陵市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彭清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导电膜玻璃、其他玻璃及其深加工产品、平板玻璃深加工设备,门窗、幕墙玻璃附框制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节能、环保、利废、轻质、高强、高性能、多功能建筑材料开发生产。
湖南节能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南节能资产总额47,157万元,负债总额30,214万元,净资产16,943万元,资产负债率64.07%。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4,788万元,利润总额2,253万元,净利润2,202万元。。
13、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节能”)
住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京津合作示范区首弘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彭清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玻璃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玻璃、陶瓷和搪瓷制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门窗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节能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津节能资产总额58,707万元,负债总额46,200万元,净资产12,507万元,资产负债率78.70%。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8,664万元,利润总额-1,658万元,净利润-2,032万元。
14、南方节能玻璃(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来西亚节能”)
住所:LEVEL10,MENARALGB,1JALANWANKADIR,TAMANTUNDRISMAIL,
6000KUALALUMPUR,WILAYAHPERSEKUTUANKUALALUMPUR
法定代表人:魏建树
注册资本:10,690.5万马来西亚林吉特
南方节能玻璃(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71.47%股权,通过下属全资企业新加坡旗滨持有其28.53%的股权,公司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1、提供生产、进出口、销售、装配、设计高性能玻璃、镀膜技术、环保节能玻璃设备租赁与经销,低辐射镀膜玻璃、玻璃陶瓷、高技术玻璃深加工业务。2、提供销售、安装服务、维修保养、技术信息配套服务或以其他方式销售所有上述货物。3、进行其他与玻璃制造相关联的任何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马来西亚节能资产总额33,507万元,负债总额22,391万元,净资产11,117万元,资产负债率66.82%。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5,957万元,利润总额1,257万元,净利润929万元。
15、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光能”)
住所: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资五产业园江高路9号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
注册资本:321,826万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特种玻璃、低铁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光伏玻璃、导电膜玻璃及其深加工产品)、平板玻璃深加工设备、LOW一E镀膜节能环保材料、优质节能环保材料基板、优质本体着色节能环保材料基板、屏蔽电磁波及微电子用材料基板,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其他人造板、其他陶瓷制品的制造;人造板销售;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国家政策允许的矿产品、矿山物资设备、钢材销售;矿山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及咨询服务;石英岩开采及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光能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1.22%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南光能资产总额755,590万元,负债总额402,722万元,净资产352,868万元,资产负债率53.30%。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17,730万元,利润总额11,918万元,净利润10,575万元。
16、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伏”)
住所:福建省东山县康美镇城垵路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玻璃制造;光学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漳州光伏是湖南光能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光能持有其100%股权。漳州光伏系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漳州光伏资产总额315,333万元,负债总额202,359万元,净资产112,974万元,资产负债率64.17%。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2,971万元,利润总额13,118万元,净利润12,274万元。
17、浙江宁海旗滨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海新能源”)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创业路39号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销售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宁海新能源是湖南光能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光能持有其100%股权。宁海新能源系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海新能源资产总额145,603万元,负债总额84,839万元,净资产60,764万元,资产负债率58.27%。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11,461万元,利润总额779万元,净利润515万元。
18、宁波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光伏”)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南滨南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玻璃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宁波光伏是湖南光能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光能持有其100%股权。宁波光伏系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光伏资产总额310,956万元,负债总额207,173万元,净资产103,783万元,资产负债率66.62%。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9,968万元,利润总额5,314万元,净利润4,439万元。
19、昭通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通光伏”)
住所:云南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旧圃制造业片区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玻璃制造;光学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昭通光伏是湖南光能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光能持有其100%股权。昭通光伏系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昭通光伏资产总额98,235万元,负债总额62,191万元,净资产36,045万元,资产负债率63.31%。尚未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营。
20、彝良旗滨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彝良砂矿”)
住所: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奎香苗族彝族乡松林村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经营范围:选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彝良砂矿是湖南光能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光能持有其100%股权。彝良砂矿系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彝良砂矿资产总额32,103万元,负债总额14,816万元,净资产17,287万元,资产负债率46.15%。尚未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营。
21、沙巴旗滨光伏新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巴光伏”)
住所:INDUSTRIALZONE7,PHASE2,JALAN7KKIPTIMUR,
KOTAKINABALUINDUSTRIALPARK(KKIP),88460KOTAKINABALU,SABAH
法定代表人:马文涛
注册资本:61,320.0002万马来西亚林吉特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实验发展;玻璃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沙巴光伏是湖南光能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光能持有其100%股权。沙巴光伏系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沙巴光伏资产总额242,928万元,负债总额149,633万元,净资产93,295万元,资产负债率61.60%。尚未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营。
22、沙巴旗滨硅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巴砂矿”)
住所:SHOPLOTSH3A,FIRSTFLOOR,SHOPLOT,FRIENDLYGARDENPHASE3B,89058KUDAT,SABAHMALAYSIA
法定代表人:钱勇
注册资本:28,358.7万马来西亚林吉特
经营范围:硅砂开采及其他采矿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沙巴砂矿是湖南光能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光能持有其100%股权。沙巴砂矿系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沙巴砂矿资产总额72,813万元,负债总额30,358万元,净资产42,455万元,资产负债率41.69%。尚未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营。
23、漳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电”)
住所:福建省东山县康美镇城垵村腾飞路2号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漳州光电是湖南光能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光能持有其100%股权。漳州光电系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漳州光电资产总额16,484万元,负债总额3万元,净资产16,481万元,资产负债率0.02%。尚未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营。
24、长兴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光电”)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沈湾村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长兴光电是漳州光电的全资子公司,漳州光电持有其100%股权,长兴光电系本公司的控股曾孙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兴光电资产总额11,499万元,负债总额6,712万元,净资产4,787万元,资产负债率58.37%。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643万元,利润总额1,007万元,净利润1,007万元。
25、天津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光电”)
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京津合作示范区首弘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
注册资本:1,5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天津光电是漳州光电的全资子公司,漳州光电持有其100%股权,天津光电系本公司的控股曾孙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光电资产总额4,091万元,负债总额2,625万元,净资产1,466万元,资产负债率64.16%。尚未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营。
26、郴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光电”)
住所: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资五产业园江高路9号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
注册资本:3,500万元
经营范围: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郴州光电是漳州光电的全资子公司,漳州光电持有其100%股权,郴州光电系本公司的控股曾孙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郴州光电资产总额9,647万元,负债总额6,029万元,净资产3,618万元,资产负债率62.50%。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34万元,利润总额260万元,净利润260万元。
27、醴陵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醴陵光电”)
住所:醴陵市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旗滨玻璃厂办公楼101号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
注册资本:6,500万元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醴陵光电是漳州光电的全资子公司,漳州光电持有其100%股权,醴陵光电系本公司的控股曾孙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醴陵光电资产总额17,187万元,负债总额11,090万元,净资产6,097万元,资产负债率64.52%。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18万元,利润总额135万元,净利润135万元。
28、旗滨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香港”)
住所: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33号中港城第二座12楼04号室
董事:李向阳、余新
注册资本:150万美元
经营范围:玻璃销售、贸易服务、进出口贸易等。
旗滨香港是湖南光能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光能持有其100%股权。旗滨香港系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旗滨香港于2023年01月19日成立,尚未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营。
29、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药玻”)及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药玻”)
(1)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东山县康美镇城垵村腾飞路2号
法定代表人:周军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仪器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药玻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福建药玻91.96%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福建药玻资产总额36,284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净资产36,284万元,资产负债率0%。
(2)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资兴市唐洞街道资五产业园江高路8号
法定代表人:周军
注册资本:30,200万元
经营范围: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素管及玻璃素管制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药用玻璃包装产品及其他玻璃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硅产品零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药玻是福建药玻的全资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南药玻资产总额50,086万元,负债总额34,023万元,净资产16,063万元,资产负债率67.93%。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856万元,利润总额-8,984万元,净利润-8,473万元。
30、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电子”)
住所:醴陵市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周军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经营范围:光电玻璃、高铝玻璃、电子玻璃基板、屏蔽电磁波及微电子用材料基板生产、销售;以及相关制造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经营上述产品、设备及技术咨询与服务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电子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9.75%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南电子资产总额为130,208万元,负债总额为55,905万元,净资产74,3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94%。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5,572万元,利润总额-5,083万元,净利润-4,326万元。
31、四川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电子”)
住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玉蟾大道康乐大道268号2栋(2-203)
法定代表人:周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光学玻璃制造;玻璃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光学玻璃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电子是湖南电子的全资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电子资产总额为11,268万元,负债总额为1,369万元,净资产9,89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15%。尚未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营。
32、湖南旗滨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新材料”)
住所:湖南省醴陵市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周军
注册资本:8,3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光学玻璃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光学玻璃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湖南新材料是深圳新旗滨的全资子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南新材料资产总额为24,571万元,负债总额为16,916万元,净资产7,65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85%。尚未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营。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表范围内的主体2024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具体担保协议的签订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主体)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风险说明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非全资的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下同)、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下同)、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下同)分别提供担保175,000万元、25,000万元及1,658,912万元。为此,旗滨电子、福建药玻、旗滨光能(被担保方)已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同意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分别以其全部资产向公司提供了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反担保。
除以上公司外,其他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拥有。公司下属的子公司管理层均由公司统一推荐,公司具有高度的业务决策权和绝对控制权,对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金状况均能深入了解和掌握。因此,公司可以充分控制好风险。此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审计及风险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审计及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正常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渠道的畅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3、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累计金额不超过2,230,021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4.58%)的额度内对公司合并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合并表范围内的主体,“子公司”包括纳入公司合并表范围的公司下属各级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及后续新设或新进的各级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34,509万元,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695,512万元;担保有效期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正常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可控。公司一直严格遵循有关担保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审慎地控制对外担保,2023年度实际担保金额低于批准的担保额度,没有出现违反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30,021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354,959万元的164.58%;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附件
1、被担保对象营业执照;
2、反担保协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审计及风险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6、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7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在担任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要求,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执业理念,兢兢业业,勤勉尽责、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公允合理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各项审计任务。基于中审华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以及较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意识,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董事会审计及风险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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