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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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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附件: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徐维友,男,1969年1月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广西桂冠大化水力发电总厂机电安装检修公司副经理、多经总公司副总经理兼检修公司总经理,大唐广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纵横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湖北省巴东县沿渡河电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省集兴龙湘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大唐广西分公司检修公司筹备处主任、广西大唐电力检修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党委委员,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厂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龙滩水力发电厂厂长、党委书记。现任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2024-015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冠电力”或“公司”)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为目标,坚持规范运作、科学治理,更好发挥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主体责任,更好回报投资者,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积极响应上交所公开倡议,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主要措施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以电力能源主业为核心,持续提升盈利能力

深化“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把精益化管理贯穿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运用科学高效的管理手段提升生产经营效能。优化价值创造行动对标体系,聚焦电力能源核心指标,将区域对标横向拓展到行业,纵向深入到基层,开展对标结果运用,实现公司系统价值创造整体提升。不断完善预算管控和业绩考核体系,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强化对资本回报和现金流的管控,提升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和现金流水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着力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存量资产盈利水平,推进治亏增盈工作,推进增量发展创效,优化股权与产权结构,提升归母贡献能力。

二、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增强分红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做好年度分红规划,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切实保障分红率和股息率,制定合理持续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0年度至2022年度三年平均股利支付率68.25%,2024年度股利支付率不低于70%,增加投资者获得感。

三、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大力推动绿色清洁能源建设,以创新求变推动高质量发展

聚焦高质量发展主战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占比;立足广西区域核心,辐射7大资产分布省份,面向全国全面发展。同时,积极探索运用并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公司装机容量和资产规模,持续优化资产结构和产业布局。

坚持创新驱动,抢抓技术革命机遇,加快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发展和培育新质生产力。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优化人才激励机制、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公司产业升级,力争到“十四五”末将公司打造成为“主业突出、发展强劲、治理完善、经营诚信、品牌卓著、回报丰厚”的现代一流能源央企上市公司。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以投资者为根本,多措并举持续提升投资者信心

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拓展丰富投资者交流沟通渠道,提升公司信息透明度。做实、做细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可读性。完善投资者交流年度计划安排,积极参加上交所举办的集中业绩说明会,组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参加投资者交流活动。通过参加策略会,接待投资者和行业分析师调研,完善投资者意见征询和反馈机制,主动、及时、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作出针对性回应,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感。

五、坚持规范运作,以依法合规经营为基础,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

明确公司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各方治理主体职责,动态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强化《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及时根据新《公司法》和最新监管政策,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权利,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提高外部董事履职能力,强化独立董事履职支撑,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加强与独立董事就公司运营状态、市场发展前景等方面的信息交流及意见问询,注重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的参与度和认同感。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以建立健全机制为保障,充分激发公司发展潜能

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将董监高薪酬与上市公司经营效率、市值表现合理挂钩,薪酬变动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同行业情况相协调。努力引导“关键少数”通过不减持或增持公司股份等方式,传递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36 证券简称:桂冠电力 公告编号:2024-017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10 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6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8、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详见附件1。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及股东帐户卡。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2024年5月16日16:30前收到为准。

(四)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11:30;15:00-17:00。

(五)现场登记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305室。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307室证券资本部

邮编:530029

联系电话:0771-6118880

联系人:许女士、黄先生

传真:0771-6118999

六、其他事项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 2024-016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桂冠电力”)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上午11:30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6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4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雨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监事王作青因另有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监事江荣军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16号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即追溯至2022年1月1日,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月1日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10,686,646.17元、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10,646,978.00元、增加未分配利润39,668.17元,合并利润表减少2022年所得税费用39,668.17元,对其他项目无影响。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报告所有内容并披露。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是客观的、公正的,一致同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

本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25,950,064.27元,扣除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持有者的股利84,291,867.8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3,523,802.18元后,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为968,134,394.25元,2023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4,363,218,380.98元。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1,735,238,021.75元,母公司2023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213,449,130.77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及2023年度利润实现情况,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如下:

以公司2023年末股本7,882,377,802为基数,实施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分红总额945,885,336.24元。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红总额占当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7.16%。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经实施2023年度中期现金分红630,590,224.16元。

综上,2023年度公司累计分红金额预计为1,576,475,560.40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8.59%。

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需要结合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规划、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科学、合理的中期分红预案。2024年半年度预计分红总额,以所属期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0%为上限,实施现金分红。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半年度)分红方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两项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同意报告所有内容并披露。

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费用的议案》

同意报告所有内容并披露。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全部内容并披露。

十、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一季度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公司监事会保证2024年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2024-014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乡村振兴帮扶资金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概述

2023年,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冠电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以做深做实“三扶三真,五位一体”特色体系为总抓手,扎实推进定点帮扶大化县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见实效。经桂冠电力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实际拨付大化县乡村振兴帮扶资金2,895万元,安排帮扶项目共31个。2024年乡村振兴帮扶资金计划3,407万元,安排帮扶项目共53个,涵盖教育、民生、产业、就业、党建五个方面项目。

二、公司2024年乡村振兴实施计划

(一)总体目标及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定扛好定点帮扶使命任务,做实做优“三扶三真,五位一体”特色帮扶体系,优化升级“五大帮扶行动”举措,聚焦教育帮扶“更深”、产业帮扶“更优”、民生帮扶“更暖”、就业帮扶“更稳”,党建帮扶“更实”,激活创新要素,强化科技赋能,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帮助定点帮扶地区打造“带不走”的人才队伍、“搬不走”的产业集群。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建设农业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2024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计划

1.发挥“组团式”教育帮扶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形成教育振兴资源高地

巩固提升“组团式”教育帮扶成果,加强经验总结、宣传推广和模式应用。深化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帮扶合作,建好用好“强师工程”服务站,吸引更多优秀师范生到大化教书育人,提升大化县师资水平。扩大“组团式”教育帮扶“朋友圈”和“覆盖面”,吸引更多国家许可、社会认可的公益教育机构为大化县创造更好的教育环境,更优的教学体验,提升基础教育水平。深化落实“一条主线,五项措施”举措,推进“五航两翼”精准帮扶,继续支持大化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教育保障能力;精准发放筑梦“三金”,坚持优中选优、纾难解困原则,激发教育发展内生动力,确保控辍保学常态清零;持续开展筑梦夏冬令营、电影下乡、“春雨行动”等活动,拓宽学生视野,厚植爱党爱国情怀;助力产教融合,搭建职校生就业桥梁,帮扶职教毕业就业,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

2.因地制宜,因业施策,优化产业发展基础,提升产业帮扶成效

要坚持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关键,把助力发展县域经济作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战略抓手,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县情和资源禀赋,选准帮扶方向、明确发展重点,着力在“土”字上做文章,要助力大化县特色产业发展七百弄鸡、七百弄羊等传统特色养殖项目;扶持黑猪养殖、陆基圆形池养鱼、食用菌产业等新发展产业,打造联农带农优质产业。要在“特”字上谋突破,发挥“科技小院”科技兴农作用,试点开展闲置水柜高密度养鱼、七百弄山羊提纯复壮、天然野蜂蜜产业发展路径,提升大化现代农业产业含金量和含新量,培养“桂字号”特色品牌。要“产”字上谋发展,帮助引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吸引服装制造上下游企业到大化县投资建厂,助力广西唐优防护科技有限公司在大化县打造高科技防护服生产和研发基地,推动形成服装产业链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3.做实民生帮扶举措,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围绕促产、帮销、解困三个主要方面做好消费帮扶,保持工会、食堂采购力度不减,帮助购买帮扶地区农产品不低于2023年水平。支持和帮助更多农产品上架央企消费帮扶平台、本来生活平台,吸引系统单位、员工主动购买大化农产品。利用东盟博览会、央企消费帮扶兴农周等契机推介和销售大化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名优农副产品,帮助优质农产品卖得出卖得好卖得价。打造农村庭院经济,激发群众内生发展动力,通过送教上门、产业到家等形式,建立一套培育体系、培训一批养殖能人、打造一片庭院经济,带动一批群众增收,实现庭院经济“四个一”帮扶目标。加大电商技能培训,加快推进电商农村产业发展,让特色农产品搭上电商“顺风车”,拓宽群众创业增收渠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助力村级道路“生命护栏”和明亮道路建设、稳步推进厕所革命。支持鼓励群众修缮家庭水柜,维护援建集中式水柜,持续巩固“3+1”保障成果。

4.多渠道拓宽群众高质量就业,促进持续增收

发挥央企示范引领作用,拓宽重点群体就业渠道,支持稳定就业岗位。要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大化县籍毕业生到系统单位工作,实现就业一人,全家稳定脱贫。落实后盾单位职责,在允许范围内加强沟通协调,推荐满足用工需求和条件的大化籍脱贫群众到都阳风电项目、大化红旗光伏项目等新建项目从事劳务服务工作。2024年帮助解决就业160人。根据农时季节、产业特点和就业需求开展农业技术、就业技能培训,持续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助力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和大化县劳务品牌培育工作。2024年培训乡村振兴带头人、乡村振兴技术人才超过1500人次。

5.强化党旗引领,释放“红色引擎”澎湃动能

擦亮“先锋桂冠·情暖瑶乡”党建帮扶品牌为着力点,强化“党委保障,支部联建,党员结对”党建帮扶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五基三化行动·五联五促共建·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深化区内企业党委与大化县16个乡镇党委结对联建帮扶凝聚乡村振兴工作合力,2024年培训县乡村基层干部超过400人次。增强党委、党支部、党员“1+1”“1+N”和“N+1”结对帮扶成效,探索“组织统筹联学、党员主动联户、企地互助联合”的“三联”工作法,把党课带到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家书屋、文化广场,送到田间地头、农户家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建好“积分超市”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带头示范引领作用,鼓励群众参加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环境整治、文明创建,激发群众发展内生动力。

三、2024年度乡村振兴帮扶资金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及地方政府定点帮扶工作要求,履行央企社会责任,2024年公司乡村振兴帮扶资金计划共计3,407万元,安排帮扶项目共53个,涵盖教育、民生、产业、就业、党建五个方面项目。其中:

(一)教育帮扶约1,450万元。主要包括300万元援助大化高级中学4号楼教学设备;250万元用于北京师范大学“强师工程”服务站建设;250万元用于北京师范大学县中托管帮扶项目,360万元大化县区域基础教育振兴暨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合作项目;60万元用于筑梦夏冬令营;板兰和安兰小学教学及生活设施改善60万元;筑梦“三金”60万元。

(二)产业帮扶约1,498万元。包括用于种养项目建设和配套设施1,248、乡村振兴农文旅融合项目200万元,中国农业大学广西大化县科技小院项目经费50万元。

(三)民生帮扶约197万元。主要包括大化县水上应急救援项目30万元,15万元用于板兰村、安兰村厕所革命提升工程,55万元用于板兰村、安兰村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巩固“3+1”保障,30万元用于大化镇古感社区龙着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四)就业帮扶约32万元。用于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推介招聘,举办电工、焊工、保育员、育婴员等培训班,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促进转移就业,在大化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劳动力集中地区组织开展就业推介会,吸纳更多劳动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

(五)党建帮扶约230万元。主要包括用于板兰村、安兰村党建党组织培训及大化县党建和乡村振兴文化宣传35万元,帮扶大化县16个乡镇党委的“五基三化”建设80万元,30万元用于支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帮扶资金同地方政府签订协议后采用捐赠方式拨付,由地方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四、实施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对公司的影响

实施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是公司响应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实施乡村振兴定点帮扶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审慎选择乡村振兴定点帮扶项目,保障公司乡村振兴定点帮扶资金和资源的高效利用。

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公司2024年度乡村振兴帮扶资金计划额度情况下,具体实施帮扶项目,并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适时调整帮扶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金额。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 2024-012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会计师聘任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3.业务信息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天职国际广西分所 (以下简称“广西分所”)具体承办。广西分所于2018年成立,负责人为李明。广西分所注册地址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6号三祺广场17层1702号。广西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职国际及下属分所为一体化经营,一并加入全球排名前十的国际会计网络 Baker Tilly International,作为其在中国地区的唯一成员所。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明,于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杰,于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嘉,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算321.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30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1.80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和较好的诚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圆满地完成了2023年财务和审计业务工作。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2024-011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25,950,064.27元,扣除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持有者的股利84,291,867.8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3,523,802.18元后,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为968,134,394.25元,2023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4,363,218,380.98元。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1,735,238,021.75元,母公司2023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213,449,130.77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及2023年度利润实现情况,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如下:

以公司2023年末股本7,882,377,802为基数,实施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分红总额945,885,336.24元。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红总额占当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7.16%。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经实施2023年度中期现金分红630,590,224.16元。综上,2023年度公司累计分红金额预计为1,576,475,560.40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8.59%。

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需要结合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规划、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科学、合理的中期分红预案。2024年半年度预计分红总额,以所属期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0%为上限,实施现金分红。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半年度)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含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金分红630,590,224.16元)占当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8.59%。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十二个月公司也没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上接39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