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97版)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建议,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田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魏宁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三)同意《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建议,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田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四)同意《2023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同意《2023年财务决算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同意《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同意《关于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同意《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建议2023年不进行利润分配。详见公司临2024-026号《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九)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同意《关于审议〈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张广宁先生、赵清野先生、刘晓晶女士、齐宁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同意《关于审议〈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同意《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履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履职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同意《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同意《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结合公司变更部分董事的实际情况,调整第八届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1. 战略委员会。主任:毕诗方,委员:李飚、赵伟、张广宁、刘晓晶、齐宁;
2. 审计委员会。主任:赵清野,委员:王锡南、曾庆华、华忠富、张广宁、刘晓晶、齐宁
3. 提名委员会。主任:张广宁,委员:毕诗方、赵伟、赵清野、刘晓晶、齐宁;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刘晓晶,委员:李飚、曾庆华、邬迪、张广宁、赵清野、齐宁。
(十五)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同意《关于审议〈2023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同意《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对中国华电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关于对中国华电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同意《关于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4-027号《关于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十九)同意《关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2024年银行融资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同意《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年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审计,聘期一年。
详见公司临2024-028号《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二十一)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十二)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2024年公司技改工程项目总投资39,077万元。其中重大特大技改投资项目有: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音华公司)2号机组能效提升改造13,192万元;SCR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5,202万元(白音华公司3,090万元、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热电公司)2,112万元); 深度优化用水及水污染防治改造6,004万元(丹东热电公司2,141万元、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3,863万元)。
(二十三)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十四)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基建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十五)同意《关于审议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暨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毕诗方先生、王锡南先生、赵伟先生、曾庆华先生、华忠富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2024-029号《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六)同意《关于签订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经营业绩目标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十七)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八)同意《关于审议〈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九)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十)同意《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风险警示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2024-030号《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风险警示的公告》。
(三十一)同意《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适时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田立,男,1967年11月生人,汉族,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曾先后担任湖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华电工程(集团)公司脱硫工程部副总经理、环保分公司副总经理、总承包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兼北京中光电力设备公司总经理;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分公司总经理;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华电海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田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金山 公告编号:临2024-026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1.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 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4,143.54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39,412.90万元。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的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意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金山 公告编号:临2024-028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 天职国际在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遵守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执行及内控管理情况。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年报和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以及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申旭,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张小玲,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傅成钢,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2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不考虑审计范围变化,建议2024年度支付审计服务费127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四、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从事本公司审计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会计、审计职业素质和水平,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其从业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天职国际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以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此议案获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金山 公告编号:临2024-025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国喜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2023年财务决算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同意《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同意《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有关要求,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以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同意《关于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之附件《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要求,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2.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以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同意《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意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
(六)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2023年度,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执行,合理控制了各种风险。随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出现和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不断优化调整,以及公司管控模式的不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还将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进行的自我评价。
(八)同意《关于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基建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同意《关于审议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暨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主要是保证发电、供暖安全稳定用煤,补充长协煤源不足的结构性缺口;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能够有效提高公司机组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与关联人进行电量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严格履行了公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三)同意《关于签订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经营业绩目标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同意《关于审议〈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金山 公告编号:临2024-027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1.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拟与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共计6亿元,其中公司2亿元、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3亿元、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1亿元。
2. 本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由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承租人)将自有的固定资产在形式上出售给国网租赁公司(出租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获得发展资金,然后再向其租回使用,并按期向其支付租金,待租赁期满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按协议规定以1000元的价格进行回购。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网租赁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21,206.34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国良;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504-C;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投资管理。一般项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船舶租赁;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
基本财务状况: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012亿元,净资产265亿元;2023年度净利润14亿元。
三、融资租赁的主要内容
1. 出租人: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 承租人: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
3.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 融资金额:6亿元(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亿元、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3亿元、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1亿元)。
5. 租赁期限:3年。
6. 担保方式:电费收费权顺位质押。
7. 综合融资成本不高于3.5%。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利用现有设备、设施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金山 公告编号:临2024-029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年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华电环球(北京)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环球)、厦门克利尔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克利尔)、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物流内蒙古分公司)、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星)发生燃料采购及相关费用不超过27,800万元。
2024年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电科院)、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郑州院)、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自)、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咨询分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技经中心)、南京国电南自维美德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维美德)、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青岛环保)、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科工)、华电中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中光)、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重工)、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水务)、辽宁华电检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辽宁检修)等关联方开展2024年技术改造、技术监督服务及试验项目等重大技术改造工程20,100万元。
2024年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公司)、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公司)、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桓仁公司)、昌图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图公司)、华电铁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风电)及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华电公司)进行电量交易2600万元。
2024年关联方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集团)拟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36,000万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合计86,500万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本次关联交易的影响:本次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审议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暨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毕诗方、王锡南、赵伟、曾庆华、华忠富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议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暨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议案中提及的各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诚实的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 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作为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日常关联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交易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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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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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华电集团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是公司的关联法人。中国华电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下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中国华电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往进行过相关交易,并且执行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向关联方购买燃料
为保障公司发电供热用煤需求,依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2024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指示精神,公司拟按照当前国家发改委指导价向关联方华电物流内蒙古分公司采购长协煤;按照市场价向关联方华电环球、厦门克利尔采购市场煤;按照市场价向关联方华远星采购船运服务运输煤炭。
(二)向关联方购买劳务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在2024年技术改造、技术监督服务、试验及修理等项目中拟与华电电科院、华电郑州院、国电南自、华电集团技经中心、南京维美德、华电青岛环保、华电科工、华电中光、华电重工、华电水务及辽宁检修开展合作的具体金额待各方签订承包合同确定。交易定价参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造价标准,同类项目造价及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三)与关联人进行电量交易
关联交易电价按照市场交易规则,本着公平公正、利益共享的原则,采用“双边协商”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均介于所在地区市场最高电价与最低电价之间,在正常市场交易价格范围内。交易时间根据交易双方电量指标盈缺情况适时开展,具体电量、电价以电力交易中心平台交易结果为准。
(四)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中国华电集团2024年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利率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向关联方采购燃料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燃料主要是保证发电、供暖安全稳定用煤,补充长协煤源不足的结构性缺口,为公司保障发电供热安全、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有力支持。
(二)向关联方购买劳务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能够有效提高公司机组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促进公司整体生产能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三)与关联人进行电量交易
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部署,实现节能减排,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转移盈缺电量,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
(四)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中国华电集团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及记录;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及记录。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金山 公告编号:临2024-030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4月24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已转为正值,且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风险警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12705号)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款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4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4日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A股股票简称由“金山股份”变更为“*ST金山”。
二、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986.51万元,营业收入627,492.3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033.06万元。
三、公司申请撤销股票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认为: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资产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公司也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公司也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其他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撤销风险警示的申请。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出具的独立董事意见为: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的申请。
五、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依据规则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 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公司申请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金山 公告编号:临2024-031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8日(星期三) 上午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6日(星期五) 至05月0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600396@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08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8日上午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毕诗方
总经理:田立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薛振菊
独立董事:赵清野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08日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6日(星期五)至05月0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600396@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马佳
电话:024-83996040
邮箱:jia-ma@chd.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金山 公告编号:临2024-032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诉讼金额为7981.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81%。其中累计未结诉讼案件金额约为1037.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6%;累计已结诉讼案件金额约为6944.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85%。
2.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被告等。
3.对上市公司利润的影响: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审理完毕,目前无法判断相关尚未判决的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涉及诉讼案件共计37笔,累计涉及的诉讼金额为7981.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81%。现集中披露相关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披露的累计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诉讼金额为7981.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81%。其中累计未结诉讼案件金额约为1037.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6%;累计已结诉讼案件金额约为6944.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85%。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事项金额为511.5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46%;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事项金额为7470.4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1.35%。
全资子公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热电公司)2023年4月已撤诉案件涉案金额4377.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具体情况如下:
丹东赫普热力电储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普公司)2017年与丹东热电公司签订了《高压固体电蓄热调峰辅助服务合同》和《高压固体电蓄热调峰辅助服务合同补充合同》。2023年4月,赫普公司提起诉讼,请求丹东热电公司支付2021-2022年调峰辅助服务费及违约金共计4377.15万元。2023年7月12日,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3)辽0604民初606号,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承担。
赫普公司在2020年起诉案件发回重审一审程序中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并添加此项诉请,2020年起诉案件尚未终审。(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032号《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其余36项相关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二、本次披露的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后续进展,并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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