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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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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05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98.5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44.41万元。

基于公司2023年整体业绩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中长期整体战略,为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量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2023年度报酬。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170万元(不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40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不含税)。审计费用与上年度同比没有变化。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日常融资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恒润环锻、恒润传动2024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6,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恒润环锻、恒润传动2024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79,600.00万元。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对2023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67,453,383.46元,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减少55,792,707.83元。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十三、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投项目终止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年产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年产10万吨齿轮深加工项目”。

●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12MW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安排: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的生产及经营。

●本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润股份”)于2024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年产10万吨齿轮深加工项目”予以结项,“年产5万吨12MW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予以终止,同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2,368.05万元(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9号)的核准,公司已向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4,129,54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73,695,275.0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299,515.1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4,395,759.94元。2021年10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H1027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子公司江阴市恒润环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环锻”)、江阴市恒润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传动”)均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总投资额等事宜的变更情况

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总投资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年产5万吨12MW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实施地由江阴市祝塘工业集中区祝璜路南侧恒润环锻现有生产基地内变更为江阴市祝塘工业集中区祝璜路南侧恒润环锻现有生产基地内和江阴市祝塘镇工业集中区金昌路西,青祝运河南地块共同实施。由于上述实施地点的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将由53,830.00万元增加至64,763.46万元,新增投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变。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3年12月。同意“年产10万吨齿轮深加工项目”实施地由江阴市祝塘工业集中区祝璜路南侧恒润环锻现有生产基地内变更为江阴市祝塘镇工业集中区金昌路西,青祝运河南地块的地块上进行实施。由于上述实施地点的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将由55,660.00万元增加至64,254.85万元,新增投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变。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总投资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阴市恒润环锻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向恒润环锻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12MW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年产10万吨齿轮深加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恒润环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其孳息以货币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恒润环锻进行增资,其中300,0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注2: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阴市恒润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向恒润传动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募投项目“年产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恒润传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以货币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恒润传动实缴出资,本次实缴注册资本300,000,000.00元。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根据项目进度逐步投入募投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年产5万吨12MW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年产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年产10万吨齿轮深加工项目”。

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6,667.98万元,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45,439.58万元,与上表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47,369.53万元的差额为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基本情况和原因

(一)年产10万吨齿轮深加工项目

“年产10万吨齿轮深加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3,776.73万元,截至2024年4月19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3,345.87万元,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98.7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51.04万元。

截至目前本项目募集资金已基本投入完成。由于本项目募集资金因现金管理及存款利息产生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且该项目存在部分尾款尚未支付,结算支付周期较长,导致本项目募集资金存在结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就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二)年产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

“年产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75,462.85万元,截至2024年4月19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6,260.34万元,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101.06%,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3.95万元。

截至目前本项目已建成投产。由于本项目募集资金因现金管理及存款利息产生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导致本项目募集资金存在结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基本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项目为“年产5万吨12MW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该项目原本旨在扩充风电大型精加工锻件的产能,提升公司在大型风电零部件方面的产能和产品质量,满足国内外客户对大型风电零部件特别是大型海上风电零部件的需求。

该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6,200.00万元,截至2024年4月19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7,061.78万元,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47.13%,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313.06万元。

截至目前,本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所建设的厂房、采购的主要设备等已投入使用,公司现有风电法兰的生产能力已经足够满足下游客户的阶段性需求,剩余募集资金拟不再继续投入。

(二)本次终止募投项目的终止原因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自2022年起,新核准的风电项目均不再享受国家财政补贴。根据华福证券研究所的相关统计,2022年,我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规模同比出现了明显的下滑。2023年,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全国风电装机容量约4.4亿千瓦,同比增长20.7%,但随着国家补贴结束,风电行业进入平价上网时代,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根据华创证券的报告显示,2023年上半年,三一重工、远景能源、明阳智能的陆风机组中标价格较2022年进一步下降,行业的平价压力已逐步传递至上游整机厂及零部件供应商。

从公司层面看,一方面,2022年以来我国海上风电项目启动放缓,行业竞争加剧,公司的主要海上风电客户订单需求减少,海上风电法兰产品毛利率较高峰期出现下滑;另一方面,近年来由于技术革新及降本需求,大兆瓦风电设备向轻量化迈进,以往12MW以上风电机组预估需要用到10米以上直径的风电塔筒法兰,目前8米左右直径的风电塔筒法兰也能用于12MW及以上风电机组。公司现有风电法兰的生产能力已经足够满足下游客户的阶段性需求。因此,公司如继续投入“年产5万吨12MW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已经难以取得预期的投资回报。经公司审慎研究,认为如按原规划实施可能存在产能无法充分消化的风险,进而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而决定对该项目予以终止,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年产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年产10万吨齿轮深加工项目”予以结项,将“年产5万吨12MW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予以终止,并拟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2,368.05万元(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变更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发展战略。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3年度提前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欧洲工业园A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披露。

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特别决议议案:7、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5月19日上午9:30一11:30 下午:13:00一16:00

3、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欧洲工业园A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学俭、张丽华

邮箱:zlh@hrflanges.com

电话:0510-80121156

2、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