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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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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7版)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报告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所述。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倍轻松”)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2,840万元,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第三方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相对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1.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2.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3 年度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3.表中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维克胜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2、浙江轻松优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深圳市轻松元宇科技有限公司

4、BREO HOLDING LIMITED.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根据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 2024 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购买原材料和销售产品等, 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4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4元,共计募集资金42,223.4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155.6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067.7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176.7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891.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4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8日与建设银行罗湖支行、2021年7月12日与民生银行桃园支行、2021年7月12日与招商银行四海支行、2021年7月12日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2021年10月13日与招商银行广州万博支行、2021年10月13日与招商银行武汉雄楚支行、2021年11月1日建设银行北京永安支行、2021年10月15日与招行上海虹桥天地支行、2021年10月14日与招行西安朝阳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结余余额118,977,603.98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21,977,603.98元差异97,000,000.00元,系公司为了提高资金的收益,利用暂未使用的闲置资金购买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所致。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不进行单独财务评价。本项目实施完成后,效益主要体现为公司整体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大幅提高,有利于公司开发新产品,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带来潜在经济效益。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后,信息系统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但将大幅度提高公司决策能力和运营管理效率,提升信息、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强化业务操作透明度和公司监管纵深,为公司业务高速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不仅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证,而且将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减少财务费用,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865,435.56元,2023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129,698.47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1,856,110.60元。2023年度,充分考虑到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同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正处于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保持持续研发投入,以加强技术积累,并积极寻求外延发展机会。因此,公司需保持充足的资金以满足持续发展需要并应对经营风险。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现金管理机构、明确具体金额、期间、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上述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6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41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40元,共计募集资金422,234,000.00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31,556,38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0,677,62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767,205.9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8,910,414.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43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根据募投资金使用情况,预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进行为期12个月的现金管理,总计用于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使用会根据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和银行理财产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同时,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下同)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综上,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日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时保证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流动性的情况下购买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闲置自有资金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结存金额,在授权的额度范围内,将闲置部分分笔进行现金管理,最高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含一年),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闲置自有资金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购买理财产品业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日常生产经营,同时保证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流动性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04月11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04月2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学军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及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管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马学军、刘志华回避。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4 年4月11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金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五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马学军、青岛赫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鼎元宏投资有限公司、莘县日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赫峰正富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倍润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写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82073336-8184

邮箱地址:ir@breo.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